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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纲通讯2003年第6期

2017-04-11 09:50:32 来源:开云全站官网app

  ·工作指导· 男女平等是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从数字看中国妇女参政

  ·工作交流· 水清灶亮厕所净,环境更优美--四川省达县开展“洁美家园”试点工作

  ·活动简讯· 儿童意外伤害北京地区调查工作启动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知识竞赛活动圆满结束 “母亲安全”项目(2003-2004年)启动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组团赴澳大利亚、新西兰考察妇女儿童工作以人群为基础的出生缺陷监测试点项目启动四川省加强对两纲工作的指导山东省曲阜市妇儿工委加大对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广东省召开流动妇女儿童专题工作座谈会广西自治区“为妇女儿童办实事”项目进展顺利各地活动简讯

  ·调查研究· 一支不容忽视的力量(续)--从1990年和2000年人口普查数据来看我国妇女就业发展儿童伤害预防必须提上议事日程

  ·全球瞭望· 数字妇女全球每年约有一百二十万儿童被贩卖

  ·工作指导·

  男女平等是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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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平等是国际社会关注的一个重要领域,中国作为联合国成员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北京《行动纲领》等国际文书的缔约国,始终遵循联合国关于保障妇女人权、促进妇女发展的国际公约精神,注重性别政策的制定与执行,促进妇女的进步与发展。我国《宪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中国政府在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上明确“把实现男女平等作为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一项基本国策”。并分别于1995年和2001年颁布不同时期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把推动妇女的发展与进步作为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纳入国家政治、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总体目标。

  中国保障性别平等的法律法规

  完善的法律体系是确保男女两性平等的重要前提。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相继在国家法律法规体系中确立了男女平等、保护妇女特殊权益的基本原则。1992年颁布了专门保障妇女权益、促进性别平等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目前我国已形成了以《宪法》为依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体,包括《婚姻法》、《母婴保健法》等40多部有关法律法规组成的、比较完备的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体系,使妇女的各项权利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依法保护。近十年来国务院及有关政府部门制定了105件相关行政法规和规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都制定了相应的地方性法规,为保障妇女权益、促进性别平等奠定了法律法规基础。

  中国保障性别平等的组织机构

  为了切实承担起推动我国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责任,中国政府于1990年2月22日成立了开云官网手机登录 (简称国务院妇儿工委)。委员会由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27个政府部门和开云注册送 、全国总工会等5个非政府组织构成,国务院副总理吴仪担任委员会主任。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385个地(市)、2000多个县级人民政府都成立了跨部门的妇女儿童工作机构,从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上保证了妇女儿童工作的落实。各级妇儿工委都有设有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承担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各级委员会的各成员单位都制定有保障性别平等、促进妇女发展的专门规划或方案。各地还建立了各类联席会议制度、法律援助中心、家庭纠纷调解站、信访接待中心等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作网络和服务组织。

  中国保障性别平等的主要措施

  开展社会性别意识宣传教育。从1985年开始,中国政府把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普及和宣传纳入国家的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强化全民的社会性别意识,目前正在的实施第四个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2001-2005)仍然把保障妇女权益作为要点之一。

  开展培训。

  开云官网手机登录 下发“男女平等是基本国策”宣传提纲,编印宣传资料和培训教材、组织知识竞赛等。各级妇儿工委举办“男女平等是基本国策”和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培训班,仅2002年就培训骨干12788人,其中县级以上领导干部2919人,完成了将全国县级领导培训一遍的任务。各地都十分注重对领导干部的性别意识宣传,如江苏省向全省乡镇以上党政领导6000多人发出了《“进一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致各级领导的一封信》、《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及性别意识调查问卷》;组织“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决策主流”的专题讲座,增强领导性别意识;开展问卷调查,了解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男女平等国策知情度。上海市把有关男女平等的丛书列为全市局级领导干部必读书目;天津市在全市各级党政干部中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两法两纲知识竞赛,市长、副市长们都亲自参赛、答题,蓟县县委书记拒绝了秘书代答,坚持自己逐一答题。

  加大资金投入。

  国家和地方各级财政每年都要对妇女发展投入大量资金,对一些重点领域还实行专项投入。例如,为了提高妇女健康水平,中国于2001年1月-2002年12月中央财政投入一亿元,地方财政配套投入一亿元,实施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使实施项目的12省、自治区直辖市孕产妇死亡率平均下降了28.79%。又如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均有专项工作经费,且逐年增加。

  开展监测评估。

  国家和省级都建立了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的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统计监测组和专家评估组,并于2002年4月制定下发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监测统计指标体系,确定了130项监测指标。国家统计局编写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统计监测培训教材,明确了每项指标的定义、计算方法、计算单位及数据来源等,并开展了对省级统计监测骨干的培训。

  加强法律监督和检查。

  《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十余年来,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妇儿工委协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积极开展执法检查,督促性别政策的落实。国务院妇儿工委联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和政府部门,先后组织了三次执法检查和八次调查活动,分别对全国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其他一些与妇女有关的法律法规也相继被列入执法检查的内容,积极敦促有关问题的解决。此外各级政府还通过为妇女提供法律服务,建立维权法庭和建立陪审员制度等有效途径,保障妇女的各项权利。

  妇女权益得到保障

  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及决策的程度提高。第十届全国人大女代表604名,占代表总数的20.4%。第十届全国政协女委员373名,占委员总数的16.7%,比九届提高了1.2个百分点。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领导班子中都有女干部,2000年全国女干部占干部队伍总数的36.2%。妇女民主参与的渠道进一步扩大,1999年31万家企事业单位职代会中女职工代表占代表总数的34.7%,2001年全国城市社区居委会成员中,女性占58.7%。有些地区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管理及决策的程度提高明显。

  妇女劳动就业和获得经济资源的平等权利进一步落实。

  城乡妇女就业人数从1990年的2.88亿人增加到2001年的3.3亿多人,约占全国就业人员总数的46%以上。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普遍得到落实,据不完全统计,目前90%以上的企业都有专兼职负责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工作人员,绝大部分能够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到2001年底,全国半数以上的城市实行了企业职工生育费用社会统筹,参保职工3455万人。

