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作动态 > 工作动态

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性质恶劣者绝不姑息

最高法: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一般不适用缓刑、不得假释

2020-12-28 10:33:51 来源:中国妇女报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贺荣12月27日说,对于广西的“百香果女童被害案”,最高法院经调卷审查,指令广西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再审,目前该案已再审开庭,将择日宣判。这类案件法律适用中的很多问题需要认真研究思考,进而制定完善司法解释、司法政策。

当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两法”)加强新时代少年审判工作座谈会,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少年审判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始终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一直致力于推进少年审判工作的改革发展。”贺荣说,最高法院党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少年审判工作,强调少年审判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认真做好新修订“两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强化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和犯罪预防。

贺荣指出,要发挥司法职能促进形成少年儿童保护的社会合力。在刑事审判方面,对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要坚决依法严惩;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一般不得适用缓刑,一般不得假释,认罪认罚从宽要依法从严控制,减刑要依法从严控制;对性质恶劣、危害重大者,该判处重刑乃至死刑要坚决依法判处,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形成不敢侵害少年儿童的法治氛围。在民事审判方面,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有关报告中反映,2016至2019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的涉少年儿童民事案件超过100万件,案件量逐年增长。要结合民法典和“两法”修订的精神,高度重视少年儿童民事权益纠纷的特点和趋势,以及案中折射出家庭和社会保护方面存在的风险或隐患,加大对少年儿童民事权益的保护力度。根据有关研究,抚养费纠纷超过交通事故纠纷成为涉少年儿童案件量最大纠纷。其中,近六成原告为女性,近七成被告为男性。这一定程度上说明,女孩的抚养费问题是纠纷的大头,男性监护人的责任须加强。

贺荣表示,要围绕低龄儿童犯罪、性侵儿童、校园欺凌、虐待儿童、留守儿童监护、儿童信息安全等社会关注的问题、司法实践反映的难点问题,研究完善司法政策。如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如何贯彻落实严惩精神,如何妥当把握性侵、虐待未成年人犯罪的证据规则,如何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保护等。



责任编辑:陈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