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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未成年健康成长,重庆有这些举措

2022-04-25 10:42:57 来源:重庆民政

4月22日上午10:00-11:00,重庆市民政局二级巡视员胡立就“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相关工作接受重庆市“互联网+督查”广播热线节目《周五面对面》专访,以下是访谈主要内容。

1.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 高位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周五面对面》: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施行。其中提到“要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具体怎么建?

胡 立:此次《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最突出的亮点有三个方面:

一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机制具体工作原则上由民政部门来承担,同时细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二是初步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三是规定“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其中,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方面,法律明确,具体工作由同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承担。从去年开始,重庆市各级民政部门已正式承担起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牵头责任。

2021年4月,国家层面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统筹协调机制正式建立。2021年5月,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正式成立。到2021年6月底,各区县均对应设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截至目前,我们已制定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规则,系统谋划了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同时,印发《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六大保护方面提出了27项重点任务。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已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周五面对面》:目前,我市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构建的推进情况怎样?

胡 立:为全面摸清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现状,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各成员单位开展了系列调研,针对调研发现的突出问题逐个研究解决办法。比如,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不够健全问题,我们大力推动构建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

去年以来,各区县民政部门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通过整合、盘活各类资源,已经全部建立起了区县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切实做好符合民政部门临时监护情形的未成年人收留抚养,协调做好监护评估、个案会商、服务转介、精神关怀等。

除了区县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全市还同步启动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指导沙坪坝区、九龙坡区、武隆区等区县出台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指导文件。目前,全市共有400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

2021年9月,市民政局等14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对8家儿童福利机构进行优化提质,推进儿童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社会工作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其它6家儿童福利机构创新转型发展为未成年人保护机构。

在乡镇(街道)层面,全市共配备儿童督导员1031名;在村(社区),目前全市共配备儿童主任1万1224名。同时,还建立了儿童福利工作分级培训机制,每年组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能力工作培训。这些基层工作人员,为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了强大支持。

2.服务内容从物质保障延伸到精神关爱儿童福利制度从托底保障趋向适度普惠

《周五面对面》: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中,市民政局将如何来加强部门协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胡 立:我们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作用,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有关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社会保护方面,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等开展“护苗2021”专项行动,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环境;市市场监管局、市烟草局等相关部门开展“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扫除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出版物、文具、玩具、烟草等。

政府保护方面,市民政局加强困境未成年人分类保障,落实政府监护,强化政府兜底保障;市卫生健康委在全国率先开发《重庆市 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照护核心信息》,加大婴幼儿安全保障,提升家庭照护和科学育儿水平。

司法保护方面,市高法院与团市委建立建立“法律援助+心理咨询”双援帮扶工作机制,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双向、全面保护;市检察院打造“莎姐”品牌,建成全国第一个民间资金支持的省级未成年人帮教转介服务平台;市司法局创建“法援惠民生·关爱未成年人”活动品牌,提升法律援助可及性、满意度。

还有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网络保护方面,我们的妇联组织、教育部门、网信部门都做了大量工作。总之,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通过紧密配合,相互协作,积极履职尽责,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周五面对面》:对于未成年人中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政府保护”如何体现?

胡 立: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纳入国家保障,保障标准逐年提高。服务对象从孤儿,拓展到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保障服务内容也从物质保障延伸到精神关爱服务,儿童福利制度从托底保障型,逐步发展到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

针对孤儿的保障,我市主要有三个方面:

基本生活方面,近年来,我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一直在提升,其中,社会散居孤儿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1277元,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的基本生活费提高到1477元。

教育方面,从2019年7月起,民政部开始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进一步健全孤儿保障制度。市民政局对年满18周岁后,在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博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

医疗康复方面,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针对0—18周岁孤儿和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孤儿开展的医疗康复项目,资助患儿当年医疗康复相关费用总额扣除报销、救助、捐助等费用后的自付部分。政府还将孤儿纳入“惠民济困保”,参保标准为120元/人·年(即每人每月10元)。

此外,我们还建立了儿童福利机构孤儿成年后安置工作长效机制,通过社会化安置方式,对这些群体在住房、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予以支持,帮助他们回归社会。

针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我市进一步完善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建立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制度及自然增长机制,现行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225元。在全国率先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福彩圆梦·助学成长”项目,对18岁以后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给予每人每学年0.8万元资助。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惠民济困保”、医疗救助等保障范围。

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一方面,督促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责任,全面落实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救助保护措施,强化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另外,我们也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提供日间照料、课后辅导、自护教育、心理疏导、监护指导等关爱服务。

3.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建设 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

《周五面对面》:对于未成年人保护,市民政局下一步将重点围绕哪些方面开展工作?

胡 立:一是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建设。在未成年人保护共同责任下,各级未保办要聚焦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八字要求,厘清各主体职责边界。我们计划选取沙坪坝、九龙坡、北碚、垫江、丰都等区县开展试点,探索建立部门协调联动、督查督办、监护救助、乡村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等机制。

二是完善政策法规体系。目前,《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正在做前期调研,我们将全力推进相关工作落实落地。同时,我们六大保护的政策体系也在不断完善。

三是开展安全守护行动。安全守护行动,包括防心理疾病、防溺水事故、防性侵伤害、防毒品侵害、防交通事故、防火灾危害、防食物中毒、防虐待欺凌、防拐卖诱骗、防网络沉迷等十项重点任务,通过安全守护行动的开展,提升未成年人安全自救自护能力建设。

四是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2021年6月,市委宣传部牵头组建了重庆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工作联盟,聚合部门、高校、医院、协会等多方力量,共同做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发挥各成员单位优势,联合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专项行动,推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引导学生、家长、教师正确认识心理疾病,普及科学理念。

(来源:阳光重庆 作者《周五面对面》)



责任编辑: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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