  妇女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

  2000年妇女人均受教育年限为7.07年,成年男女受教育年限的差距由1995年的1.4年减少到2000年的1.07年。2001年全国女童入学率为99.01%,男女童性别差仅为0.07个百分点。1999-2000年全国脱盲的5040万人中,62%是妇女。成人妇女文盲人数由1990年的15900万降到2000年的6181万,妇女文盲率由1990年的32%降到2000年的13.5%。

  妇女的卫生保健状况得到改善。

  到2001年,全国城乡妇幼卫生保健机构达3200个,为妇女提供了基本的医疗保健服务。全国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超过86%,妇女常见病检查率达到36%。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由1990年的51%提高到2000年的75.98%,孕产妇死亡率由1990年的88.9/10万降低到2001年的50.2/10万。

  妇女的人身权利基本得到保护。

  20世纪80年代以来,多次组织全国性或区域性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活动的专项打击行动,同时加强对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维护妇女的人身权利。各级政府还要求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对涉及妇女权益受侵害案件的控告、申诉、检举,不得推诿和无故拖延,对经济困难的妇女当事人要酌情减免法律服务费用。

  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权益得到保障。

  目前,已有1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30个地(市)制定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一些地方还以多种形式促进社区与有关部门合作,共同构建预防和干预家庭暴力的工作网络。一些地方成立了“妇女避救站”,救助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儿童。

  从数字看中国妇女参政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共193人,其中女性8人,占4.1%;候补委员共151人,其中女性17人,占11.3%。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共115人,其中女性14人,占12.2%。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组成情况:

  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共25人,女性1人,占4%。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9人),中央书记处书记(7人),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委员(8人)中均无女性。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8人,无女性;常务委员会委员18人,女性2人,占11.1%。第十届中央委员共198人,其中女性5人,占2.5%(与第十五届相比,总人数增加5人,但女性人数减少3人,下降1.6根百分点)。第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共158人,其中女性22人,占13.9%(与第十五届相比增加2.6个百分点)。第十六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共121人,其中女性14人,占11.6%(与第十五届相比,总人数增加6人,但女性人数未增加,下降0.6个百分点)。中共中央直属机构负责人(正职)20人,女性1人,占5%。

  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总数2985人,其中女代表604人,占20.2%,比九届下降了1.6个百分点。十届全国人大常委159人,其中女常委21人,占13.2%,比九届提高0.5个百分点。十届全国人大6位副秘书长中有1位女性,占16.7%;15位副委员长中有3位女性,占20%,比九届增加1人,提高10%。全国政协世界委员总数2238名,其中女委员373名,占16.7%,比九届提高了1.2个百分点;常委299人,其中女性35人,占11.7%,比九届提高2.7个百分点。十届全国政协18位副秘书长中有3位女性,占16.7%;24位副主席中有2位女性,占8.3%,比九届增加1人。国务院新一届4位副总理中有1位女性,占25%,比上届提高25%;5位国务委员中有1位女性,占20%,与上届持平。

  根据国际议员联盟官方网站(www.ipu.org)统计,截至2003年4月30日,世界各国两院中女性议员平均比例为15.1%,其中众议院(下议院)中女议员平均比例为15.3%,参议院(上议院)中女议员平均比例为14.3%。瑞典女议员比例为45.3%,排名世界第一。该统计数据中,中国女议员比例依据的是十九届全国人大女代表比例21.8%,世界排名第31位。

  中国十届全国人大女代表占20.2%,与国际议员联盟官方网站公布的截至2003年4月30日其他各国女议员参政情况相比,中国女议员比例在世界排名已实际降至第38位。(摘自开云注册送 妇女研究所编《研究信息简报》2003年第2期)

  ·工作交流·

  水清灶亮厕所净,环境更优美

  --四川省达县开展“洁美家园”试点工作

  为了切实改善农村妇女儿童的生存环境,四川省达县妇儿工委从2002年起,以南外镇的两个村为试点,采取示范引路,典型指导,全面推广的办法,开展了以改水、改灶、改厕(以下简称“三改”)为内容的“爱护环境,洁美家园”活动。

  1、领导重视。成立了“洁美家园”活动领导小组,由县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卫生、水利、爱卫办等有关部门和南外镇共同组成。县财政拨出5万元专项资金,对“三改”农户进行补助。

  2、广泛宣传。一是印制“爱护环境,洁美家园”活动和防非典知识宣传材料,发放到农户;二是在村社干部和党员会议上进行宣传,使其带头示范;三是召开群众大会进行宣传;四是利用广播电视大造声势。据统计,两村共召开群众大会20场次,参会人数达2000余人次,共印发各种宣传资料2500余份,书写大小标语100余幅。

  3、搞好规划和实施。对现有农户的水、灶、厕的状况进行调查,登记造册。按照因地制宜、因陋就简的原则,制定每户的整改方案,力求做到既实用,又美观。将县、村社补助资金和群众筹集资金统一使用,集中购买原材料,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专业工人操作。

  4、落实具体管理措施。一是县、镇、村、社层层签订责任书,采取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社、社干部包户的措施;二是试点村支部书记挂帅,进行全面安排;三是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任务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四是加强协调,注重合作。

  5、查漏补缺。试点活动结束后,领导小组对“三改”工作进行逐户验收,遇到问题当场解决。对验收达标的农户,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对未达标的农户,限期整改,整改后再进行验收。为保证活动的长效性,镇、村爱卫办进行不定期的卫生检查。

  经过近一年的努力,该项活动初见成效。截止到8月底,试点村改水1230户,改水率达92%;改灶1270户,改灶率达95%;改厕1243户,改厕率达93%。新修垃圾池12个,新建公共厕所4所;90%的庭园得到了绿化,环境卫生得到了根本改观。

  ·活动简讯·

  儿童意外伤害北京地区调查工作启动

  联合国千年首脑会议制定的《千年发展目标》、联合国儿童问题特别会议制定的《一个适合儿童生长的世界》成果文件以及《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都将降低儿童死亡率作为儿童发展的重要目标。从中国目前情况看,婴儿死亡率和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都已经达到了一个相对较低的水平,通过减少因传染性疾病的死亡来达到降低儿童死亡率的目标已比较困难,来自多种研究的数据表明:意外伤害是中国婴儿的主要死因之一,也是其它年龄段儿童和青少年的第一位死因,实现降低儿童死亡率的目标,必须通过另一个重要途径--减少儿童意外伤害造成的死亡。

