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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构建司法保护与社会支持相结合工作机制

部门联动构筑妇女儿童维权保障网

2021-05-07 11:22:09 来源:中国妇女报

● 政法、司法机关、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积极作为、协同配合、诉调对接,形成了共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有效机制和工作合力

● 在维护妇儿权益工作中,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问题的地方和单位,视情通报、约谈,直至依法依纪实施挂牌督办、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查究

● “一县一站一团队”的建设是该省凝聚专业力量,构建妇女儿童维权专业化、实体化服务平台的一次再探索、再实践,是借助社会力量搭建妇女儿童维权法律服务的一个新渠道、新模式

继去年同期首次发布后,今年4月30日,江西省发布了第二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由于省委政法委的加入,今年主办单位增加至六家,除活动主导单位省妇联外,主办单位还包括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以及省司法厅。当天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六家单位还就进一步做好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回答了记者提问。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共同发布“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彰显了江西政法系统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中的责任和担当。在构建司法保护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机制之下,该省政法系统“强势”职能部门的履职尽责、协同联动,无疑大大增强了这一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同时也使广大妇女儿童在共建共治共享中感受到更多的法治获得感、安全感。

“联”字当头,职能部门齐参与

在本次发布的案例中,有一个“部门联动化干戈 多元解纷促和谐——廖某与李某关于孩子探视权纠纷”案。本案中,通过兴国县政法部门牵头,当地妇联、法院、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协会等多部门衔接联动,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纠纷调解等服务。及时妥善劝导当事人正确认识问题,依法依规妥善解决纠纷,提高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专业化、社会化水平,防止了“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发生。

这是部门联动,筑起妇女儿童维权保障网的一个典型案例。而在省级层面的顶层设计中,政法、司法机关、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积极作为、协同配合、诉调对接,既依法严惩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又对受侵害的妇女儿童给予及时的法律救济和帮扶救助,形成了共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有效机制和工作合力。

江西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王庆介绍,省委政法委高位推动,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纳入“法治江西”建设总体工作部署,纳入“平安江西”建设重要内容,不断提升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省法院联合省妇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的通知》,健全法院诉讼与妇联组织有效对接的工作机制。在全省法院全面设立“少年法庭”,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省检察院全面推进完善妇女儿童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加强对侵害妇女儿童案件的提前介入和快速办理,加强对重点案件的督导督办。积极推进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救助,未成年人权益的综合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省公安厅在全省所有基层派出所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纳入派出所等级评定和干警培训重要内容,使基层派出所成为建在妇女儿童身边的维权“安心站”“保护站”;省司法厅加大妇女儿童维权司法援助力度,在设立首个“江西省妇女儿童司法鉴定援助中心”后,又推动地方设立了一批“妇女儿童司法鉴定援助中心”。

此外,“联”是妇联工作的法宝,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中同样适用。江西省妇联对妇女儿童维权重点热点问题密切跟踪,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协调,一批妇女儿童权益维护重点案件得到依法办理。

“督”促有力,考核评价压实责任

“省委政法委作为省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始终高度重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江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毛保国如是说。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毛保国还介绍,省委政法委注重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为妇女全面发展、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据介绍,江西省委政法委始终坚持把“建立健全婚姻家庭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平安家庭”创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有效打击针对妇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工作作为平安江西、法治江西建设的重点工作,列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的重要内容,不断压实各有关部门责任,推动解决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形成重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良好局面。

该省还统筹协调相关平安建设责任单位,推动在市、县两级全面建立了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推动警调对接、检调对接等多元化解机制,发挥巾帼志愿者、妇女维权骨干作用,打通在服务妇女儿童纠纷多元化解中的“最后一公里”。同时,坚持源头治理,每年在全省有针对性地部署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每次都把婚姻家庭纠纷作为重点,有效推动争论矛盾纠纷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理在小。

针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突出问题、典型案例,江西省从建机制、搭平台入手推动解决。如将近年来一些出嫁女信访反映的“农村集体组织拒绝户口未迁出的出嫁女参与集体拆迁补偿款分配”的典型案件,列为执法监督重点,纳入省级案件评查,推动省有关司法机关加强调研,并出台《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审判工作指引》,明确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当依法认定出嫁女、离婚或丧偶妇女的集体组织成员身份。去年中央出台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为更好地推动该制度在全省的落实,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省平安办及时将此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平安江西考评内容。

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中,江西还注重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省委政法委坚持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重点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督促推动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切实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职能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问题的地方和单位,视情通报、约谈,直至依法依纪实施挂牌督办、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查究。

“援”以正义,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江西省此次发布的十大案例涉及当前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中较为突出的婚姻家庭权益、反家庭暴力、未成年人保护、劳动权益、财产权益等多方面。不仅在案例类型上具有典型性、代表性,更在案件办理过程和法律效果上具有指导性、示范性。实现了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与此同时,各相关单位依法办案、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案件的办理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司法实践,充分体现了司法震慑的权威和司法为民的善意,成为妇女儿童依法维权最有力的依靠。

但不可否认的是,妇女儿童仍是社会相对弱势群体。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在法律援助工作中,该省一直把妇女儿童作为重点服务对象。

据江西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江涛介绍,在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上,全省实现了实体平台、12348热线平台、网络平台的三台融合,全方位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维权指导等服务,进一步方便了妇女儿童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目前全省所有市(县、区)、乡镇(街道)全部设立了法律援助机构,依托村(居)委会设立了联系点(或联络员),实现了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全覆盖。其中12348电话热线是群众身边的法律助手,每天轮流安排31位律师在线为群众(包括妇女儿童)提供服务。据统计,仅2020年,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办理妇女儿童来信、来访、来电、网络解答法律咨询73630人次。

江西省还将老年妇女、孤儿等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调整为低收入标准或最低工资标准,并适度扩大妇女儿童免予经济困难审查的对象和事项范围,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妇女儿童。尤其是对特殊困难的妇女儿童申请法律援助的,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免予经济困难审查,直接提供法律援助。

此外,江西省妇联、省司法厅今年在全省推动各级妇联与律师事务所合作建设妇女儿童维权法律服务站,各县(市、区)妇联与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共同建立或完善至少一个妇女儿童维权法律服务站。据江西省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吴艳玲介绍,6月底,“一县一站一团队”工作将实现全省全覆盖。届时,全省100个县(市、区)均至少有一个定点律师事务所、一支律师团队,为有需求的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个案维权、婚姻家庭矛盾调解、法治宣传等专业化维权服务。

“一县一站一团队”的建设是该省凝聚专业力量,构建妇女儿童维权专业化、实体化服务平台的一次再探索、再实践,是借助社会力量搭建妇女儿童维权法律服务的一个新渠道、新模式,也必将增强广大妇女儿童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刘旭)



责任编辑: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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