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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纲通讯2003年第4期

2017-04-10 16:35:20 来源:开云全站官网app

  ·工作指导· 继往开来 推动我国妇女运动深入发展(摘录)--彭珮云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下发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评估工作方案

  ·工作交流· 我国实施儿童纲要取得成效湖北省麻城县改水改厕工作成效显著江苏省新桥镇政府切实解决流动儿童入学问题

  ·活动简讯· 中国儿童信息中心网站中期审评实行参与式评估吉林省政府妇儿工委召开委员扩大会议山东省济南市妇联成立全省首家反家庭暴力妇女庇护中心西藏自治区妇儿工委召开二届五次工作会议新疆各地县积极开展新规划实施工作宁夏自治区妇儿工委在实施纲要督导检查中积极帮助各市县解决实际问题青海拟对两纲示范县、试点县进行检查和调研浙江省建立妇女儿童(家庭暴力)救助工作协作网络等两则湖南省开展孕产妇贫血和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情况抽样调查等两则四川省叙永县认真抓好两纲示范县工作等三则内蒙古库伦旗制定降低农村牧区妇女妇科病患病率行动计划等两则

  ·调查研究· 流动人口妇女儿童卫生保健不容忽视

  ·全球瞭望· 美国妇女就业问题研究 巴厘共识-第六届东亚和太平洋地区儿童问题部长级协商会议文件(摘要)

  ·知识之窗· 你知道司法救助吗

  ·工作指导·

  继往开来 推动我国妇女运动深入发展

  --彭珮云同志在开云注册送 八届六次执委会讲话摘录

  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开云注册送 主席彭珮云同志最近在开云注册送 八届六次执委会重要讲话中谈到“必须以改革的精神推进机制创新和组织创新,更好地发挥妇联的作用”时强调,各级妇联要“积极配合和推动各级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认真履行妇联承担的妇儿工委办公室的职能,更好地发挥这个机构的作用。”她指出:“国务院妇儿工委成立已13年,各地妇儿工委也已陆续建立。我们对这个机构的功能、作用经历了一个认识过程。通过多年的实践,我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在各级政府设立一个有权威的妇女儿童工作机构,议妇女儿童的大事,制定一个时期的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提出明确的目标和任务,纳入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协调和推动各部门各地区来实施,建立有效的监督评估体系,可以大大加强对妇女儿童事业的领导,发挥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妇女儿童事业中的作用,更加有力地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的原则。各级政府的妇女儿童工作机构的成员既有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领导人,又有有关的群众组织的领导人,使政府可以通过群众组织了解人民群众特别是妇女群众的意见与要求,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群众组织可以更好地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促进政府更好地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的原则。各级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设在妇联,妇联实际上承担着部分政府工作职能,可以更好地配合和推动政府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实践证明,这是符合我国国情的一种很好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我们应该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其功能,改善其工作条件,更好地发挥这种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的作用。建议在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时,在法律上进一步明确这个机构负有组织、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实施该法并对该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的职责。”

  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下发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评估工作方案

  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近日下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评估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两纲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评估目的、评估原则、内容、标准、方法和要求,对于完善纲要实施环节,推动纲要实施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国家级评估分为中期(2006年)和终期(2011年)两个阶段进行。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年限(5年或10年)确定评估周期,开展阶段性评估。各地要通过宣传纲要实施状况,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纲要实施工作。

  ·工作交流·

  我国实施儿童发展纲要取得成效

  自2001年在北京召开的第五届东亚及太平洋地区儿童问题部长级磋商会以来,我国认真履行会议通过的《北京宣言》,加大了实施《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的力度。今年5月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召开的第七届东亚及太平洋地区儿童问题部长级磋商会上,我国政府提交了《中国儿童发展状况国家报告(2001?2002年)》,总结了各级政府制定儿童发展规划、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和完善保护儿童权利的政策法规,特别是突出重点难点目标,为促进儿童的生存、保护、发展和参与进行的富有成效的工作。

  一、实施“降消”项目,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发展不平衡。2000年全国孕产妇死亡率为53/10万,边远地区为115/10万,局部地区高达400/10万以上。为保障母婴安全,中央政府于2000?2001年拨出2亿元专款,用于在西部12省(区、市)的378县开展“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通过开展健康教育、孕产妇住院分娩贫困救助、加强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培训基层卫生人员、专家下基层蹲点以及监督指导等工作,项目地区住院分娩率平均提高了9.3 个百分点,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破伤风分别由项目实施前的129.47/10 万和0.62‰下降到92.12/10万和0.28‰ 。由于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全国孕产妇死亡率从2000年的53/10万降为2001年的50.2/10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从2000年的32.2‰和39.7‰下降为2001年的30.0‰和35.9‰。为了巩固成果,进一步提高贫困地区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中央政府已决定2003?2004年再投入2亿元,在中西部16个省(区、市)继续实施“降消”项目。二、采取积极措施,预防和控制艾滋病

