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度开云体育 > 纲要规划 > 地方

宁波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05年)

2017-06-15 15:32:54 来源:国妇儿工委办

  前言

  妇女是社会延续和发展的原动力之一。妇女的发展水平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社会进步程度的尺度。

  1996年,宁波市人民政府制定颁布了《宁波市妇女发展规划(1996--2000年)》(以下简称《九五规划》),这是宁波市历史上第一个以妇女为主体的发展规划,对宁波妇女事业的发展具有开创性的意义。5年来,《九五规划》在提高我市妇女整体素质,全面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构建全社会共同关注推动妇女事业发展的工作格局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妇女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程度有很大提高。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中都配备了女干部。全市11个县(市)区的党政领导班子共配备了18名女干部。2000年全市有女干部54845人,占干部总数的38.5%,比1995年的34.8%提高了3.7个百分点。广大妇女的民主参与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

  妇女参与经济日益广泛,劳动权益保护不断加强。

  妇女受教育程度明显提高。适龄女童小学入学率达99.98%,中等专业学校在校女生为16081人,占在校生总数的64.1%。普通高校在校女生为12347人,占在校生总数的47.6%,男女受教育水平差距缩小,妇女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妇女健康状况不断改善。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在99%以上,妇女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8.66岁。

  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机制逐步完善,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正在进一步优化。

  总之,《九五规划》在推动男女平等,提高宁波妇女素质,促进宁波妇女进步和发展,维护妇女权益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传统观念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妇女发展还存在着一些问题,突出表现为:女性就业层次相对较低,高科技领域妇女人数较少;妇女参与决策比例不高;妇女整体文化素质偏低;在婚姻家庭中仍存在着妇女合法权益受侵害的问题;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等。因而全面促进妇女的进步与发展,谋求两性“平等、发展与和平”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2001--2005年是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宁波妇女事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时期,为了更好地维护妇女权益,进一步提高宁波妇女的整体素质,推动宁波妇女事业进入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特制定《宁波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05年)(以下简称《十五规划》)。指导思想:

  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根据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的基本要求,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以促进妇女发展为主题,以提高妇女整体素质为重点,以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为根本,提出2001--2005年宁波妇女发展的总目标和主要目标,展现妇女在经济、政治、教育、卫生保健、法律保护和环境发展领域的前景,实现妇女的持续发展。

  基本原则

  1、坚持从宁波《九五规划》实施以来的实际情况出发,使两轮规划之间,宁波市妇女发展规划与中国妇女发展纲要、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之间保持衔接。

  2、致力于妇女事业与宁波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又能反映出不同层次妇女的要求,使男女平等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之间保持和谐一致。

  3、以全面提高妇女素质、充分发挥妇女作用为中心,立足于当前宁波妇女发展的实际,使目标既具有现实性、可行性,又具有前瞻性、挑战性。

  4、指标设置合理、重点突出,措施切实可行,并具有可操作性。监测评估体系完备,能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确保《十五规划》全面而顺利地实施。

  总目标

  到2005年,宁波市妇女发展的总目标是: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推动妇女充分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提高妇女的经济地位;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及决策的水平;提高妇女受教育程度和终身教育水平;提高妇女的健康水平和预期寿命;依法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全面优化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提高妇女生活质量,促进妇女事业的持续发展,使宁波妇女发展与宁波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要求相适应,并处于全省领先地位。

  主要目标与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经济

  (一)主要目标

  挖掘潜力,重视妇女的经济贡献

  保障妇女获得经济资源的平等权利和机会。

  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实现男女平等就业,扩大妇女就业领域,增加妇女就业机会,提高女性就业率,妇女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在40%以上。

  提高妇女就业层次。提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女性比例。

  全市城乡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社会保障权利,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覆盖率达95%以上。

  保障女职工享有特殊劳动保护。

  为残疾妇女、贫困妇女等特殊妇女群体提供就业服务。

  (二)策略措施

  1、宁波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应体现妇女发展的主要目标,经济分析和经济结构调整应纳入性别平等观念。扩大妇女就业领域,改善女性就业结构。充分考虑妇女就业的需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社区服务业,不断为妇女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提倡自主就业,鼓励妇女自谋职业,政府职能部门和金融部门要提供宽松的政策条件,坚持同等条件下女性优先原则,积极支持和引导妇女自主创业,促进妇女通过多种形式再就业,逐步提高妇女就业比例。

  2、确保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有效服务。主要包括获得资本、信贷、土地、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权利;农村妇女享有与居住地男子平等的土地承包权、生产经营权、宅基地分配权、土地补偿费、股份分红等权利。

