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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妇儿工委简报2019年第3期

2019-03-07 14:26:03 来源:开云全站官网app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开云官网手机登录

七届一次全体会议上的发言

  尊重妇女、保护儿童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再次强调: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作为民生部门,始终将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放在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第六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以来,我们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推进实施两纲,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根据会议安排,围绕促进妇女就业创业、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简要介绍两个方面:

  一、第六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以来的重点工作

  (一)大力促进妇女就业创业。促进就业创业是支持妇女建功立业、实现人生理想和梦想的重要基础。我部认真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始终将促进妇女实现充分就业作为工作的重要目标。一是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公共就业服务,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帮助广大妇女劳动者实现就业。妇女就业规模持续扩大,2017年全国女性就业人员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重为43.5%,超过纲要规定的40%的目标。妇女就业结构不断优化,2016年城镇单位女性就业人员年末数为6518万人,其中教育、金融、卫生和社会工作等行业中女性劳动者占比已经超过50%。二是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完善创业服务体系,通过创业园区建设、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措施,鼓励和促进妇女自主创业。三是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规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新创业培训,每年支持妇女参加政府补贴职业培训约700万人次左右。

  (二)不断加强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妇女权益是基本人权,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是增强妇女参与经济活动能力,确保妇女平等分享发展成果的重要条件。我部不断致力于促进平等就业、同工同酬,努力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依法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一是制定出台《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检查,禁止市场主体在发布招聘信息等活动中的性别歧视行为。二是依法维护女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权益。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促进女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截至2017年底,全国女性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人数达到1.78亿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达到2.08亿人,参加失业、工伤保险人数分别达到7950万人、8594万人,覆盖面持续扩大。三是贯彻实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通过主动巡查、书面审查、举报投诉调查等,严厉查处侵害女职工劳动保障权益的行为。2017年全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查处女职工劳动保护案件54件。四是加强平等就业问题研究,起草了《解决就业性别歧视有关问题的报告》,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平等就业的通知》,目前相关文稿已上报国务院。

  此外,我部紧紧围绕两纲赋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各项重点任务,在女性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禁止使用童工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进展总体顺利。

  二、2019年工作考虑

  2019年是决胜全面小康的攻坚之年,也是贯彻实施两纲的关键一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扎实做好两纲实施工作。

  (一)促进妇女就业创业方面。一是抓好《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平等就业的通知》贯彻落实,持续做好促进妇女平等就业工作。二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持续开展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行动、“春潮行动”、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等,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不断提高职业培训质量,提升妇女就业创业能力。

  (二)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方面。一是继续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为妇女就业创业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二是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引导和支持妇女参加社会保险,特别是指导各地做好为贫困妇女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工作。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更好保障妇女社会保障权益。三是不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积极预防和有效查处违法行为,强化劳动用工信用监管,开展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黑名单管理等工作,依法维护女职工劳动权益。

 农业农村部在开云官网手机登录

  七届一次全体会议上的发言

  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多次强调要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农业农村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确定的目标,切实加强农村妇女权益保护,不断提高农村妇女创业发展能力,着力发挥农村妇女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特别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独特作用,各方面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一、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近年来,我部认真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采取多种措施,依法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一是在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维护好妇女土地承包权益。鼓励试点地区积极探索解决妇女在结婚、离异等情形下出现的土地承包权益保护问题,确保农村妇女与男性平等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法过程中,专门提出加强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保护的意见并得到采纳,前不久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明确了妇女应该享有的权益。二是畅通妇女土地权益保护渠道。指导各地加强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仲裁体系建设,为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据统计,2017年各地受理涉及妇女土地权益纠纷1.42万件,有效维护了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三是指导地方完善保护农村妇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相关政策。指导地方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时,切实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如山东省出台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工作规范》,规定了出嫁女、丧偶或离异妇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办法;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出台了《关于推进农村“两确权”,落实农村出嫁女及其子女合法权益的意见》,有效保障了外嫁女合法权益。

  二、加强培训指导,提升农村妇女创业发展能力。近年来,我部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女农民,支持妇女返乡创业,引导广大妇女在乡村振兴的大舞台上绽放异彩。一是组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重点培育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骨干农民,2018年共培训职业农民100万人,其中职业女农民30万人。二是开展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培训。我部与中组部联合举办的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班中,专门举办5期“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农村妇女带头人培训班,提高了农村妇女带头人干事创业能力。三是支持农村妇女创业创新。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将妇女从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外出务工妇女返乡创业发展乡村文化旅游、休闲农业等。据农村固定观察点创业创新动态监测调查显示,截至2018年6月,农村双创人员中,女性占比已超过13%。

