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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一项农村家庭婚嫁彩礼状况调研表明 “天价彩礼”并不鲜见

2018-05-14 09:20:43 来源:中国妇女报

  ●8.9%的家庭需要向亲朋好友借钱甚至去“抬钱”(高利贷)给付彩礼

  ●给付彩礼后,11.2%的家庭资金困难、没有了生产经费

  ●5%的家庭出租了自家田地、失去主要生计来源

  ●8.9%的家庭债台高筑、因婚返贫

应将遏制“天价彩礼”纳入乡村治理体系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 王永钦

  前不久,黑龙江省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所做的农村家庭婚嫁彩礼状况调研报告出炉。调研发现,超越男方家庭条件的“天价彩礼”现象在农村并不鲜见,已成为农民小康路上的“拦路虎”。

  近年来,一些地方农村“天价彩礼”现象见诸报端,成为文明乡风民风建设的不和谐因素,引发了全社会对农村地区彩礼现象的持续关注。

 “天价彩礼”不是个案

  婚姻是男女双方“一辈子的大事”,也是双方家庭的大事。在广大农村,给付彩礼现象较为常见,也是家庭的一项重大开支,但连年上涨的彩礼和必不可少的花销成为许多家庭沉重的负担。

  根据从黑龙江省740个有彩礼现象的样本村摸查的数据发现,2008年以来结婚的家庭中,给付彩礼的占95.9%,个别地方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支援小家庭建设,虽不是女方要求的彩礼,但与彩礼给付的内容基本相同。彩礼不仅仅局限于现金,金银首饰、电器家具、服饰等实物也归于彩礼范畴,近些年以汽车作为彩礼的,也呈逐年上涨趋势。在某地,如果男女双方订婚后,没有尽快结婚还会有“换季”一说,即男方要出资为女方购买换季衣服。

  调研中发现,超越男方家庭条件的“天价彩礼”现象,在样本家庭中也有所显现,8.9%的家庭要向亲朋好友借钱甚至去“抬钱”(高利贷)给付彩礼;给付彩礼后,11.2%的家庭资金困难、没有了生产经费,5%的家庭出租了自家田地、失去主要生活来源,直接导致8.9%的家庭债台高筑、因婚返贫。各地普遍摸查到了因婚致贫的个案,基本上都是新婚彩礼父母拿、债由父母背,儿子的婚姻使父母的生活和居住条件直线下降,父母不但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还要另谋生路还“饥荒”。

  据样本村数据测算,彩礼数额平均值从2008年的5万余元,上涨至2016年的15万元左右。根据样本家庭提供的数据,2008年彩礼金额低于5万的占68.2%,10万以上的凤毛麟角,而2016年彩礼金额低于5万的仅占17.1%,10万以上的上涨到50%以上。彩礼之外,还有更多“标配”花费:近一半的男方家庭会准备独立的婚房,2008年花费2~15万不等,到了2016年支出房款最高额是42万元,其中一些会到城里买楼房作为婚房;16.1%的家庭需支付房子的装修费用,花费在3~10万元之间,部分在10万元以上;12.1%的家庭将机动车作为“新宠”,三分之一的家庭花费在4万元以下且以农用车、摩托车居多,三分之二需支出5~20万购买汽车;10.3%的家庭要在婚礼当天支付改口费,一般为一万零一元,寓意“万里挑一“。大半男方家庭需要再承担结婚喜宴费用,从2008年万元封顶上涨至现在均价2万元左右。男方家另外还需支付婚纱照、婚庆典礼等费用,婚嫁花费不断增高,有的达到五六十万甚至更多,成为家庭的沉重负担。

 新婚家庭变相“啃老”

  彩礼本是缔结婚姻的两个家庭沟通感情、表达诚意的媒介,但“天价彩礼”让婚姻蒙上了太多的物质因素。当彩礼的物质意义超过了感情因素,就容易发生更多的利益纠葛。

  据调查,女方家长将彩礼作为养老费用、或作为自家儿子结婚给付女方彩礼的情况已不多见,彩礼的流向基本上用于新组建的小家庭,超过三分之二的家庭会用来购置生活所需物品,暂时没有使用的,一般会作为女方嫁妆带至新婚家庭,使彩礼更多具备了父辈对子辈的馈赠特征。父辈如果是倾其所有甚至举债、腾房、给地来迎娶新人、支援新婚家庭,也就意味着新婚夫妻是通过“啃老”为小家庭攫取了第一桶金,有的地方的新婚夫妻将“啃老”进行到底,甩债务、甩孩子,到最后还会甩老人,导致更多农村社会问题产生。

