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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妇儿工委简报2017年第7期

2017-06-27 15:04:16 来源:国妇儿工委办

山东省武城县打造“信息化+未检”未成年人保护平台

  2015年以来,山东省武城县检察院以工作信息化为引领,以业务一体化为核心,以保护社会化为支撑,形成了未成年人全面保护新格局,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预防取得了显著效果。两年多来,处理各类涉及未成年人的问题810余件,救助320余人;同时带动了相关检察业务职能,办理各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25件,移送自侦部门立案7件15人。武城县检察院被最高检和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分别确定为创新实践基地和研究基地,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多部门联动机制与网络平台建设研讨现场会在武城召开。

  武城县的主要做法包括:

一、突出前瞻性,探索未成年人保护司法办案新模式。一是明确职责定位。出台《加强未成年人检察业务一体化的实施意见》,赋予未检部门以一统多的职能,凡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均由案管部门统一分流至未检部门审查办理。未检部门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注重保护未成人的民事、行政合法权益;在办理民事、行政案件时,注重发现刑事监督与涉嫌职务犯罪线索,实现职能有机整合。同时,未检部门对所承办案件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制定预防和救助方案。二是强化内部衔接。制定出台《加强内部协作工作管理规定》,实现各业务部门之间整体联动、协同配合。各业务部门在办案中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线索的,及时向未检部门移送;未检部门在办案中发现涉嫌犯罪线索的,移送本院相关业务部门,并相互协助办理。截止目前,双向移交线索17件。三是有效延伸职能。立足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对涉案未成年人一人一策,专案帮教,全程关爱,建立了“检察官妈妈”制度、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在对未成年人进行经济救助的同时,积极开展亲情关怀与心理矫治,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突出科学性,构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新格局。一是建立一个信息化平台。针对未检需求,科学设置架构,将未成年人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保护资源融为一体,打造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检察监督信息平台,把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紧密相关的教育保护、食品安全、文化管理、惠生资金监管等十个方面纳入平台,设置十大模块,每模块均设置反映问题的关键词,平台按照问题类型,自动分流到相关部门处理。二是建立一支代表广泛的信息员队伍。在全县机关、团体、村居、学校均确定1至2名信息员;聘请律师、心理咨询师,爱心公益人士、热心学生家长为信息员;吸纳机关单位、团体、企业等社会微信群、QQ群群主为信息员;社会各界群众可自愿申请成为信息员。截止目前,信息员已超过5000人。制定出台《信息员奖惩制度》,激励信息员尽职尽责。三是建立一套信息处理机制。信息员发现侵害或有可能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况时,登录平台及时录入信息;社会群众可以扫描二维码,向平台反映问题。相关部门每天专人登录平台,对分流来的信息迅速处理,同时将处理结果上传平台、进行反馈。检察机关在平台上具有最高权限,对各部门问题处理全程动态监督。各部门超期未处理的,检察机关将预警督促,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突出实用性,拓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新路径。一是建立工作机制。在全面汇报的基础上,受县委委托,主持起草了《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实施意见》、《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信息平台考核办法》,以县委文件下发,将全县相关部门、镇街全部纳入平台,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强化协作,加强考核,推动形成了党委领导、检察主导、部门合作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机制。二是拓展保护空间。建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站,设立24小时“救助热线”电话,在全县各镇街、学校、社区、村庄设立公益宣传牌500余个;建立法制教育、科普体验、美德传播、社会实践等基地,组织学生、老师和家长观看警示片、模拟法庭等;自主研发远程网络会议系统,为全县所有学校同时上法制课,传播法律知识,形成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浓厚氛围。三是营造良好氛围。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讲好未检故事,传递正能量,赢得更多社会认同。依托传统媒体、新媒体和自媒体,运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直播、微电影、公益宣传片以及电脑动漫等,宣传好未检职能、典型案事例、先进人物事迹,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步入法治和健康轨道。



责任编辑:刘昱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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