  我国政府十分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将其作为关系到民族兴衰、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战略问题,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为了加强对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了由国务院领导担任组长、34个部委参加的艾滋病防治协调会议制度,明确了各部委的分工,加强了部门合作。针对我国目前艾滋病传播的主要途径是血液传播,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22.5亿元国债新建和改建血站、血库460个,以保障输血安全。从2002年起,中央财政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由1500万元增加到1亿元,同时连续三年每年拨款2200万元,用于重疫区艾滋病病人的救治工作。此外,国家继2002年投入8亿元加强西部省疾病控制中心能力建设后,2003年又安排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2亿元,用于中西部地区疾病控制能力建设。

  为更加及时地掌握艾滋病疫情动态,2001年底国家级艾滋病监测哨点由42个增加到158个,同时建立初筛实验室1500个、确认实验室41个,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较为完善的艾滋病防治监测网络。

  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和关心艾滋病防治工作。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大众传媒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和社会对艾滋病的认识,普及预防艾滋病的科学知识。2002年7月卫生部、教育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学校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把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内容纳入了中小学课程。

  从2002年开始,在重点地区以县为单位,开展包括健康教育、行为干预、医疗护理、咨询关怀等内容的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已确定第一批示范区为51个,今后1-2年将逐步扩大到100个县。

  国务院批准下发了《关于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管理意见》,保证艾滋病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子女入托、入学、就业等权利,为艾滋病孤儿提供有利于发育和成长的环境。三、实施营养纲要,提高儿童营养水平

  我国把提高儿童营养水平作为提高民族整体素质的基础工作之一,2002年4月颁布实施的《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01-2010年)》明确提出要优先保证少年儿童群体的营养,积极组织实施有关少年儿童营养改善的国家计划。定期对少年儿童营养健康状况进行监测,实行有针对性的营养指导,使少年儿童从小形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建立贫困地区少年儿童营养保障制度,切实解决农村儿童营养不足和城市儿童营养不平衡的问题。力争到2010年,农村营养不良儿童所占比例比2000年减少一半,城市营养失调儿童所占比例减少1/3。 同时要求逐步建立孕妇、婴儿营养保障制度,防止妇女尤其是孕妇、产妇、哺乳期妇女的营养失衡。

  我国还从国情出发,推广在酱油中强化铁、植物油中强化维生素A和强化面粉等具体的食物强化措施与汁划,以降低人群特别是妇女儿童缺铁性贫血和微量营养素缺乏。

  在2000年我国已基本实现消除碘缺乏病阶段性目标的基础上,国务院于2001年再次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除碘缺乏病工作的意见》,2002年开展了第四次全国碘缺乏病监测。监测表明,当年全国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为88.8%,碘盐覆盖率为95.2%, 8-10岁儿童尿碘中位数为241.2微克,甲状腺肿大率为5.8% ,基本实现消除碘缺乏病阶段性目标,成果巩固。 四、加大经费投入,普及儿童教育

  进入新世纪后,为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教育质量的提高,我国政府继续把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作为“重中之重”,加大了投入。

  2001年国务院做出《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从2001年起,中央财政每年安排50亿元转移支付资金,用于补助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等中西部困难地区发放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 2001年和2002年中央投入30亿元专项资金,实施“全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到2002年底,中央支持的25个省市区以及新疆建设兵团危房改造资金总量达120亿元;“十五”期间中央财政再安排50亿元,加上地方配套资金,实施第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到2002年9月,已完成新建项目小学1102所、项目中学486所;改建、扩建小学2357所、初中1330所;2002年中央财政又安排2亿元专款,用于新疆、云南等13个边境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边境县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

  在“九五”期间投入的基础上,2002年中央财政又安排4亿元专项资金,继续用于少数民族地区寄宿制学校建设。

  进一步加大对弱势群体接受义务教育的扶持力度。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义务教育学业,各级人民政府认真完善并落实中小学助学金制度,采取减免杂费、书本费、寄宿费等办法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负担。2001年中央财政将中小学助学金由每年3000万元增加到1亿元,重点资助西部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资助100万名中小学生;中央财政每年还安排2亿元专款,开展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制度的试点工作,每年有243万名中小学生受益。