  今年4-7月,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与联合国儿基会合作,组织专家对中国现有关于儿童意外伤害的资料进行了案头分析。根据现有数据推算:每年我国约有16万0-14岁儿童死于意外伤害,大约有10%的儿童在一年中遭遇过需要治疗的意外伤害,其中1%死亡;约有64万儿童因意外伤害而致残;每天约有2200名儿童,每小时有9名儿童或每45秒就有一名儿童由于意外伤害而死亡或致残。不仅如此,儿童意外伤害所造成的永久性残疾更对儿童的身心发展造成了重大的负面影响。由此看来,我国儿童的健康问题已经不仅仅是生存问题,更重要的是保护问题,对儿童意外伤害进行研究和干预尤为重要。联合国儿基会在整个亚太地区开展了儿童意外伤害防治项目,并取得了一定经验和成果。因此,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决定和联合国儿基会合作,争取有关国际组织的资助,开展关于中国儿童意外伤害的研究。

  经过国内专家对数据收集渠道和质量的分析,同时国际专家根据整个亚太地区儿童意外伤害发展进程也提出建议,有必要在社区和住户进行流行病学调查,以对现有资料进行论证和核实,并进一步了解意外伤害所产生的原因及危险因素,从而更好地制定行动方案。作为活动的第一步,今年下半年,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卫生部将在北京市(包括县、区)进行一个大规模的抽样调查。此项调查由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和卫生部牵头,中国疾病控制中心负责具体实施,今年年底前结束。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知识竞赛活动圆满结束

  由开云全站官网app 和开云注册送 宣传部主办、中国妇女报承办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有奖知识竞赛活动日前结束。

  本次竞赛活动历时三个多月,遍布全国31个省(区、市),62万群众参与。10月10日举行了知识竞赛的抽奖仪式,评选出竞赛奖1900名,其中一等奖100名,二等奖200名,三等奖600名,优秀奖1000名,组织奖20名,获奖名单将于10月中旬刊登在中国妇女报上。

  从各地开展竞赛的情况来看,呈现出四大特点:

  1、各级妇儿工委领导对这次知识竞赛活动给予了高度重视。全国31个省(区、市)都先后转发或下发了开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北京、天津、吉林明确提出把知识竞赛活动作为开展妇女规划宣传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各地(市、区)、县(市)妇儿工委及办公室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陕西、安徽和新疆还分别成立了知识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和竞赛办公室,分管主席亲自挂帅任办公室主任。

  2、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积极做好竞赛活动的组织工作。为了保证竞赛活动的顺利开展,各省(区、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努力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大部分以省为单位统一订购试题、统一回收试卷。江苏省自筹资金订阅了10万份试题,在全省范围内层层开展竞赛;北京市采用各区(县)自筹资金,全市统一订阅10万份试题的办法开展竞赛;安徽省集中订阅了3万8千份试题,分发给各地(市)开展竞赛;新疆区将试题翻译成维语,组织维族群众参加竞赛;北京、重庆、江苏、安徽、陕西、山东等省(市)还设立组织奖,对竞赛活动开展好的部门给予奖励。

  3、竞赛活动发动面广、参与人数多。全国共有62万人参赛,涉及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科研人员、院校老师和学生、农民等,上自省级领导,下至村委会干部,有相当一部分是男性。黑龙江省各地(市)将竞赛活动与“四五”普法宣传月活动相结合,组织政府领导、妇儿工委成员单位领导、妇联干部、基层妇女群众开展竞赛活动;青海省以互助、循化和湟源、海晏实施两个纲要项目县为重点,集中在一地、一市、三州、26个县(区)中开展竞赛活动,省人大、政府领导、各成员单位领导以及各地1413名厅、县(处)、乡以上党政领导参加了知识竞赛;天津、河北、西藏、贵州、山东等省(区、市)在去年开展本地区妇女规划知识竞赛活动的基础上,今年又积极参与了全国的竞赛活动。

  4、注重宣传,收效显著。为了提高知识竞赛活动的宣传效果,活动开展初期,在《中国妇女报》上连续刊载了10篇介绍妇女纲要相关内容的文章,编印发行了介绍妇女纲要相关知识的宣传手册。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普遍把开展知识竞赛作为加强宣传妇女纲要的一个有力契机,采用报告会、讲座、培训班,宣传橱窗、黑板报等形式组织学习、广泛宣传。一些地区还通过本地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宣传形式,加强对竞赛活动的宣传和辅导。一些街、区、乡、村还通过印发宣传材料和街头板报,把对竞赛活动的宣传做到入区、入户,在全社会进一步掀起了学习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的新高潮。

  “母亲安全”项目(2003-2004年)启动

  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和联合国儿基会于9月8日-9日在江西省召开 “母亲安全”项目启动研讨会。该项目的目的是,进一步扩大1999年-2002年开展的 “母亲安全”项目成果,为在全国范围内继续实施“降消”项目奠定基础。选取执行过“母亲安全”项目,有一定项目经验,工作基础较好,并且住院分娩率较低的10个县(江西省6个县,甘肃省4个县)开展项目,将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宣传动员活动,提高项目县的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该项目将于2004年结束。

  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组团赴澳大利亚、新西兰考察妇女儿童工作

  在中国青年国际交流中心的支持协助下,2003年9月12日--25日,开云全站官网app 组织山东等10省(区、市)妇儿工委和4个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共16人赴澳大利亚、新西兰两国进行了为期14天的考察交流。考察团分别访问了澳大利亚的悉尼、堪培拉、布里斯班、墨尔本和新西兰的奥克兰、罗托鲁阿6个城市,参观了政府、学校、社区等机构,与政府官员、学校教师、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对澳新两国的社会经济特别是妇女儿童的发展与保护等诸多方面有了初步的印象,达到了拓宽视野、扩大交流、学习借鉴、增进友好交往的目的。

