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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民政这十年·儿童福利篇

2022-10-13 05:39:27 来源:重庆市民政局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政策体系日臻完善,工作体制逐步健全,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兜底监护持续加强,关爱服务不断深化,及时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孩子们身边,让孩子们沐浴在党的阳光下茁壮成长。

政策体系日臻完善

我市相继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重庆市收养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涵盖儿童生活、医疗、教育、监护、收养、关爱保护等方面,为全市儿童福利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发布《儿童福利机构模拟家庭服务规范》《收养登记服务规范》《救助保护机构未成年人心理辅导服务规范》等儿童福利领域地方标准,促进儿童福利工作规范化、标准化。2022年初,印发《重庆市儿童福利与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推动新时代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工作体制逐步健全

2019年,民政部门牵头成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2021年,市政府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切实履行市未保办职责,牵头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系列调研,推进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县创建工作,组织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建设试点,探索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协调联动、监护帮扶、督查督办、关爱保护、个案会商等机制,发布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形象标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等活动,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法规宣传,助力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深入发展。

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2010年,我市全面建立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制度。集中供养孤儿、分散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2012年的1000元/月/人、600元/月/人,分别提高至2022年的1582元/月/人、1382元/月/人,增幅58.2%、130.3%。2019年,全面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标准为1204元/月/人,2022年提高至1382元/月/人,增幅14.78%。截至2022年9月,已发放9200万元,有效保障1万余名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2019年以来,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福彩圆梦·助学成长”等项目,对1900余名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2012年开展“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以来,救治孤儿420余人次。加强儿童收养规范管理,近五年来,开展收养登记745例、收养评估140例,被收养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兜底监护持续加强

我市原有儿童福利机构(含儿童收养部)14家,床位数2066张。近年来,我市加快8家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6家机构创新转型,推动儿童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加强区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能力建设,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提升监护质量。健全儿童福利机构孤儿成年后安置工作长效机制,为社会化安置孤儿发放一次性住房补贴。指导璧山区民政局会同区检察院探索建立监护缺失儿童救助保护“全链条”机制,出台《关于剥夺不履行或怠于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父母监护权暨解决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抚养问题工作办法》,坚持刑事追究与民事维权并重,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关爱服务不断深化

全市配备1031名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1.1万名村(居)民委员会儿童主任,实现乡镇(街道)、村(居)全覆盖。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建立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的困境儿童救助帮扶机制,共同打造儿童关爱服务网络。2016年,启动“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督促监护人签订“两书两单”,基本消除农村留守儿童无人监护、失学辍学、无户籍现象。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儿童福利领域数据比对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两类人员”未成年子女困境帮扶核查工作,精准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群体保障政策。在儿童福利领域引入社工服务机构近200家,实施社会工作服务项目200余个,社会关爱服务呈现多样化。



责任编辑:崔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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