  针对我国城市化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2002年教育部召开全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经验交流会。目前,初步建立了“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解决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制度,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义务教育状况得到了显著改善。

  通过强化政府职责和增加经费投入,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取得新进展。2002年“两基”(基本普及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人口覆盖率进一步提高,全国实现“两基”县(市、区、旗)及县级行政单位已达2598个,人口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全国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8.58%,男女童入学差距进一步缩小,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0%,全国初中在校学生数达到6687 万人。

  我国十分重视儿童的早期发展,为更多的学龄前儿童提供了接受教育的机会。2002年,全国幼儿园达11万余所,在园儿童数达2036万人,比2001年增加了14万人。今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今后5年幼儿教育发展的目标,并把建立以社区为基础,灵活多样的形式相结合的社区早期教育网络,提高0-6岁家长科学育儿的能力作为今后幼教工作发展的目标。目前,许多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已对0?6岁早期教育实行一体化管理。在发展3-6岁儿童早期教育的同时,积极开展对3岁以下儿童家长的早期养育和教育的指导工作。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有各类家长学校已达30多万所。

  作为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我国政府和社会各方面为创造适合于儿童的世界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也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我们将一如既往,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不断促进儿童的生存、保护、发展和参与,努力为儿童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王孟兰)

  湖北麻城改水改厕工作成效显著

  湖北省麻城市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实现“人人使用安全卫生水、使用卫生厕所”的目标作为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省妇女规划的大事来抓,大力兴办和发展农村改水改厕事业。截至2002年11月底止,全市已新建改建卫生厕所1.28万座,其中:三格无害化卫生厕所0.38万座,沼气式卫生厕所0.03万座,水冲式卫生厕所0.35万座,其它0.52万座。新建改建自来水或简易自来水厂(站)261个,其中:打手压机井800台,建大口井、小口井700口,建水窖35个。农村改水受益率达96.4%,改厕普及率达53.76%。

  他们的主要作法是:

  第一,广泛宣传,提高农民的卫生意识。为了深入开展“两改”工作,有的乡镇、村结合现代农业基地建设,运用办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普及卫生知识,宣传农村改水改厕工作的目的意义;有的乡镇结合创建卫生集镇,组织健康教育专业人员走村串户开展健康讲座,发放宣传资料。据统计:全年在改水改厕工作中,共举办宣传栏46期,广播宣传33次,电视宣传24次,召开专题会议18次,开展健康知识讲座15次,免费播放“九亿农民健康教育行动”录像片21次。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对“两改”工作的认识,在全市掀起了“两改”工作的热潮。

  第二,领导重视,政策鼓励。市政府先后下发了《麻城市农村改水改厕实施方案》、《麻城市农村改水改厕专项配套资金使用的规定》、《麻城市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厕所规划建设的通知》等五个配套文件,并将改水改厕工作作为十件大事之一,为农村“两改”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保证。在农村“两改”资金的投放上,采取财政挤一点,村组出一点,个人集一点的办法筹集。在资金的投入上,按照乡镇办、村组、个人1:1:3的比例筹措。市政府规定从2000年起,从全市以工代赈资金总额中提取10%,从扶贫资金的人畜饮水项目中提取50%,配套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各乡镇办每年必须安排不少于计划总投资5%的农村“两改”专项补助经费,原则上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经济的发展不断增加。近年来,市、乡两级财政和村组共投入“两改”公助资金达951.27万元,其中改水400.08万元,改厕551.19万元。绝大多数乡镇办也相继出台了乡村“两改”优惠政策,即:对改厕补助砖块、水泥、减免义务工、免费提供改厕用地等,鼓励农民改水改厕。

  第三,办点示范,带动“两改”。2000年以来,全市已创办104个农村示范点,其中:改水示范点76个,改厕示范点28个。各乡镇办党委、政府始终把农村“两改”工作列入了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大事来抓。如:龙池办、福田河镇、乘马岗镇、宋埠镇、铁门岗乡把农村改水改厕工作纳入了“卫生乡镇”、“文明卫生单位”、“文明示范户”的评比内容,三河口镇、盐田河镇、夫子河镇政府把农村“两改”作为脱贫致富的“富民工程”和“德政工程”来抓,阎河镇、古楼办、顺河镇在巩固示范点的基础上,又创办了4个示范点,使农村“两改”工作走在全市的前列。