  以人群为基础的出生缺陷监测试点项目启动

  在17个省(区、市)申报的基础上,经过综合审核并征得卫生部基妇司同意,确定福建省建瓯市、湖北省罗田县、河南省巩义市、天津市城区、辽宁省北宁市为“以人群为基础的出生缺陷监测试点项目”国家级监测点。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与今年3月完成了5个试点项目监测点的培训工作,4月1日项目正式启动。项目近期的重点工作是加强监测网络建设,健全监测队伍,完善资料收集方法,同时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题培训。(摘自《基层卫生妇幼保健工作简讯》2003年第16期)

  四川省加强对两纲工作的指导

  沐川县加强督查工作,增强成员单位的责任意识。一是开展了乡政府领导述职工作,要求全县24个成员单位和22个乡镇撰写述职报告,有关单位在全县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述职。二是对不参加妇儿工委相关会议的成员单位和联络员进行通报批评。三是对没有完成两纲实施方案的单位进行督查指导。大竹县召开两纲实施情况述职评议会。6月13日,大竹县召开首次两纲实施情况述职评议会,32个成员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并汇报了两年来各自在两纲工作中所做的工作和相关指标完成情况。县妇儿工委主任、副县长陈尚志对6个成员单位的述职情况进行了逐一点评,并提出了正视成绩,强化责任主体意识;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攻克难关,强化法制意识;完善监测评估建制,加强队伍建设的四点要求。宜宾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邀请四川省“送健康到社区,送健康到农家”专家宣讲团到宜宾市免费开展“妇产科业务技术”和“妇幼卫生保健知识”专题讲座。从8月11日到22日,专家宣讲团深入宜宾市10个区县,共开展讲座22场(次),培训县级妇幼医疗骨干860人,乡(村)医生560人,参加听课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乡(镇)妇女1560人,免费义诊200人(次),发送妇幼卫生知识调查问卷5000余份。宣讲团每到一处都受到医生和妇女的热烈欢迎,群众称赞说这才是真正的实践“三个代表”。南溪县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县长常委会近日分别研究决定,为县妇儿工委办公室配备一名专职人员,划拨1.3万元办公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南溪县编委以南[2003]20号文下发了人员核编的通知,县财政已将1.3万元经费划入县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账户。到目前为止,该县妇儿工委已实现“五有”,即有办公室、有牌子、有编制、有工作经费、有电脑。仪陇县为切实解决严重缺水问题,开展了“我为朱总故里打口井”活动。为积极配合这一活动开展,改善当地妇女儿童的生存环境,四川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向各市州妇儿工委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发出倡议,积极参与这项社会公益活动。

  山东省曲阜市妇儿工委加大对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

  山东省曲阜市妇儿工委以乡镇换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市乡党政机构改革为契机,加大对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在换届前夕,以市委文件的形式下发了《关于提高女干部参政比例和男女内退享受同等待遇的通知》和《关于努力保证农村妇女进“两委”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要提高正职、实职的女干部比例。规定每个党支部班子、村民委员会班子中要确保有一名女同志。市委要求组织部门要超前考虑女干部的选配,坚持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女干部,对不按要求配备女干部的班子,不予上会讨论;对没有女干部的班子,不予审批;对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比例达不到要求的不予审批。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中,拿出部分只为定向选拔女干部等。经过努力,57.4%的市直部门配备了女干部,比2000年增加了4个百分点;92.2%的乡镇领导班子配备了女干部,其中,正职女干部2名;全市正职女干部7名;市人大女代表候选人比例达到30%,比上届高9个百分点。市政协女委员比例达到23%,比上届提高5个百分点;村两委妇女干部的比例达到72%,比上届提高了8个百分点。

  广东省召开流动妇女儿童专题工作座谈会

  广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于8月13-14日在中山市召开流动妇女儿童专题工作座谈会,座谈会分析了广东省流动妇女儿童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2000年,广东省户籍人口7800万人,流动人口(居住半年以上)达2530万人,其中女性占49.87%,儿童占10.74%。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居高不下。广东省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是户籍人口的4倍,占全省孕产妇死亡总数的83.5%;流动人口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是户籍人口的10倍,占全省新生儿破伤风发生总数的97.3%。这些情况均发生在地下接生和家庭分娩过程中。经调查,躲避计划外生育处罚、经济困难、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覆盖不到等是导致悲剧发生的主要原因。二是部分流动儿童受教育权利难以保障。全省共有150多万适龄流动儿童需接受义务教育,尽管各地采取了积极的应对措施,仍存在以下问题:据2000年的统计,全省7-15岁的流动学龄儿童中有1万多人未上过学;专收流动人口子女的民办学校(有些是窝棚学校)办学条件和管理普遍较差,教育质量难以保证;流动人口子女基数难以掌握;教育经费负担太大,公办学校学位和教师编制紧张;流动儿童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等等。

  会议交流了各地的工作经验。如中山市坚持“服务在先,管在其中”的理念,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在“暂住人口登记表”中增加“携带15周岁以下人口”栏目,初步建立起流动儿童资料数据库;在外来女工集中的乡镇和企业,举办妇幼保健讲座,并加大执法力度,5年共取缔非法接生45宗,有效地降低了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广州市采取公办学校充分挖潜和积极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办学等办法,解决了10万多名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珠海市成立“新生儿破伤风防治领导小组”、“儿童死亡监测小组”,加强了对流动妇女儿童卫生保健的动态监测和管理。深圳市宝安区发挥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功能,掌握社区早孕人员情况,对确有经济困难的流动人口孕产妇实行低收费住院分娩包干服务(正常分娩住院2天850元,住院3天1000元)。已有4000人享受了这项服务,该区住院分娩率达99%。

  各有关部门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省教育厅配合省政协027号重点提案组正在起草有关加强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意见,准备建议省政府以文件的形式下发,以确保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这些措施包括:一是调查研究,掌握流动人口基数。二是多渠道加大投入,以提供足够的学位。通过增加公办中小学的学位、选择条件较好的住宅小区配套学校和其他需撤并的学校改建为专门招收流动儿童少年的学校、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办学等方式,扩大流动人口子女的入学渠道。三是从审批、收费、教师、学籍等方面加强对专门招收流动人口子女学校的管理,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流动人口子女酌情减免费用。制定不同等级的办学标准,实行分类指导,鼓励民办学校上等级,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高质素的教育。省卫生厅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的对策和建议:在管理上,应由政府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建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机制;协调公安、民政、计生、卫生等职能部门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打击非法接生;加强对流动人口妇女的宣传教育,普及母婴保健科学知识,大力推广住院分娩和破伤风类毒素免疫接种。在政策上,实行流动人口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减免收费政策;落实国家公共卫生政策的有关规定,为妇幼保健服务的纯公共、准公共卫生项目提供经济政策保障;由财政全额拨款,配备足够的妇幼保健人员;各地方政府设立妇幼保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快广东省妇幼保健事业的发展。