  3、制定完善有利于女性平等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平等就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招工、招聘中的性别歧视。

  4、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参与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的分配权。保障多元化分配形式中的男女同工同酬,同工种、同类别从业人员中女性工资与男性工资相同。

  5、企、事业单位在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时,不得对女性应聘者提高标准,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符合条件的女性,在聘用合同中不得含有性别歧视的内容。

  6、为妇女劳动就业提供信息、服务和培训。加强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对妇女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培训,促使、鼓励企事业单位、成人教育机构和一些非赢利性组织联合起来,向广大妇女传授现代化信息和科技知识,增强妇女对市场经济各种挑战的应变能力。提高妇女在新兴产业和新兴行业中的就业比例和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

  7、进一步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政策,为女职工提供必要的工作和劳动条件,加强女职工“四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保护,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指导各类用人单位把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款纳入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健全和完善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措施,不断改善女职工劳动条件。加强对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及培训,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制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女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8、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权利。普遍建立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出台《宁波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切实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健需求。

  9、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妇女的劳动权利。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依法处理。

  10、继续开发适合妇女特点的扶贫项目,发展以妇女为主的扶贫经济实体,使贫困妇女真正受益。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的作用,为残疾妇女提供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妇女就业比例。

  二、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一)主要目标

  拓宽妇女民主参与渠道,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的程度和能力。

  女干部占干部队伍总数的比例逐步提高。

  人大、政协领导班子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党代表中女代表候选人的数量逐步增加。

  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中要各配1名以上女干部。

  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中至少配有1名女干部。

  全市1--2个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配备正职女干部。各县(市)至少要有10%的乡镇党政领导班子配备正职女干部,各区至少要有1名以上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女领导干部。

  市、县(市)、区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要有一半以上的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其中正职女干部要有一定数量。

  市、县两级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中,女性比例分别不低于15%和20%。

  100%居民委员会、65%以上村民委员会成员中有女性。村民代表大会中女代表的比例要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女职工比较集中的行业、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要多选配一些女干部。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应占相应比例。

  (二)策略措施

  1、充分保障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及决策的权利。引导妇女依法参与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的水平和比例。在制定涉及妇女根本利益的方针政策时听取各级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以及妇女组织和妇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2、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完善平

  等竞争机制和公务员制度,健全监督检查机制,为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女干部。

  3、重视妇联组织在培养选拔女干部、妇女参政议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各级妇女组织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使其成为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反映妇女群众意见和建议的重要渠道。

  4、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妇女平等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相关政策及法规。

  5、干部的选拔、聘用、晋升及公务员的录用,要切实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6、加强对优秀年轻女干部的培养和优先选拔工作。各级各部门在制定人事方案时,要以本目标为基础,在调整充实班子成员时,要按目标配备女干部。

  7、要加强对女干部的动态管理,建立女性人才库。

  8、逐步提高女性较集中的部门、行业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民政、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领导班子中要首先配备女干部。

  9、对女性进行领导艺术、政治、法律等方面的管理理论和方法内容的培训,提高女干部的政治文化素质,激发女性的参政热情、强化女性的参政意识,提高女干部的宏观决策能力和竞争能力。

  10、安排女性领导人才多层次、多方位轮岗锻炼,以利于复合型高层次女性人才的成长。

  11、扩大基层民主,鼓励和推动妇女参与讨论和决定基层公共事务,保障妇女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妇女代表会主任作为候选人提名,经选举进入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

  12、结合现代企业制度的实践,注意培养和发现高层次的女性管理人才,提高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女性比例。积极探索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等决策管理层发挥妇女民主参与的新形式,提高职工代表大会中的女代表比例。

  13、通过有效途径,提高全社会对男女平等和妇女参与政治决策重要性的认识,提高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接纳女性的政治和责任意识。提高女性人才在社会上的影响力,重视奖励、表彰妇女人才中的先进典型人物,大力宣传妇女在两个文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贡献,为妇女人才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妇女与教育培训

  (一)主要目标

  更新观念,推行终身教育,提高妇女的综合素质。

  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提高适龄女童的入学率,降低辍学率(小学适龄女童净入学率达100%,小学女童辍学率控制在0.05%以下,初中女童毛入学率达95%以上,初中女童辍学率控制在0.4%以下)。

  初中毕业女生升入高中段的比例达到90%左右,高等教育女生毛入学率超过20%。

  提高妇女接受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的程度。成人妇女识字率提高到88%以上。其中青壮年妇女识字率达到98.8%以上。

