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际

联合国维和行动性别平等政策的演进

2022-07-26 02:37:14 来源:中国妇女报

■ 王晓静

联合国维和行动是性别平等理念的重要实践平台,其性别平等政策是联合国维和制度演进的集中反映,持续推动着性别平等理念的实施并取得一定成就,且仍在不断探索中。2000年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第1325(2000)号决议以来,联合国和平行动部发布了诸多政策、战略、指导方针,其中六份政策直接与性别问题相关。联合国维和行动性别平等政策是如何演进的?对性别理念有哪些影响?本文从联合国维和行动演进的三个阶段,对范围、概念、目标、原则、依据与内容六个维度进行分析,解构联合国维和行动政策,深度挖掘联合国维和行动政策话语的演变趋势、核心关照及逻辑理路。

联合国维和行动性别平等政策演进的三个阶段

在科菲·安南、潘基文、古特雷斯担任联合国秘书长期间,维和行动性别平等政策分别经历了初步探索阶段、逐步深化阶段和全面推动阶段,每一阶段都将性别作为重要工作,性别议题覆盖了联合国维和行动的每一份改革政策。

科菲·安南时期(1997-2006)是性别平等政策初步探索阶段,致力于在联合国层面唤醒性别意识、凝聚共识,在联合国各个组织机构内制定性别平等政策。在这一阶段,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第1325(2000)号决议,解决了性别议题合法性问题,安南通过秘书长职责向联合国实体部门提出要求,随后由实体部门具体承办,重点是制定和平行动部性别平等政策。在联合国各方的推动下,联合国和平行动部最终于2006年通过第一份维和行动性别平等政策《联合国维和行动中的性别平等政策》。

潘基文时期(2007-2016)是性别平等政策逐步深化阶段。性别平等议题在联合国范围内广泛传播,特别是联合国妇女署的成立,使联合国内部掀起了一场自上而下的性别运动,这也深深地影响了联合国维和行动,和平行动部分别于2010年、2014年、2015年出台了三份涉及维和特派团军人、警察的性别战略、政策和指导方针,通过制定维和行动性别平等政策、规范,将性别平等价值观在维和行动中推广,丰富和发展了维和行动性别平等政策的规划和实践,逐渐在维和特派团中形成了性别文化,并反塑出兵国/出警国的军队、警察的性别制度,有助于将性别承诺转化为现实。

古特雷斯时期(2017年至今)是性别平等政策全面推动阶段。联合国维和行动政策经过初步探索阶段、逐步深化阶段,发展到了全面推动阶段,性别平等政策效果逐渐显现,性别平等观念已在联合国维和行动中深入人心。这一阶段,新政策出台较为密集,制定新政策的同时,着重解决政策适配性、加强出兵国/出警国支持等现实问题,不断寻求改善性别平等政策,提升性别平等政策效能。

联合国维和行动性别平等政策的范围与概念

从范围来看,这三个阶段性别平等政策的范围主要包括组织成员、东道国和出兵国/出警国。在初步探索阶段,政策范围主要覆盖所有类别的维和人员,包括文职、警察和军事人员。进入逐步深化阶段,联合国维和行动更加注重与东道国和区域组织加强伙伴关系建设。在东道国层面,将东道国执法人员纳入和平行动部性别平等政策范围,为其提供与性别平等相关的警务培训,从而赋予妇女权力;区域组织层面,注重敦促区域组织执行和平行动部的性别平等政策,并帮助其改进现有的性别平等政策。进入全面推动阶段后,性别平等政策扩大了范围,将妇女、和平与安全任务的四大支柱范围纳入和平行动部性别平等政策范围中。

从概念来看,性别平等政策中性别概念的展现,既有基本概念,如性别、性别平等,也有特定阶段新出现的概念,如性别均等、冲突关联的性暴力、性剥削和性虐待,说明随着维和行动性别平等政策的不断推进以及维和实践中不断出现的关于性别的新问题、新现象受到关注,和平行动部及时将这些新概念写入政策中。

联合国维和行动性别平等政策的目标与原则

从目标来看,2000年以来联合国维和行动性别平等政策的总体目标稳定,但目标的阶段性特点也十分突出。初步探索阶段,目标与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的妇女、和平与安全决议的总体保持一致,为维和行动形成性别平等共识奠定了基础,但对维和行动本身的性别问题、发展特点、应对能力分析不足,在实践中出现了操作模糊、落实困难的现象。在逐步深化阶段,政策目标制定更加具有针对性,并出台了专门针对维和行动军事人员、警察的性别平等政策。进入全面推动阶段后,性别平等政策的目标更加强调延续性、具体化以及提升层次,倡导将性别平等价值观升华为组织文化。

从原则来看,三个阶段的性别平等政策都秉持了包容性原则,也注重原则的稳定性。初步探索和逐步深化两个阶段是树立规范的阶段,因此在制定性别平等政策时,所遵循的原则十分注重以维和行动的基本原则和价值为依托。2006年,和平行动部通过了《联合国维和行动中的性别平等政策》,提出包容性、非歧视、性别平衡、效率原则。随着国际社会对联合国维和行动的认识不断加深,到2018年出台的《促进性别平等的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政策》,提出了问责制和性别均等两个新的原则,承诺促进对性别平等和妇女、和平与安全议程的领导和问责。

联合国维和行动性别平等政策的依据与内容

从依据来看,联合国维和行动十分重视政策的合法性及安理会权威,三个阶段所制定的性别平等政策既遵循了基本的法律依据,也注重将联合国安理会新的决议、政策、标准作为政策制定依据。在初步探索阶段,所遵循的是《联合国宪章》《国际人权文书》、安全理事会决议等,逐步深化阶段以安理会六项妇女、和平与安全决议为依据,而到了全面推动阶段则扩展到以第1325(2000)号决议以及随后连续九项决议的任务规定为基本遵循,鼓励更多女性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推动联合国维和行动性别平等的加速发展。

从内容来看,初步探索阶段着重提高认识、技能以及人员和机构能力,创造理论环境,加强信息共享。逐渐深化阶段,通过维和行动逐渐塑造东道国执行性别平等政策的代表性力量,以利在东道国层面推行性别理念。政策缺乏对性别问题执行的监管是上述两个阶段的问题,因此,进入逐步深化阶段,加强了维和部和外勤部执行性别平等政策和“妇女、和平与安全”任务的领导管理以及问责。

通过三个阶段的接续努力,维和行动性别平等政策工具的运用总体趋于全面发展并逐渐优化,政策力度从注重性别平等的量变逐步转向质变,由强调政策规范向提升政策效能的重要转变,进而向着法制化、战略化方向迈进。

(作者为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国家安全与反恐研究中心研究员)



责任编辑:陈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