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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担当作为

推进云南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2-07-15 06:15:28 来源:中国妇女报

□ 云南省妇儿工委副主任云南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农布央宗

云南省委、省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提出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三个定位”要求,全面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不断优化妇女儿童保护、生存与发展环境,全力加快云南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2012年,云南省政府颁布实施了《云南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云南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两个规划”颁布实施以来,正是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经济总量实现历史性突破,跃升到第18位,地区生产总值增速位居全国前列,实现了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促进“两个规划”的有效实施提供了保障。十年来,省委、省政府始终把推进“两纲”“两规”实施作为提高妇女地位、发挥妇女作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重要途径,将其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推进,全省各级政府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组织协调,健全工作机制,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积极推动儿童优先发展,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依法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两纲”“两规”各项主要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一些重难点指标实现历史性突破,妇女儿童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广大妇女进一步实现平等发展、全面发展。妇女半边天作用充分发挥,在脱贫攻坚战中不让须眉,在抗击疫情中勇挑重担,在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等各个领域奉献巾帼之力,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贡献率明显提升,妇女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妇女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男女受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途径更加多元,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进一步彰显,合法权益得到更好保障,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广大少年儿童进一步实现优先发展、健康成长。儿童健康状况持续改善,婴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从2010年的12.24‰、15.31‰下降至2020年的4.73‰、6.89‰,连续三年优于全国平均水平;儿童受教育水平大幅提升,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由2010年的37.43%上升到2020年的88.79%。女生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分别从2012年的92.71%、75.55%、27.89%上升到2020年的96.52%、93.68%、59.12%,均高于男生。儿童福利水平稳步提升,保护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成长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关心爱护儿童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形成。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推动下,全省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受教育水平、社会保障水平、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水平及程度不断提升,对标“妇纲”51项、“儿纲”34项可量化监测指标,全部达标,顺利通过了国务院妇儿工委的终期评估。

党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更加坚强。云南省委、省政府始终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战略高度,坚持把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从2009年起,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党委、政府都将妇女儿童工作纳入对各级党委、政府和成员单位的目标责任考评内容。省人民政府将“大力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促进妇女儿童发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家庭建设”等内容,纳入了省级“十三五”“十四五”规划,把“两癌”筛查、儿童之家建设、出生缺陷干预、妇女就业、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工作列为“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全省各地各部门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扎实推动难点问题解决,真正让改革发展成果普惠广大妇女儿童。

妇女儿童工作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省妇儿工委及

其办公室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的职责,狠抓责任落实,建立机制、加强协调,整合资源,凝聚合力。在全国率先开展了“两纲”“两规”第三方评估工作,健全完善全省妇女儿童发展核心指标体系。探索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开展项目示范,通过实施儿童之家建设、云南省促进3岁以下儿童早期发展与照护示范项目,创新引领全省妇女儿童工作发展方向。常态推进妇女儿童理论研究,依托高校、研究机构、社会组织打造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研究基地及云南省促进性别平等发展与研究中心、儿童保护与发展资源中心,以理论创新为支撑推动妇女儿童全面发展。十年来,省级财政把实施“两纲”“两规”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的措施更加有力。积极推动出台了《云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云南省农村医疗卫生条例》《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云南省少数民族教育促进条例》《云南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云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定》《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云南省教育督导规定》等政府规章;一系列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指导意见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和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和制度保障。省委印发了一系列指导意见,从源头确保妇女参与基层民主权利的实现;各级人大、政协对“两纲”“两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和监督视察。

支持妇女儿童事业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广泛开展宣传动员,积极推动男女平等和儿童优先理念进党校、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两规”纳入各级干部培训计划。各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及时报道先进典型和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妇女儿童事业的良好氛围。

2022年5月3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新一轮《云南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云南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

党的领导贯穿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

的规划实施工作机制。立足2035年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实现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达到新水平、生态

文明建设排头兵取得新进展、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迈出新步伐、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边疆治理能力实

现新提升,全力以赴、担当作为,扎实工作,奋

力开创新时代云南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新局面。



责任编辑: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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