  提高女科技人员比例。

  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女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构建妇女终身教育体系,提高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

  流动人口中的女童基本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提高残疾妇女的受教育水平。

  (二)策略措施

  1、依法保障男女受教育的平等权利,禁止性别歧视,创造有利于妇女接受教育的社会环境。保证适龄女童特别是贫困和残疾女童受教育的机会与条件,进一步降低适龄女童的辍学率,在升学、招生中坚持男女平等录取的原则。

  2、实施素质教育,建立面向21世纪的教育课程和教材体系,培养女学生的知识创新能力、社会适应能力、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在整体上促进女性文化素质的提高。

  3、在课程设置、教育内容和方法中,要充分体现性别意识,使全社会树立男女平等意识;把性别教育纳入教师培训课程,增强教育者的性别意识;结合课程设置,在相关的教育培训中开设妇女学、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社会性别与发展等课程。

  4、帮助妇女树立终身教育意识,加快建立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从学历教育到非学历教育,从学校教育到社会教育的终身教育体系,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学,为妇女提供终身学习的条件和机会。

  5、提高妇女接受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水平,注重培养妇女的职业技能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通过正规的学历教育与非学历职业教育以及各种培训,使新增女性劳动力和在职女职工能够普遍接受各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重点发展县(市)、乡(镇)和农村的中等职业教育,为初中毕业生中的女性提供多种形式的继续学习机会。

  6、把扫除妇女文盲作为扫盲工作的重点,在加大政府扫盲工作力度的同时,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扫除妇女文盲工作。

  7、大力普及科技文化知识,重视农村妇女科技文化的培训,引导农村妇女学科学、用科学,掌握科学方法。使农村妇女劳动者能普遍受到实用生产技术培训和文化知识教育。将基础教育与“绿色证书”教育有机结合,使女学生获得更全面的知识和劳动技能。

  8、加强流动人口中妇女的管理和教育,将她们的教育纳入社区教育和管理之中,引导她们接受职业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帮助流动女童基本接受义务教育。

  9、重视和发展特殊教育,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职业培训,为残疾妇女提供受教育的机会,提高残疾妇女素质,增强其生存发展能力。

  四、妇女与健康保健

  (一)主要目标

  提高妇女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保障妇女在整个生命周期享有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妇女预期寿命。

  加快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达标率达到90%。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2.5/10万以下。

  孕产妇保健覆盖率以县为单位达到98%;城   市、农村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分别达到90%、85%。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城市达99%以上,农村达95%以上。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以上。

  农村新法接生率达99%。

  开展产前诊断,提高产科质量,减少不必要的医学干预,降低剖宫产率。

  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控制在0.5‰以下;预防意外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

  具有健全的城乡基层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并具有为妇女提供保健服务的能力,定期为已婚妇女进行妇科病查治。

  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到2005年,育龄人群对计划生育知识与生殖保健的知识普及率达85%以上。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90%以上。婚前医学检查率,城市达95%,农村达85%。

  减缓性病增长速度,控制艾滋病病毒感染率。

  流动人口中的妇女享有与户籍所在地妇女同等的生殖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

  为更年期妇女、老年妇女、残疾妇女提供特殊的卫生保健服务。

  提高妇女的健身意识,增强妇女身体素质。

  (二)策略措施

  1、通过宣传教育,在全社会树立正确的妇女健康观念,普及健康知识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2、切实加强市、县两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增加政府对妇女卫生保健事业经费的投入,扩大妇幼卫生资源。

  3、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积极推进妇幼卫生法制建设,强化卫生行政执法,加大对卫生保健产品、卫生机构和专业人员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各类危害妇女身体健康的违法行为。

  4、结合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大力推行妇幼保健保偿、计划免疫保偿、合作医疗等多种形式的健康保障制度,提高妇女享受卫生保健的水平和防御疾病风险的能力。

  5、建立市级产前诊断中心,开展产前诊断,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的素质。

  6、以农村为重点,切实加强妇幼保健网络的建设,重点加强农村乡镇卫生院的产科建设,努力提高住院分娩的产科质量,降低产后出血和新生儿窒息死亡。

  7、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妇幼卫生队伍素质,特别是要加强基层妇幼卫生人员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卫生保健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的专业队伍。

  8、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把妇女作为重点服务对象,把妇女卫生保健作为重要内容,针对妇女一生中不同时期生理和心理特点,进行健康教育,尤其是精神健康教育,提高妇女心理健康水平。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为广大育龄妇女提供生殖保健服务。

  9、开展性健康、性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活动,在青少年中普遍开展人口及青春期、性保健教育。

