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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石泉县人大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时要求 切忌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变成“纸上维权”

2020-09-14 11:04:26 来源:中国妇女报

为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贯彻实施,促进全县妇女事业健康发展,9月8日,陕西石泉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副主任方隆菊、陈全军带队,县委常委副县长耿国泉和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镇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有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县政府及职能部门近年来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基本情况、主要成效、存在困难问题及意见建议进行全面督查。

执法检查组采取实地检查调研、查阅相关资料、座谈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先后深入城关镇金斗粮社区工厂、陕西天成丝业有限公司、县医院、县法院、县妇联、城关镇北街社区进行了实地走访调研、检查督导。

通过实地检查,检查组还专门听取了县妇儿工委就全县妇女权益保障法贯彻落实情况的工作汇报和法院、公安、人社、司法等六个部门各自职责的情况汇报,并就进一步贯彻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事业发展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执法检查组认为,近年来,尽管全县上下高度重视妇女工作,积极促进妇女事业发展,各项妇女儿童法律法规和政策得到了有效落实。但也还存在女干部培养机制不健全、妇女人身财产和婚姻家庭等权益受侵害现象仍然存在、女性就业还不充分、全社会关心支持妇女工作的氛围还未完全形成等诸多问题。

执法检查组强调,妇儿工委一定要明确政府主体责任,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各职能部门要切实担责,切忌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变成“纸上维权”,一定要加大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妇女发展纲要等法规开展深入宣传,形成保护妇女、自觉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作合力。要加大执法力度,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相关执法部门要通力合作,坚决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社会丑恶现象和典型案件。要高度关注弱势妇女群体的生存和发展状况,采取有力工作措施,为她们保驾护航。要发挥好县妇儿工委和各级妇联组织作用,搭建平台、协调各方、形成维权合力,同时宣传优秀妇女典型,激励全县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思想观念,为建设更高水平“三宜”石泉贡献巾帼力量。

耿国泉代表县政府表态,下一步将根据检查组意见建议,相关部门一定要对照检查,拿出可行性方案,强化措施,有力破解突出问题,尝试建立长效化机制,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行为,坚决贯彻落实妇女儿童相关法律法规,有效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责任编辑: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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