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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书写“半边天”崭新篇章

2022-08-25 02:34:35 来源:中国妇女报

70年前的今天,1952年8月25日, 广西省第一届妇女代表大会胜利召开,宣告了广西省民主妇女联合会成立。1965年,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女联合会,始终团结带领壮乡妇女听党话、跟党走。

70年栉风沐雨,70载春华秋实。广西妇联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一代又一代的妇联人在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中,团结带领全区广大妇女凝心聚力、建功立业,为广西革命、建设、改革开放事业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开云注册送 的正确指导下,广西妇联工作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壮乡妇女儿童事业实现历史新跨越。

思想引领更加凝聚人心

70年来,自治区妇联牢牢把握妇联是党领导下的群团组织的政治属性,聚焦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在关键时间、关键节点主动发声。近年来,更是通过打造“桂姐姐”大宣讲品牌,组建了1.8万支“桂姐姐”宣讲队,常态化深入基层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开展系列群众性主题教育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通过培树各行各业优秀妇女典型,用榜样力量激发广大妇女岗位建功。黄文秀、梁小霞、杜丽群、杨宁、蒙晓梅等先进典型带动了一大批妇女奋勇争先、建功立业。70年来,广西共有3人获评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1083人获评全国三八红旗手,240个单位获评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评选出广西三八红旗手标兵24名,广西三八红旗手4002名,广西三八红旗集体1047个。

家庭工作更扎实深入

从20世纪50年代的“五好家庭”创建,到今时的寻找最美家庭、推进清廉家庭建设,70年来,自治区妇联立足家庭,打造“家”字品牌。近年来,更是大力实施“八桂家家幸福安康工程”,深入开展寻找最美家庭、评选五好家庭、创建清廉家庭等活动,大力弘扬文明家风,2014年以来全区各级妇联共寻找出最美家庭14.2万户;同时,以立德树人为主线,围绕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推动构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开展“家庭教育大讲堂八桂行”“家风家教大巡讲”“书香八桂 父母同行”亲子阅读等品牌活动,涵养好家教好家风,为壮美广西建设汇聚家庭力量。

民间交流更广泛

70年来,广西妇联注重与世界各国和地区妇女的交流合作,特别是首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举办以来,更是发挥地缘和人文优势,加强与东盟国家和港澳台妇女组织交流合作,广泛凝聚女性力量,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打造了一个妇女论坛、一个培训平台、一套交流机制、一个民族文化汇演、一座外联桥梁“五个一”对外交流品牌,促进了广西妇女与各国各地区妇女友好交往,民心相通。

基层组织更坚实

哪里有妇女,哪里就有妇女组织。70年来,自治区妇联切实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解放后按照广西的行政区划建立设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妇联组织。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妇联深入贯彻中央关于群团改革的重要部署,坚持党建带妇建,开展村(社区)妇代会改建妇联,乡镇(街道)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工作,深化全区妇联系统改革,实施“破难行动”,建立五级妇联17844个,新领域妇联3904个,“妇女之家”18388个、“妇女微家”2334个、“妇女小组”12793个、各级妇联团体会员194个,各级妇联执委21万多人。

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水平再提高

广西妇联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激励广大妇女干部担当作为,每年举办女领导干部研讨班、高层次女科技人才研修班、妇女后备干部专题培训班,提高能力素质。在村(社区)“两委”换届中,自治区妇联推动中国妇女发展纲要有关村(社区)“两委”女性指标写入全区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各级妇联建立优秀基层妇女人才库,为拓宽选人渠道、选优配强班子提供人才保障。自治区、市、县妇联积极参与选派骨干力量加入换届督导组,重点关注和督导女性进村(社区)“两委”工作完成情况。全区各族女干部在总体数量、整体素质与结构等方面不断优化。全区各族妇女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积极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努力促进社会进步与发展。

妇女参与经济发展的舞台更为广阔

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制定并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确保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有效服务。自治区妇联积极为女企业家、城乡女能人、女科技人员等女性人才队伍搭建与社会各界之间学习、交流、合作的平台,激发广大妇女创业创新内生动力,在社会上赢得良好口碑。持续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竞赛活动,通过妇女小额信贷,解决妇女创业资金难题。实施“产业到家 牵手妈妈”巾帼脱贫行动,2020年全部贫困妇女如期脱贫。目前,各级妇联共创建县、市、自治区、全国四级乡村振兴巾帼示范基地4110个,辐射136.85万妇女创业就业。全区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建设的热情更加高涨,妇女从业领域不断扩大,就业层次不断提高。

法治保障更健全

7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广西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护。199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出台并实施。广西妇联积极参与宣传、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建立性别平等评估机制,从源头维护和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畅通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联合公检法司等部门创建1102个妇女儿童维权岗、5000多支“桂姐姐”维权服务队,基本形成全方位覆盖城乡的维权服务网络,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使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尊重妇女、保护儿童的意识理念深入人心。

让妇女儿童生活更有品质

广西妇联深入实施三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儿童优先原则,聚焦妇女儿童急难愁盼问题,在依法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改善妇女儿童民生、促进妇女平等发展、儿童优先发展方面主动作为,通过实施“春蕾计划”“母亲水窖”“母亲担架行动”“母亲健康快车”,以及开展妇女“两癌”筛查救助、创建妇女儿童之家一系列关爱行动,为广大妇女儿童办实事、解难事,不断提升八桂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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