  10、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强化对采血机构和血制品生产单位的管理,在妇女中普及艾滋病防治及自我防范知识,艾滋病知识知晓率城市达到90%以上,农村达到60%以上。开展对高危人群的干预工作。

  11、加强与女性相关的疾病治疗与预防的医学研究,提高妇女的平均预期寿命。

  12、完善城市医疗保障制度,积极发展农村合作医疗等多种形式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保障妇女享有基本的医疗服务,为已婚妇女提供妇女常见病查治条件,城市1-2年、农村2-3年进行一次妇科病查治。切实加强妇女疾病的防治。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诊断能力,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和农村妇女病的就诊率。

  13、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调整人口结构,稳定低生育水平。全面贯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全程优质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实行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大力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知识,积极实施优生检测和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树立新的婚育观念,建设新型的生育文化。

  14、倡导科学文明的健身方式,提高妇女身体素质。充分利用各种体育设施和社区资源开辟健身场所,为妇女参与全民健身运动创造条件。

  五、妇女与法律保障

  (一)主要目标

  尊重妇女,进一步实现妇女依法享有的各项权益。

  健全和完善促进男女平等的法律法规。

  开展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维护妇女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

  保护妇女的人身权利,禁止针对妇女的一切形式的暴力。

  降低侵害妇女人身权利刑事案件的发案率,积极防止妇女犯罪。

  遏制卖淫嫖娼活动,净化社会空气。

  降低妇女吸毒人数,使妇女吸毒率逐步下降。

  降低家庭暴力发生率,提高家庭暴力受案率,制定反家庭暴力的政策措施。

  建立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机构和合议庭,健全和完善妇联干部特邀陪审员制度。维护妇女的法律申诉控告权利。

  建立健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社会化工作网络体系。

  (二)策略措施

  1、将性别意识纳入立法工作,通过制定和修改保护妇女权益的地方性法规,完善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进一步促进男女平等。

  2、推动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有效维护妇女的各项合法权益。

  3、及时审理侵害妇女权益的民事案件。在审判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和继承纠纷案件时,要确保妇女的财产、继承、住房和抚养子女等方面的民事权利不受侵害。

  4、严厉打击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猥亵妇女、拐卖妇女、溺弃女婴等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刑事犯罪,逐步建立保护妇女人身权利的执法机构。

  5、进一步完善娱乐服务场所治安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严厉打击嫖娼及组织、留容和强迫妇女卖淫等违法犯罪行为。

  6、坚持惩治贩卖毒品的犯罪和引诱、教唆、欺骗、强迫妇女吸食、注射毒品的违法行为,特别要引导和帮助妇女充分认识毒品对母婴健康的危害,对女戒毒人员进行综合矫治,积极创建“无毒社区”。

  7、逐步建立反家庭暴力行为的工作机制,向受害妇女提供法律、医疗、精神康复等方面的帮助和服务。增强全社会和妇女反家庭暴力的意识,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8、采取措施防止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的性骚扰。增强女性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9、建立健全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网络,完善特邀陪审员制度和信访接待制度,保证受害妇女的申诉渠道畅通;普遍设立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的分支机构,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妇女提供法律援助。

  10、建立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社会监督机制,加强执法监督,提高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执法水平。

  11、充分发挥社区对妇女权益保障的作用,通过社区的法律咨询工作,民间或社会调解、求助线、服务网络等方式,为妇女权益保障服务。

  12、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把宣传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纳入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提高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率,提高全社会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妇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能力。

  六、妇女与社会环境

  (一)主要目标

  资源共享,为广大妇女提供充分的社会保障。

  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创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和偏见,在全社会树立保护和尊重妇女的意识。

  提高妇女享有社会福利的水平,加大对社会福利事业的投入,加快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和设施改造。

  建立市、县两级妇女活动场所,80%的县(市)、区建有妇女活动场所。

  建立宁波市妇女发展信息网。

  优化妇女生活和工作环境,提高妇女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参与程度,妇女环境保护知晓率达到95%以上。

  农村人口自来水普及率达88%。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70%。

  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家庭参与活动面达90%以上。

  增加妇女自我支配的时间。

  (二)策略措施

  1、加大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力度,传播社会性别观点,增强全社会尤其是决策者的性别意识,逐步消除对妇女的各种偏见、歧视以及贬抑妇女的社会观念,为妇女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优化社会舆论环境,将性别平等意识纳入传媒和文艺作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等精神作品,要强化对妇女的正面宣传。宣传妇女在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人类自身再生产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禁止在宣传媒体、广告和文艺作品中出现色情或有辱妇女人格的内容。