  三、加强宣传引导,发挥农村妇女在人居环境整治中的独特作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农民群众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直接受益者,也是主要参与者和建设者,妇女是农村的“半边天”,是持家治家的主人,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扮演着特殊重要角色,发挥着独特作用。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积极指导各地发挥村民主体作用,鼓励农民全程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组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评选等活动,增强农民改善人居环境的内生动力。在工作推进过程中,特别注重引导地方调动妇女主体作用,发挥妇女独特作用,收到良好效果。比如浙江省不少地市开展了“美丽庭院、巾帼先行”活动,极大地带动提升了美丽乡村的内涵美。吉林省、广东省、云南省等地以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为突破口,通过组织美丽庭院、家庭卫生等评比活动,动员广大农村妇女积极投入到村庄环境整治活动中,搞好家庭卫生、房前屋后卫生和生活垃圾清理。在广大农村妇女带动下,在不少地区乡村,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正在蔚成风气,创造优美生活环境、践行文明生活方式逐渐成为农民的自觉行动。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按照中国妇女发展纲要要求,结合工作职责,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妇女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完善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长效机制,落实好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政策,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不断扩大新型职业女农民培育试点范围,加快构建一支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女农民队伍。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加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断强化妇女等农民主体作用,推动形成全民支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开云官网手机登录

  七届一次全体会议上的发言

  第六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注和重视重点人群健康,保障妇幼健康”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弱项、补短板、促发展,全面保障妇女儿童健康。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是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2016-2018年,中央下达预算内投资84.4亿元,支持512个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全面改善工作环境。制定实施《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健全学科体系,持续优化服务内涵。加强妇产科、儿科、助产士等紧缺人才培养,落实“两个允许”,激活运行机制。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规范设置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及儿童区域医疗中心,推进医联体建设和分级诊疗,不断提高基层妇幼健康服务能力。

  二是全力保障母婴安全。印发通知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启动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在全国建立妊娠风险筛查评估、高危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约谈通报等5项制度。指导重点地区加强孕产妇死亡评审,完善工作措施。加强省、市、县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至2018年全国共建设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3369个,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3070个。2018年全国母婴安全形势继续保持稳中有降趋势。

  三是实施健康儿童行动计划。制定印发《健康儿童行动计划》,全方位保障儿童健康。以示范基地建设为抓手,推动全国儿童早期发展工作。倡导母乳喂养,开展儿童肥胖干预。大力保障儿童用药,将22个儿童临床急需品种(剂型)纳入基本药物目录。加强儿童重大疾病和健康问题防治,联合教育等8部门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积极推进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联合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开展儿童白血病救治,探索建立儿童重大疾病救治管理模式,确保孩子们健康成长。

  四是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加强顶层设计,印发《全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防治服务和保障措施。积极推进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建设,产前诊断机构增加到371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2018年启动实施全国出生缺陷防治人才培训项目,计划2022年前完成2万名专业人员培训。加强重点出生缺陷防治,神经管缺陷发生率由2010年5.74/万下降至2017年1.52/万,广西地贫发生率由2009年206/万下降至2017年108/万。深入开展先天性结构畸形和地中海贫血救助,救助贫困患儿7000多名,切实减轻患儿家庭经济负担。

  五是开展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服务。以儿童期、青春期、生育期和更老年期为重点,为妇女儿童提供规范、连续、全程服务。在全国推广使用统一的母子健康手册,整合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儿童保健、预防接种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现“一册在手,全程服务”。为拟生育家庭提供科学备孕、生育力评估指导,加强人工流产后和产后避孕节育服务,减少意外妊娠。大力推进“互联网+妇幼健康”,以信息联通,促进服务全程,实现惠民便民。

  六是促进妇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从2017年的50元提高到2018年的55元,免费向妇女儿童提供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0-6岁儿童残疾筛查和避孕药具服务。2017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 89.6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1.2 %,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到83%,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8%。结合健康扶贫工程,推动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覆盖所有贫困县,妇幼健康服务公平性、可及性不断提高。

  经过不懈努力,我国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持续提升,2017年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至19.6/10万、6.8‰、9.1‰,妇幼健康核心指标总体上优于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

  同时,我们也面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不能有效满足妇女儿童健康需求等问题。2019年,我们将以问题为导向,持续加大力度,加强妇幼健康体系建设,保障母婴安全,实施健康儿童行动计划,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筹备两纲终期评估,围绕影响妇幼健康事业发展重点问题,启动一批研究项目,结合《“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实施,研究下一周期两纲中卫生健康相关目标、策略和措施等。二是以落实健康扶贫工程为抓手,推进妇幼健康事业均衡发展。加强妇幼健康脱贫攻坚,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力争贫困妇女儿童同步享受发展成果。三是梳理总结中国妇幼健康成功经验,结合“一带一路”和“南南合作”等合作机制,向发展中国家推广中国经验。



责任编辑:陈芊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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