  省政府副秘书长江海燕就如何加强流动人口工作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广西自治区“为妇女儿童办实事”项目进展顺利

  广西自治区的东兰、三江、蒙山三县是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和联合国儿基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的项目县。目前,三县积极采取得力措施,项目进展顺利。

  1、领导重视,措施到位。三县均成立了由县妇儿工委领导牵头的项目领导小组。三江县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县妇儿工委办公室增加一名编制,业务经费由原来的2千元增加到4千元,并拨3千元做项目的启动费用。蒙山县财政也拨出1万元做项目的启动资金。

  2、采取切实措施,突破重点难点指标。三江县卫生局下发了三卫妇[2003]10号《关于加快三江县母亲安全工程行动计划的通知》,以实现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目标。为提高3-6岁儿童入园率,县教育局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今年提高入园率的目标和采取的措施。组织人事部门就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的比例,配合全区公开推荐优秀女干部的工作,选拔、培养了69名妇女干部。县政府将改厕工作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由林业局、农业局牵头抓改厕。要求每个干部扶持建沼气1座,动员10户建沼气池,配套建卫生厕所。这项工作使全县卫生厕所覆盖率比2000年提高了21个百分点。

  3、多渠道筹措资金,为促进指标落实提供经费支持。三江县政府在改厕中坚持国家、集体、个人投资相结合的办法,建沼气池和卫生厕所。一座沼气池国家扶贫和集体资助750元,农户自筹800元。全县今年要建成沼气池和卫生厕所各7000个,总投资1120万元。计划引进资金在县城和东新区兴建一所上规模的幼儿园。林溪乡争取建一所幼儿园,其他乡镇力争改善院所环境,以提高幼儿入园率。

  田东县妇儿工委在扶贫攻坚工作中,选准项目,结合“农民下山进城入谷”工程,以项目带动“两个规划”的事实,从根本上解决实施两纲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一是异地安置,改善生存环境。今年田东县继续得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的扶持,由自治区计委安排异地安置项目一个,解决作登乡江那村600户3000多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二是加大扶贫力度,继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是田东县实施两纲的薄弱环节,以此配合扶贫攻坚,异地安置项目,继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是田东县今年实施“两个规划”的又一重点,主要做好以下几件事:第一,田东县妇联继续完善“母亲水窖”工程项目的实施;第二,县扶贫办投入3万元,群众筹资7万元,组织实施祥周下果、义圩那玩屯人畜饮水工程,解决91户369人的饮水困难;第三,县扶贫办投资2.1万元,群众投工投劳1.2万元兴建异地安置点沼气池30座,改善474户2233人的居住环境;第四,县卫生局加大改厕力度,计划在农村住户中新秀8000座卫生厕所,由乡镇财政按人均0.5元概算资金投入,并争取自治区改厕经费6万多元,力争第一期改厕工作水利进行。

  江苏省苏州市在中期监测评估过程中在五项重点指标上求得突破。一是推进参政议政。市委组织部门对照规划,强化措施,在单位政府换届中报批干部任用方案,做到没有女干部的方案不批,后备女干部比例不足25%的不批。换届后,全市县级党委领导班子有女干部的比重由换届前的63.6%上升到87.9%;政府领导班子有女干部的比重由37%上升到90%。二是重视妇女病普查。财政拨款为49岁以下已婚妇女进行妇女病普查,总工会为下岗失业女工进行妇女病检查,劳动保障局把妇女病普查纳入社保体系中去。三是抓实事项目的事实。今年建成3个项目,即儿童发展研究中心、妇女发展网站、妇女儿童发展数据库。四是加快妇女儿童工作信息化进程。把性别统计纳入电子化办公系列,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网站列入政府网络。五是抓好重点调研。主要抓女性创业就业、0-3岁婴幼儿教育、妇儿工委办公室自身建设三项重点调研。

  新学年开学前夕,天津市西青区妇儿工委召开了“爱心助学”活动大会。会上,为204名困难学生发放助学金6.5万余元。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爱心助学活动已成为西青区“科教兴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来全区共救助2000多名学生,累计发放救助金100余万元。为将爱心助学活动继续深入扎实开展下去,目前,各街镇妇儿工委及成员单位均建立起完善的救助网络体系,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拓宽了筹资渠道,切实做到常年救助。

  河北省妇儿工委和省卫生厅发出通知:8月20日至10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妇女健康关爱行动”--为贫困妇女做一次妇科健康检查。此次行动以河北省山、老、贫地区妇女尤其是特困家庭的中老年妇女为主要检查对象,在减免费用的前提下,对她们进行妇科内检、宫颈脱落细胞检查和乳腺透照检查。各项检查主要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同时组织小分队深入乡村进行检查。在为妇女群众提供优质技术服务的同时,各相关部门还将通过讲座、咨询等形式,为妇女群众讲解妇女保健、疾病防治等知识,帮助引导妇女群众树立健康科学生活的新理念。目前此项活动正在紧张有序地开展中。

  湖南省确立省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结对帮扶实施两纲示范县制度后,调动了各级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的积极性,主动将示范县工作纳入部门的日常工作之中,加强督促和指导。9月24日,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陈益枝前往结对的株洲县,对该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听取了株洲县妇儿工委主任就株洲县妇女儿童规划实施情况、县妇儿工委办公室人员编制及经费落实情况等的详细汇报。陈益枝对株洲县把两个规划的实施纳入了县委、县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给予充分肯定,赞扬株洲县妇儿工委落实两个规划各项指标措施得力,成员单位协作配合,推动两个规划实施中重点、难点指标成效明显。同时,还对县劳动部门如何结合自身实际,抓住妇女就业培训和医疗保险等工作重点,贯彻落实两个规划作出了具体要求。1、进一步完善制度和落实措施,要求尽快启动女职工生育保险及工商保险工作。2、要在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方面突出以女职工为重点的技能培训工作以及规范有序的劳务输出服务工作。3、做好女职工的劳动权益保护工作。要求劳动部门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严禁使用童工,发现使用童工的对用人单位给予经济处罚。据悉,省广电厅、省扶贫办、省残联、省科技厅等省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已先后下到结对的示范县指导工作。