  3、为妇女在新闻宣传领域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条件和机会,使妇女广泛参与宣传媒体的管理、制作、教育、培训和研究。

  4、鼓励妇女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女性。

  5、积极发展老龄事业和产业,逐步实现老年服务社会化,建立老年社会保障体系,推动以社区为中心的扶老助困活动,为老年妇女提供服务。

  6、提高社区家政服务水平,在居住区内优先发展对家庭生活有较直接影响的公共服务,推进家务劳动社会化,使女性有更多的支配时间用以完善自我、发展个性。

  7、建立和完善妇女活动阵地,共享社区资源,为妇女提供多种服务项目,提供各种文化娱乐活动,培养妇女的兴趣爱好,增加闲暇生活的自主性。

  8、关注妇女中弱势群体(残疾妇女、贫困妇女、低文化妇女)的生活状况,妥善安排这部分人的生活、康复、教育和劳动就业。建立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开展社会公益活动,为低收入、残疾妇女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动员社会力量,为残疾妇女的自立创造条件。

  9、重视和加强对贫困地区社会发展工作的扶持,按照同等优先的原则,帮助支持贫困妇女实施扶贫项目,使贫困妇女成为扶贫资源的获得者和扶贫成果的受益者。

  10、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大力倡导建立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家庭关系,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鼓励夫妻共同承担家务劳动,积极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11、强化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减少家庭、工作场所以及其他环境中有毒有害物质对妇女造成的危害。

  12、发挥妇女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在妇女中传播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科学技术、知识和信息,提高妇女环境保护的意识,引导妇女积极参加生态环境保护,改变对环境有害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保护饮用水源,防止农业化学污染,发展生态农业和绿色产业。倡导绿色消费。

  13、把农村改水改厕工作纳入小城镇建设规划。依法加强农村自来水的建设和管理,抓好农村水厂水质的监督监测工作,争取乡镇级水厂先期基本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在扩大卫生厕所普及率的同时,提高粪便无害化处理水平,继续以改水改厕为重点,带动农村环境卫生状况的改善。

  14、充分发挥妇女组织在民间外交中的优势,进一步扩大宁波妇女同各国妇女的友好交往,加强同各省、市、自治区妇女的交流和合作。

  组织与实施

  一、各级政府负责本《规划》的实施。

  1、把妇女发展目标纳入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将实施工作列入政府的议事日程。

  2、各级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妇女发展规划,并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政府主要负责人和主管负责人的政绩考核。

  3、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要根据本规划的要求,结合各自的职责,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纳入部门负责人的政绩考核。

  4、各级政府要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增加妇女事业发展的资金投入,各有关部门也要在各自职能范围内为本规划实施投入必要的资金。

  二、宁波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督促本《规划》的实施

  1、建立健全实施《规划》的工作机制。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每年要向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报告实施《规划》的工作情况。

  2、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报告制度。

  3、要加强调查研究,坚持分类指导、示范先行的工作方法,及时掌握有关情况,总结推广经验。要定期表彰、奖励对本规划实施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与个人。

  4、要注重对妇女领域的理论研究。

  监测与评估

  一、建立市妇女状况监测体系。

  《规划》分性别的统计指标要纳入市统计制度和各有关部门的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建立健全劳动监察、卫生监测、教育督导、统计评估、法律监督机构,完善监测机制,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

  二、建立定期报送和审评制度。

  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各有关部门,每年要向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市统计局报送监测数据及目标实施进展情况,并对报送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估实施效果。监测评估周期分为年度监测、中期监测评估和终期监测评估。

  三、建立监测评估机构。

  1、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其职责是:

  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本规划的监测评估工作;

  制定监测评估指标体系;

  审议监测评估工作计划;

  监督计划执行情况;

  审议监测评估报告,根据监测评估结果提出相应对策。

  2、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统计监测组和专家评估组。

  统计监测组由市统计局牵头,相关部门共同组成。其职责是:

  负责制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提出监测重点领域与重点指标;

  确定监测方法,收集监测数据,建立和完善分性别数据库;

  向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宁波妇女状况统计监测报告;

  指导和协调市级各有关职能部门数据采集汇总工作,并指导各县(市)、区开展日常数据采集工作;

  定期对监测评估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专家评估组由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推荐专家组成。其职责是:

  负责制定检查评估方案;

  审评监测报告,并对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提出意见和建议;

  开展阶段性评估,向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

  四、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实施妇女规划的监测评估机构和制度,认真开展督查和监测评估工作



责任编辑:刘昱卓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