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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法院判日本赔偿原“慰安妇”每人1亿韩元

2021-01-13 10:41:12 来源:新华社

■ 新华社记者 胡若愚

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8日作出一审判决,勒令日本政府向12名韩籍“慰安妇”受害者每人赔偿1亿韩元(约合59万元人民币)。

这是韩国法院首次就类似诉讼案作出判决。在韩日媒体看来,这可能导致因战时强征劳工赔偿等争议陷入历史低谷的两国关系进一步受损。

判决书写道:“证据、相关资料和证词显示,由于被告的不法行为,受害人心理和生理承受难以想象的极度痛苦,却至今没有获得赔偿。”

日本政府拒绝民事调解,拒收韩国法院相关文书。应原告请求,此案2016年1月移送审理。2020年4月,法院首次举行听证会。

日方反对韩国法院审理此案,理由是根据国际法主权豁免原则,外国法院不得对一国行使管辖权。原告主张,主权豁免不应适用于反人类和战争罪行。判决书支持这一主张,认为日本政府当时“犯下蓄意、系统性且广泛的反人类罪行,违反国际惯例”。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在其侵略的亚洲国家强征随军“慰安妇”。韩国历史学家估计,受害者约20万人,大多数来自朝鲜半岛。本案12名原告如今仅5人在世。韩国政府登记在册的“慰安妇”受害者仅16人在世,已是风烛残年。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定于13日就另一起原“慰安妇”索赔案宣判。包括“慰安妇”受害者家属在内,20名原告要求日本政府赔偿30亿韩元。

共同社报道,法院判决书允许就强制执行采取临时性措施,意味着韩方可以查扣日本政府资产。原告律师说,打算同韩国政府官员协商是否采取这类措施。

韩国法院先前裁决,要求日本企业就二战期间在朝鲜半岛强征现韩国籍劳工作出赔偿,下令扣押相关日企在韩资产,用以变现作为赔偿金。日本政府认定两国1965年建交时已解决这类索赔,强烈反对韩方裁决,要求韩方保证“不变现”。

日本外务省事务次官秋叶刚男8日召见韩国大使南官杓,抗议韩方法院当天早些时候的判决,称日方“完全无法接受”。日本内阁官房长官加藤胜信说,日方不会上诉,以免就此落入韩方管辖。



责任编辑: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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