首页>

把牢基本国策 实现男女平等

2017-05-27 13:28:19 来源:中国妇女报

  男女平等,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价值尺度,也是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的政治主张。党的十八大第一次把“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写进党的施政纲领,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党的妇女工作发表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指出“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这是实现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的正确道路”,为我们在新形势下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做好妇女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近年来,甘肃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把推动男女平等同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紧密融合在一起,围绕权利公平、机会公平、结果公平,通过司法、行政、宣传、教育等多种手段,推动妇女事业快速发展,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凝聚了强大的智慧和力量。

  一、坚持基本遵循,在顶层设计上切实体现男女平等

  基本国策的落实如果缺失了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政策的支撑,就容易被“空壳化”。因此,深入实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关键,就是通过完善顶层设计,从源头上将男女平等意识纳入决策主流,推动男女平等法制化、制度化。一方面,我们把男女平等的价值理念体现在各项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中。比如,甘肃省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年将《甘肃省性别平等促进条例》列入立法调研项目,充分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把性别预算、性别审计、性别统计、性别评估纳入立法层面。又比如,在制定涉及公众利益和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时,注重听取女人大代表、女政协委员和妇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使性别平等意识真正贯穿于立法的全过程。另一方面,我们不断加强体现性别公正的制度体系建设。制定出台《甘肃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甘肃省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实施意见》,实行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激励约束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和性别评估机制,在规范性文件和公共政策的制定、出台和实施过程中,认真评估、分析和研判,对于违背性别平等基本原则的,及时做出调整或修改,让政府决策的示范效应得到充分释放。

  二、立足省情实际,在推动发展上切实体现男女平等

  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的应有之义。习总书记深刻指出,“今天,我们面临的任务更加繁重,面向的目标更加远大,更需要我国广大妇女贡献智慧和力量”。实践中,我们坚持从省情实际出发,把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着力点,放在更好地组织动员广大妇女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建功立业上,让“半边天”的劳动热情得到极大释放。在转型升级的实践中,广大妇女敢于担当、勇挑重担,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了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毒素制剂室等多个巾帼标兵岗,以及敦煌研究院院长樊锦诗等一批优秀妇女代表和全国先进模范。这几年,甘肃经济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改革稳步有序推进、重要经济指标增幅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等成绩的取得,与广大妇女的辛勤劳动密不可分。在扶贫攻坚的主战场,我们既注重发挥妇女的积极作用,更注重解决贫困妇女儿童的实际需求。聚焦实现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通过妇联这一桥梁纽带,在全国率先推广实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为贫困妇女提供金融支持,增强自我“造血”功能,扶持她们创业致富。仅今年上半年就发放妇女小额担保贷款1.47亿元,扶持妇女2662名,其中为58个片区特困县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发放1.3亿元、占总数的88%。以“陇原妹”“陇原月嫂”妇女劳务品牌为抓手,帮助能够走出去的贫困妇女通过家政服务、劳务输转实现增收,提高了贫困妇女脱贫致富的能力。特别是在省委“1+17”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案的实施中,把97万建档立卡户中的贫困妇女作为重点对象纳入其中,帮助她们精准脱贫。在新风正气的培育上,我们注重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积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妇女自觉肩负起尊老爱幼、教育子女的责任,追求积极向上、文明高尚的生活,营造了平等和谐的家庭和社会氛围。

  三、保障妇女权益,在成果享有上切实体现男女平等

  男女平等不仅是机会上的平等,更应该是结果和实质上的平等。近年来,我们将性别平等的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和全过程,高度关注妇女需求、积极回应妇女关切、不断加大维权力度,确保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惠及广大妇女群众。一是充分保障政治权利,重视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积极为妇女贡献才智、成就事业搭建平台,坚持以配额制为抓手,严格落实领导班子配备中女干部的比例要求,越来越多的优秀女性进入各级领导班子,同时不断提高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以及村居民委员会中的女性比例,妇女的政治权益得到了维护。二是充分保障劳动权益,严格对照《劳动法》《就业促进法》中涉及妇女权益的法规条文,消除性别歧视,实现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就业权益,2014年全省女性就业人数720.7万人,约占全部就业人数的47.42%。三是充分保障财产权益,在全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中,着力做好婚嫁、离异及丧偶妇女土地承包信息核查,坚决制止和纠正土地承包期内违法收回和调整承包地等行为,依法保障妇女与男性家庭成员享有同等的土地承包权、流转权、收益权,做到了“证上有名、名下有权”。四是充分保障社会权益。积极实施“巾帼关爱”行动,持续扩大“母亲健康快车”项目覆盖面,推动建立家庭暴力妇女庇护所,更好地维护妇女在健康、教育、社会保障以及享受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权益,广大妇女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越来越强。比如,积极开展预防“两癌”源头干预,将“两癌”列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病种范围,2015年起,报销比例再次提高5个百分点,“两癌”患病家庭因病致贫返贫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为广大妇女生活得更健康、更幸福、更有尊严提供了更多的政策支持和物质帮助。



责任编辑:吴苏锦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