  近年来,黑龙江省农民生活持续改善,但婚嫁花费上涨的幅度却高出了农民收入的增长幅度与物价的上涨幅度,在不同地方还有各自“约定俗成”的价码,通过分析比对发现,相对贫穷的地方“天价彩礼”之风更为盛行。早年普遍存在于农村的“重男轻女”思想导致男女出生性别比失衡,再加上当地女青年在城里打工安家,致使村中男多女少,数量相差最悬殊的比例达到2:1以上,留在村中的女性在婚姻选择上的优势明显高于男性,若男性在彩礼问题上讨价还价只会丧失娶亲先机,客观上造成了彩礼数额只能升、不能降。

  虽然多数农村家庭对“天价彩礼”、婚事大操大办看不惯,但对零彩礼或象征性彩礼的做法也不赞同,轮到自己家办时则跟风攀比、要面子。这样的结果导致部分年轻人好逸恶劳,通过“天价彩礼”直达“小康”生活,还不想承担家庭债务,缺乏为人儿女的担当。

“天价彩礼”埋下隐患

  “天价彩礼”与不断上涨的婚嫁花费,已成为农民小康路上的一大“拦路虎”,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的改善和乡风民风建设带来了不利影响。

  从1978~2007年,黑龙江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72 元增加到4132元,增长约25倍,期间彩礼的额度却由上百元增加到了上万元甚至几万元,增长的幅度达到数百倍之多。本轮调查中,从2008~2016年,农村居民收入由4856元增长为11832元,居民收入增长约2.5倍,彩礼平均数额增长速度略高于居民收入增长速度。虽然彩礼数额因为基数变大增速在放缓,但同样要消耗一个家庭10余年的收入,影响了家庭正常的生产生活,甚至成为家庭致贫的一个重要因素。个别新婚家庭成员安于现状,无一技之长,不思进取,坐吃山空,或放缓外出务工的计划安排,家庭经济发展停滞不前。

  “天价彩礼”和大操大办的铺张婚嫁之风,掺杂了一些功利意识和攀比心理,有条件的讲排场、比阔气;没条件的硬撑门面,有了“面子”,不顾“老子”,甚至不惜债台高筑,加重了家庭负担,影响了正常生活,反应出当前农村社会风气缺乏有效引导、男女婚姻变相逐利、敬老爱老观念淡漠等乡风文明建设中的问题,年轻人也易养成“挤榨”父母、不劳而获、贪图享受的不良习气。“天价彩礼”现象易出现“因婚致贫”结果,更与崇尚节俭文明的社会新风尚背道而驰,成为乡风文明建设的短板。

  彩礼现象也为家庭的稳定幸福埋下隐患,个别女方家庭寄希望于用“天价彩礼”来保障女儿的婚姻幸福,更多考虑的是男方家境和经济条件,而忽略对方内在的东西,也不考虑男方东挪西借的负担,埋下了家庭幸福的隐患。

 应将彩礼问题纳入乡村治理体系

  调研报告指出,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中,明确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抵制“天价彩礼”、提倡婚事简办是促进乡风文明的重要内容,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等指导文件为依据,在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全局中统筹安排。将婚嫁彩礼问题纳入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从根本上降低对物质利益依赖的诱因,从机制上建起遏制“天价彩礼”的屏障,弱化彩礼对女性婚姻的保障功能、对女方家庭的补偿补贴作用。

  面对根深蒂固的婚嫁民俗风俗,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天价彩礼”、婚嫁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用活用好宣传引导、评选创建、榜样示范、制度约束等措施,促进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党员村干和大户等发挥更大作用,用群众喜闻乐见、更有吸引力和凝聚人心的活动培育婚嫁的新习俗新风尚。

  调查中发现,一些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子女自我发展、自主谋生能力强,对父母经济依赖程度较低,在彩礼问题上一般不易受到农村风俗和父辈观念的影响。为此,要有多种途径提高农民文化文明素养,为乡风文明打下稳固根基。要加快提高农村教育水平,让农村的下一代获得更多的知识,眼界更为开阔,有更多元的选择,不依赖彩礼也能获得生活保障。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禁止包办、买卖婚姻”“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等规定,通过“以案说法”“模拟审理”等方式,使法律规定和守法意识入心入脑。要加强宣传倡导,选树正面典型,揭示“天价彩礼”婚姻的危害,特别要面向家庭和妇女开展培育男女平等观、正确的婚恋观、绿色的生活观、爱老敬老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品质的宣教活动,引导家庭摒弃陋习,追求健康文明风尚。



责任编辑: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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