  第四,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各部门在“两改”中积极联动,市计委、市扶贫办,提供了资金上扶持,市水利局积极做好人畜饮水解困工程项目的实施,市能源办在铁门、中一等乡镇建沼气式厕所300座,市建设部门积极做好改水改厕的规划、设计和施工,市规划、土地部门把农村改水改厕同新建改建房屋等工作结合起来抓,市卫生部门积极做好农村改水改厕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以及督办检查工作,市环保、地病办、教育、妇联、共青团等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共同推进农村“两改”工作健康发展。

  第五,检查督办,推进“两改”。市政府多次组织检查督办,市领导带领“两改”办人员深入到龙池办、木子店、盐田河、张家畈、顺河镇等乡镇,现场督办和指导农村“两改”工作。市妇儿工委、市妇联负责人带领有关专业人员先后两次深入南湖办事处海螺湖村进行饮水质量的调查,并指导该村实施改水工程。市爱卫办按照“市人口饮水解困工程领导小组”的要求,组织防疫站专业人员,分别对91处饮水解困工程的水质进行了卫生监测,并顺利通过了省、黄冈市组织的评审验收。市两改办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四个检查组,对全市农村“两改”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了通报。市政府继续将农村“两改”工作纳入了各乡镇办年度综合目标考评的重要内容,作为年终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通过检查督办,推进了该市农村“两改”工作平衡、扎实、有效发展

  江苏省新桥镇政府切实解决流动儿童入学问题

  江苏省丹阳市新桥镇是镇江市实施妇女儿童“十五”规划示范点之一。镇政府十分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制定了《新桥镇2001-2005年儿童发展规划》;建立了镇、村妇女儿童工作机构,并将实施工作细化,下发了妇女儿童规划目标职责分解书;结合实际,在实施规划中注重加强对流动儿童的管理,关注他们的教育权、健康权和生存权,依法保障流动儿童就学的权利。他们的主要做法:

  一是保证每个流动儿童都有学上。

  该镇近年外来人口呈上升趋势,每年均在5000人左右,其中4-18岁的儿童占流动人口的5%。流动儿童均在镇公办学校读书,入学率达100%。政府对流动人口一方面通过举办优生、优育、优教培训班和家长学校,帮助流动人口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另一方面对经济困难的家庭,协调学校适当减免学杂费,从而保证了流动儿童能进得来、读得起、学得好。2002年群益村有一名流动儿童到了上学年龄,但由于家里兄妹多,生活困难,上不起学。当地政府获悉后,及时同群益村及学校等部门商讨,采取学杂费适当减免等手段,使其免于辍学。

  二是优化流动人口落户制度。

  新桥镇对流动人口的户口采取广为吸收的办法。凡在新桥企业打工、有合法固定住所、有稳定职业和较为固定的生活来源,均可申请办理新桥户口。对不具备办理落户手续的流动人口,通过暂住户口集中管理,使其子女也能解决入学问题。

  三是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该镇政府注重在工作布置、人员配置、经费承担上狠下功夫。专门配备了工作人员对流动人口实行管理,注重搞好服务,保护其合法权益,积极创造有利于流动人口贡献智慧和力量的社会环境。

  ·活动简讯·

  中国儿童信息中心网站中期审评实行参与式评估

  中国儿童信息中心网站(http://www.cinfo.org.cn)是由联合国儿基会资助,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执行的一个公益性网站,成立于2001年5月。网站的宗旨是:倡导儿童优先原则,创造适宜于儿童发展的世界。其任务是通过网络优势,宣传国家关于儿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时反映儿童事业的发展历程、现实状况和未来趋势;介绍国际社会关于儿童发展的纲领、文件和各国儿童发展状况,为广大儿童工作者提供信息资源和交流园地。服务对象是不同阶层、不同领域的儿童工作者。网站设有新闻纵横、热点聚焦、纲要规划、优先行动、专题报告、联合国儿基会在中国、儿童与法、监测评估、培训课堂、资料博览、各地妇儿工委、环球视野等17个一级栏目,并建有31个省(市、区)妇儿工委的频道。网站有检索、论坛、网上订阅、跟帖等功能。

  今年是对2001-2005年这一周期中国政府与联合国儿基会合作项目进行中期审评的一年。中国儿童信息中心网站同样要进行中期审评。7月2日,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和联合国儿基会对中国儿童信息中心进行了参与式评估。联合国儿基会项目官员、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和网站的全体工作人员及评估专家参加了这次评估。在评估活动中,每个人都参与设定评估指标和方法,对网站的目标、内容、形式、功能等进行评价,对网站取得的成果、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未来发展的趋势等进行了充分的讨论。这次参与式评估将对改善网站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

