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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构筑坚固屏障 不断完善中国特色妇女权益法治保障体系

2019-10-30 09:12:13 来源:中国妇女报

 ● 尊重宪法、与时俱进推进宪法治理,为保障妇女权益奠定了坚固的基石。

  ● 70年来,我国逐步形成并完善了以宪法为基础,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100多部单行法律法规在内的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

  ● 我国不仅在法律法规中对妇女权益做出日益完备的规定,而且在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中,努力使法定权利得到全面的切实的实现,并进一步内化为社会行为规范。

  ■ 朱晓慧

  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政府始终运用法律、行政和教育等手段消除对妇女的各种歧视,保障妇女的特殊权益。习近平主席指出,妇女权益是基本人权。我们要把保障妇女权益系统纳入法律法规,上升为国家意志,内化为社会行为规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认识和实践探索达到了新的历史高度,妇女权益保障不断加强。70年来,我国逐步形成并完善了适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妇女权益法治保障体系,妇女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历史性成就。

  坚持妇女权益的人权属性,与时俱进推进宪法治理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人权保障的宣言书。

  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宣告了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各方面均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并在此后的历次修改中始终坚持这一原则。

  2004年宪法确立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使尊重和保障人权由党和政府执政的政治理念和价值,上升为国家建设的政治理念和价值,成为国家根本大法的一项原则,奠定了妇女人权保障基石。

  现行宪法第4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把实施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为了彰显宪法权威,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实行宪法宣誓制度。

  尊重宪法、与时俱进推进宪法治理,为保障妇女权益奠定了坚固的基石。

  构筑坚固的法律屏障,推动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

  完备的法律体系是实现人权法治化保障的前提和基础。妇女权益是基本人权,要把这一原则落到实处,就需要把保障妇女权益系统纳入法律法规,从而使其实现能得到最有效的保障。

  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妇女地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尤其是进入新时代以来,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进程中,始终加强保护妇女人权,坚持和尊重妇女的主体地位,不断完善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70年来,我国逐步形成并完善了以宪法为基础,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100多部单行法律法规在内的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

  在这些法律法规中,1992年制定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这是中国第一部专门以妇女为主体、促进男女平等、保障妇女权益的基本法,既对国际社会要求提高妇女地位、促进妇女发展做出了积极回应,又体现了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实际的立法思路。

  随着中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方面的发展,2005年对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了修订,确立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法律地位;强调了国家的责任,即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并将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写入保障法;同时承诺进一步落实社会性别主流化的措施,在制定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时,对涉及妇女权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妇女联合会的意见。

  2016年3月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旗帜鲜明地表明了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保障妇女权益的力度进一步加强。

  坚持男女平等、尊重妇女主体地位、促进妇女全面发展是妇女权益立法的原则。改革开放40多年来,伴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进程,中国制定和修订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如选举法、刑法、婚姻法、就业促进法、母婴保健法、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都鲜明体现了这一原则。

  发挥法治机制的合力作用,把保障妇女权益落到实处

  法律规定的权利是人们运用法律这一工具使人的应有权利法律化、制度化,使其实现能得到最有效的保障。而在实践中,要把宪法和法律赋予和保障的妇女权益落到实处,还需要发挥法治机制的合力作用。

  进入新时代以来,依法治国方略进一步深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表现在妇女权益保障方面,就是把保障妇女权益不断纳入法律法规,上升为国家意志。

  我国不仅在法律法规中对妇女权益做出日益完备的规定,而且在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中,努力使法定权利得到全面的切实的实现,并进一步内化为社会行为规范。

  宪法和法律保障妇女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依法行政深入推进,保障妇女权益的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深化司法改革,妇女权益的司法保护不断加强;加强法治教育和宣传,妇女的法治意识和平等意识日益增强;将男女平等价值观念纳入出台法律、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的全过程,充分考虑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的特殊利益;注重评估,创建源头保障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发展新机制。

  中国发展进入新时代以来,党和政府更加积极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妇女权益是人权的原则,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保障体系,支持妇女建功立业、实现人生理想和梦想。广大妇女的聪明才智被极大地激发出来,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平等依法参政议政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她们正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地投身于实现 “两个一百年”目标的建设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着。

  (作者系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复旦大学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研究员)



责任编辑: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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