  临武县为完成两个规划提出的各项卫生指标,掌握全县妇女儿童身体健康状况,在加大对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投入的同时,积极开展“妇幼保健服务进农家”活动。2003年,县财政投入资金50万元,县妇儿工委牵头,组织县卫生局、县妇幼保健院等单位医务人员,深入到全县16个乡镇188个村,免费为4275名儿童进行健康检查,为3410名妇女进行妇科病普查以及生殖健康服务,建立健康档案,进行专项管理,实行科学指导和跟踪查治。为帮助政府解决下岗失业女工再就业问题,创办四大基地安置妇女再就业,推进巾帼再就业工作“基地化服务”,使95%的下岗失业妇女得到了妥善安置。以临政办发〔2003〕56号文件下发了《临武县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实施意见》,针对下岗失业妇女再就业普遍存在缺技术、缺信息、缺场地、缺资金“四大难题”,建立“再就业技术培训基地”免费举办10个专业培训班,培训下岗失业妇女1200人;建立“劳动力市场服务基地”与全国10多个省市数百家单位合作,建立就业供求网点,免费为下岗失业妇女介绍就业信息和组织劳务输出,向外输出下岗失业妇女300余人;建立“ 再就业救济基地” ,多方筹资60万元,救济下岗失业妇女1500余人次;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基地”,多方筹资1亿元,倾力打造再就业五条街,安置下岗失业妇女1900人。

  ·调查研究

  一支不容忽视的力量(续)

  --从1990年和2000年人口普查数据来看我国妇女就业发展

  国家统计局社科司监测处 安新丽二、我国妇女就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国妇女就业受到多种因素影响,既有经济转轨、企业转制、减员增效、转变政府职能中各项改革的外部因素影响,也有我国就业妇女受教育程度、专业技能和年龄等内在因素影响,还有重男轻女传统观念和利润最大化等经营观念影响。今天,虽然妇女在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越来越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在我国经济多元化和全球化的影响下,妇女就业的不利因素却逐渐增加,妇女就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和压力。这些问题的解决与否不仅影响广大妇女的生存与发展,而且影响到我国经济运行质量和社会稳定与发展。从统计资料显示我国当前妇女就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城市中年妇女失业、下岗人员较多,再就业困难重重,以“领取基本生活费”和“家庭供养”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口中,中年妇女占一半以上。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显示(见图2),在市、镇、县人口中就业压力主要集中在城市,城市新增劳动力和中年下岗职工、失业人口就业困难。在年富力强正当就业年龄的25-39岁人口中,女性失业人口明显多于男性。50-60岁女性失业率急转直下,与男性失业率缓慢下降的变化明显不同。女性难找到工作,却容易失去工作,中年妇女多成为家庭供养对象或社会保障扶助对象。从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来看,在35-44岁中年“未工作者”女性人口中,“家庭供养”者占73-81%,“领取基本生活费”的占7-10%,女性占该年龄段“家庭供养”人口的86%,占“领取基本生活费”的一半以上。中年妇女下岗、失业造成部分家庭收入减少,生活陷入困境,城镇贫困人口和低收入家庭增加,城镇贫困问题显现,城镇社会保障压力增大。

  图2 2000年城市失业人口的性别构成及失业率(%)

  2、女性流动人口规模不断扩大,外来务工妇女劳动权益问题比较突出,流动妇女生存就业环境亟待改善。

  由于劳动监察和市场管理薄弱,流动妇女缺乏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流动妇女劳动权益问题比较严重。外来务工人员普遍没有正式劳动合同,侵害外来务工妇女事件时有发生,个别单位劳动生活环境恶劣,各类恶性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外来务工妇女的人身安全。据浙江省2001年流动妇女调查显示,只有6.6%的流动妇女与用工单位签定了劳动部门正式的合同,口头协定占42.2%。企业加班加点情况比较普遍。特别是个体私营企业,违反有关劳动条例,强迫打工妇女超负荷工作的情况依然比较严重。用工单位普遍缺乏必要的劳动保障措施和相应待遇。

  没文化无技能的流动人口多从事“非正规经济”,承担了许多当地人不愿做的工作,如:制鞋、缝纫、小五金等劳动密集型职业和从事饮食服务、小商小贩、环卫、护理、保姆、杂工等以"粗、脏、重、累、苦"为特征的体力型劳动,弥补了流入地区劳动力结构缺口。但多数流动人口生活在城市的边缘,存在着生活条件艰苦、卫生环境恶劣、子女上学困难、社会治安突出等问题,生存环境亟待改善。

  3、农村妇女在生产经营中需要给予更多的扶助与支持。

  图3 2000年我国农业就业人口与迁移人口15-49岁年龄构成(%)

  如图3显示,15-29岁人口是迁移人口的主体,女性比例高于男性;30-45岁人口是农业生产的主力。农村青年男女纷纷外出务经商工,农业生产重任更多落在中年妇女身上。2000年我国农村妇女89%从事农业生产,占农业就业人口的48%。但农村妇女文化素质普遍偏低,普遍缺乏农业实用技术、远离市场信息闭塞,生产力水平落后,应用新技术和新品种存在一定困难,难以适应农产品市场的变化与需求。并且她们正处在“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阶段,家庭劳务负担沉重,农业生产后劲不足,需要当地政府在改进生产技术服务、提供资金贷款扶助、扩大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改善生活设施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目前我国农业生产女性化趋势日趋明显,长此以往不仅影响农村妇女自我提高和发展,也将影响到我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生产效益的提高和我国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和农村城镇化的发展进程。

  4、女性就业人口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影响妇女就业层次和社会经济地位的提高。

  图4 2000年我国就业人口分城乡的各类教育程度构成(%)

  教育可以增长妇女学识和才干,是妇女拓宽就业渠道与提高就业层次的基础。2000年我国女性就业人口中,从未上过学的占9%,小学以下文化程度者占49%,初中以下文化程度者占86%。城镇女性就业人口以初中程度为主,约占38%;农村妇女以小学程度为主,约占41%。城乡妇女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决定了她们只能从事简单劳动和体力劳动谋生。 2000年全部女性就业人口中,69%从事农业生产,12%是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10%是商业和服务业人员(见表2);农村女性就业人口中89%从事农业生产,只有6%和5%的农村妇女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见图1)。目前,这种传统就业格局没有根本改变,而且女性集中的行业普遍经济效益不好,职工工资收入较低,多数在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以下;近年来农业增产不增收,农民纯收入增长缓慢。这些都影响我国妇女的经济独立与社会地位的提高。

  此外,妇女就业中还存在着其他问题:女大学生就业形势严峻(城镇劳动力市场上女大学生求供比例低于高、初中女性,继续学习深造成为无奈选择,2001年我国在校硕士、博士中女性人数比1995年分别增长了2倍和4倍多,大大高于男性的增长幅度);就业妇女因婚育失去工作较为普遍,“生育保险”覆盖率仍很低;因年龄和性别双重影响,中年失业、下岗妇女很难进入劳动力市场寻找工作(劳动力市场上70%的求职者是35岁以下人口);男女就业者收入差异日趋扩大等等。三、改善我国妇女就业的建议

  目前妇女就业问题的产生,是经济转型过程中由于经济结构调整、法律法轨体系不完善、社会保障工作相对滞后、教育发展不平衡等多个方面不配套、不完善、交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结果,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问题。当前,改革开放已带来妇女就业的进一步分化,不同妇女就业群体面临着不同的就业问题,国家应针对妇女群体的不同需要研究制定相应政策与措施,加大实施力度,尽快扭转妇女就业的不利局面,更大程度地发挥“半边天”的作用,变不利为有利,实现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目标,加速经济现代化建设和社会进步发展:(一)城镇女性失业人员、下岗职工

  (1)协调劳动、教育、科技、农业、妇联、工会等部门力量,强化部门职能,加大对女性失业人员、下岗职工的就业再就业培训,提高妇女就业创业能力,动员社会各界形成合力,帮助女性失业人员、下岗职工人员实现再就业。

  (2)开发以社区管理和公益性服务、便民利民服务为代表的人力密集型就业岗位,吸收城镇女性失业人员、下岗职工再就业。

  (3)完善现代企业制度,通过合作、合营、股份制等形式,开发和改造传统服务行业,增加妇女就业机会。

  (4)制定落实税收、贷款、社会保障等优惠政策,鼓励失业、下岗妇女自主创业;对安吸收置女性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的各类单位给予各种政策优惠;鼓励发展就业容量大的个体、私营、外商投资、股份合作等多种所有制经济,积极发展有市场需求的中小企业,增加女性就业机会。(二)农村外出务工妇女

  (1)改革城镇户籍制度,废除各项限制外来务工人员规定,降低农村妇女进城务工“门槛”;改善外来务工人员生活环境和条件,吸引流动人口在中小城市就业发展。

  (2)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改善流动妇女工作生活环境,维护外来务工妇女的人身安全,保障流动妇女的劳动就业利益。宣传普及劳动法、妇女保障法、婚姻法等法律知识,为外来务工妇女提供法律援助

  (3)加强外出务工妇女的专业技术培训和生存常识介绍,增强外出务工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和生存能力。促进跨地区的劳务协作和对外劳务输出,引导外出务工妇女有序流动。(三)农村劳动妇女

  (1)着力提高农村妇女文化素质,扫除农村青壮年女性文盲,及时向农户提供先进的科技服务,帮助农村妇女学习和掌握新的生产技术和方法,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经营效果。

  (2)及时向农村妇女提供全方位、多渠道的信息服务,帮助女农户根据市场状况,调整种养结构,把握生产经营主动权,使她们有能力顺应市场变化。

  (3)及时向农村妇女宣传和提供必需的金融服务,支持女农户解决为扩大种养规模,采用新科技、新品种等所需的资金,为女农户生产经营服务。

  (4)加大农村法制建设,保障农村妇女享有与男子同等的土地承包权、生产经营权、宅基地分配权、土地补偿费、股份分红等权利。

  上述建议针对不同妇女群体就业中存在的紧迫问题,需要亟待解决。但改善妇女就业是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一项长期任务,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力量的参与和支持,尤其是男性的理解与支持。为此,国家应进一步完善保护妇女的法律法规,严格执法,保障妇女的各项权利不受侵犯。同时要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普及性别平等意识,营造适合妇女发展的外部环境,让妇女发挥出更大的能量和影响。(完)

  儿童伤害

  预防必须提上议事日程

  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

  杨功焕

  儿童期是人的生理、心理发展的关键时期。为儿童成长提供必要的条件,给予儿童必需的保护、照顾和良好的教育,将为儿童一生的发展奠定重要基础。

  1992年,我国参照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提出的全球目标和《儿童权利公约》,从中国国情出发,发布了《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这是我国第一部以儿童为主体、促进儿童发展的国家行动计划。

  同许多国家一样,由于传统死因引起的儿童死亡得到了有效控制,中国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正逐年下降,这使得儿童伤害问题日显突出。国际社会对儿童伤害问题日益关注,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中也已经把对儿童伤害的防治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目标。

  受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国务院妇儿工委委托,由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流行病系杨功焕教授完成的对中国现有的死因登记系统、全国疾病监测系统和妇幼卫生监测系统,以及国内的多项调查研究进行回顾、综合评价研究,表明儿童死亡率在过去50年呈现显著下降的趋势,0-14岁儿童死亡率1957年为18.19‰,到2000年已经下降到1.97‰;婴儿死亡率下降趋势更加显著,从解放初期的200‰下降到2000年的32.‰,但农村依然是城市人群的2.4倍。

  和全人群伤害死亡占总死亡的比为10%相比,儿童伤害死亡是一个更严重的问题,0-14岁儿童伤害死亡占总死亡的18.2%。0岁儿童的卫生问题很多,伤害所占总死亡的比例约为7%,但伤害死亡率的绝对值是很高的;1岁以后,其他疾病的死亡相对低,伤害死亡的问题就更加突出,伤害死亡占总死亡的比例从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还强,1-4岁、5-9岁和10-14岁儿童伤害死亡占总死亡的比例分别是34%,57%和46%。

  农村的卫生问题比城市严重,尤其是西部地区。儿童伤害的城乡差异更大,农村婴儿伤害死亡是城市儿童的8倍,其他年龄段儿童伤害死亡差别也显著大于其他疾病死亡的城乡差异。

  由于缺乏有关儿童伤害发生情况的全国性研究,从局部地区的研究表明儿童伤害的发生率为6-15%,有些局部地区报告的伤害发生率高达20%以上,但是城市和农村儿童伤害的发生率并没有显示出明显的差异,而死亡率的差异证明了农村地区,尤其是西部农村地区,对伤害的现场处理、救治能力都显著低于城市地区,进一步证明农村地区的卫生服务、特别是急救医学技术的差异。

  伤害的发生原因和所在地区的特点有关,但是意外跌伤、中毒、交通伤害、烧烫伤、动物伤害、窒息和溺水是十分常见的伤害原因。

  综合伤害的多项调查和医院病例登记,特别是最近完成的国家科委支持的中毒伤害研究课题,表明伤害的发生率是死亡率的80-100倍,发病死亡比为0.010-0.012。意外窒息溺水和交通意外导致死亡的比例最高,而烧烫伤、爆炸伤导致残疾的比例很大。

  伤害发生中,80%都会到医院就诊,除了1%死亡外,有4%发生残疾,根据这个数据,估计每年有1千万以上儿童发生伤害,有8百万以上儿童会医院就诊,10万以上儿童因伤害死亡,40万儿童因此成为残疾儿童。

  儿童伤害不仅影响儿童自己的身心健康、对家庭和社会都会带来很大的影响。一个儿童的死亡,对于整个家庭,尤其是许多独身子女的家庭,带来终生的创痛;而一个残疾儿童,对家庭和社会会背上长久的负担。不容置疑,伤害是一个影响儿童健康发展的主要卫生问题。

  但是社会、公众和公共卫生人员广泛的意识到儿童伤害是一个主要的卫生问题,同时更没有意识到,如果措施得当,是可以有效的减少儿童伤害的发生、降低残疾和死亡。

  如何才能有效的预防儿童伤害的发生、降低残疾发生率和减少伤害死亡率?这项回顾性研究指出导致儿童伤害的原因可概括为三个方面:幼儿自身原因、环境设施和监护人员的责任。国内外研究表明,环境设施导致的伤害占一半以上,儿童自身的性格特点固然与伤害的发生有一定关系,但是儿童自己还不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因此在儿童伤害的预防中,改造环境和提高父母、看护人员、幼儿园或学校老师的认识和责任心,在儿童伤害预防中都是关键的因素。

  为了有效的防止儿童伤害的发生,一切和儿童健康发展有关的机构都应该联合起来,并通过立法、健康教育和环境改造来预防儿童伤害的发生,并且加强基层,特别是中西部农村地区的急救医学的发展,以降低儿童伤害的致残率和死亡率。

  在现阶段,中国儿童伤害的预防和控制还面临极大的挑战,为了应对这种挑战,需要进行以下方面的工作。

  1. 开展针对儿童伤害原因,危险因素的研究,发展以证据为基础的,针对当地的危险因素的干预策略。

  2. 建立以对干预措施效果进行评价的监测系统,动态评价对儿童伤害干预的效果,随时调整和完善儿童伤害干预策略。

  3. 广大基层工作人员对研究、特别是监测、干预和评价方面的能力缺乏,已经极大制约了儿童伤害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加强各地有关人员的能力建设,确保有效发展儿童伤害控制和预防的设计和实施。

  4. 发展各种有效的信息的传播方法和传播材料,和媒体联合,对父母和各类监护人员的健康教育;

  5. 改造儿童的生活环境,降低儿童伤害发生的危险因素。

  6. 通过立法,强化保护儿童措施的有效执行。

  让伤害远离孩子,是孩子的父母,老师、医生的责任,也是政府和社会共同的责任。儿童是社会的未来,人类的希望,让我们大家来努力,为儿童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安全的生存空间和环境。

  ·全球瞭望·

  数字妇女

  在全世界176个国家的议会中,女议员占议会总人数的12%。而在1995年,在所统计的61个议会中,女议员只占7%。

  在全世界180个国家中,11个国家的元首是女性。

  7000万女孩和6000万男孩在成长过程中得不到教育。

  全世界8.5亿文盲中妇女占2/3。

  全世界女性文盲率是30%,但在南亚超过60%,在阿拉伯国家达到55%。

  不足20岁结婚的妇女在南亚五国中有三个国家至少占1/3,而在撒哈拉以南的30个非洲国家中有11个国家至少占1/3。

  在发达国家,1/3的管理和行政职位是由妇女担任的,而在非洲和亚洲,只有1/7的管理和行政职位是由妇女担任。

  发展中国家2/3的妇女从事农业劳动,而发达国家只有7%的妇女从事农业劳动。

  妇女生产家庭消费食品的90%,占世界食品的一半,而她们却只拥有1%的土地。

  妇女死于与怀孕有关的风险在非洲是1/16,在亚洲是1/65,在欧洲是1/1400。

  在过去半个世纪中,妇女的预期寿命增加了将近20岁,达到68岁,比男人的预期寿命长4岁。(摘自开云注册送 妇女研究所编《研究信息简报》2003年第2期)

  全球每年约有一百二十万儿童被贩卖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6月12日发表的一份报告披露,雇用童工造成了贩卖人口活动的增加,而贩卖人口每年带来的非法收入约达120亿美元,与贩卖武器或贩卖毒品的收入不相上下。报告说:“我们不能把雇用童工仅仅看成是一种不幸,我们必须把它看成是罪恶的人口交易的一部分,我们应努力制止这种交易。”据估计,全球每年有约120儿童被贩卖。在亚洲和东欧,许多年龄达到13岁的、没有接受过任何形式教育的女童被强迫当女佣,她们往往会遭到其主人的性虐待。(摘自开云注册送 妇女研究所编《研究信息简报》2003年第3期)

主办单位:开云全站官网app 协办单位:联合国儿童基金会

主  编:万燕



责任编辑:刘昱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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