  吉林省政府妇儿工委召开委员扩大会议

  吉林省政府妇儿工委6月17日召开委员扩大会议。妇儿工委主任、副省长李斌作了重要讲话。会议在全面提出工作任务的基础上,结合全省发展战略强调了当前进一步做好全省妇女儿童工作的四项重点:一是提高妇女儿童素质,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采取多种教育培训形式,提高妇女受教育程度和终身受教育水平,提高妇女的整体素质。巩固“普九”成果,切实做好儿童义务教育工作。提高儿童的健康水平。优先发展有利于提高妇女儿童生活质量的公共服务机构和设施。关注流动人口中的妇女儿童,为他们的健康和教育服务。二是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发挥妇女在社会政治经济事务中的作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抓紧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妇女平等就业的政策,为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建设提供机会。三是关注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妇女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问题。把开发式扶贫、救助式扶贫与推进妇女儿童工作密切结合起来,定点帮扶,对口支援,帮助他们脱离困境,做好下岗女职工的教育培训和就业推介工作。组织好小额借款项目,积极组织下岗女职工开展家政服务、托幼服务、养老服务和保健服务等社区服务项目,鼓励和支持贫困妇女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千方百计帮助下岗失业妇女实现就业、再就业。四是依法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形成有效的维权网络和执法监督机制,打击一切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注意加强对“三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中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监察,严禁雇佣童工。维护好农村妇女在土地承包中的权益和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山东省济南市妇联成立全省首家反家庭暴力妇女庇护中心

  济南市妇联成立全省首家反家庭暴力妇女庇护中心。庇护中心主要为遭受家庭暴力,在家居住有可能发生意外,又无直系亲属可投靠,生活确实困难的具有本市户口的受害妇女提供一个临时避救场所。庇护中心还将对受到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及时提供心理、法律方面的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

  西藏妇儿工委近期召开二届五次工作会议

  西藏自治区人大、政协有关领导及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委员参加了会议。自治区副主席、区妇儿工委主任崔玉英在讲话中肯定了自治区妇儿工委在过去一年中为妇女儿童的发展和权益保障做了大量工作。并要求在新的一年,进一步明确妇儿工委工作的指导思想,努力做好不同层面的宣传培训工作,加大力度全面推进新两纲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对妇儿工委的工作领导和组织领导,不断强化工作职能。自治区妇联主席、区妇儿工委副主任嘎玛在会上做了工作报告,区政府副秘书长、区妇儿工委副主任董军社主持了会议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要求。区党委组织部、教育厅、卫生厅等单位在会上做了交流。

  新疆各地积极开展新规划实施工作

  新疆自治区阿克苏地委、行署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把贯彻实施新规划工作纳入地区三个文明建设,划拨专项经费,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积极动员社会各族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形成了党政重视、措施到位、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吐鲁番地区及新和县、巴里坤县上半年分别召开了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和规划协调会议,总结部署新规划实施工作。阿克苏地区、塔城地区和巴音郭楞州分别下发了实施纲要工作计划、《关于加强农牧区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的通知》和宣传新规划实施方案。鄯善县、库车县举办了新两纲宣传培训班。阿瓦提县对2002年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漏报情况进行了调查,推动新规划的贯彻实施。

  浙江省

  浙江省建立妇女儿童(家庭暴力) 救助工作协作网络。浙江省妇联、省公安厅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在全省建立妇女儿童(家庭暴力)救助工作协作网络。通知明确了建立该网络的指导思想、组织机构、受案范围、处置方法和程序、职责分工、制度保障等内容。规定了在县以上妇联组织和公安机关建立妇女儿童(家庭暴力)救助工作机构和定期例会制度,共同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在基层,依托街道、镇(乡)妇联、公安派出所及社区警务室、妇女(儿童)维权站具体开展家庭暴力救助工作。 明确了对本辖区发生的家庭成员之间, 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其他手段、方式伤害和摧残妇女儿童的家庭暴力行为,受害方或当事人可向当地“110”报警求助,也可就近向社区妇女(儿童)维权站或社区警务室求助。各地“110”报警服务台接到求助电话,要认真做好纪录,及时发出处警指令。各公安派出所或社区警务室接到报案或处警指令后要迅速出警,及时制止家庭暴力行为。

  慈溪市开展万名妇女学电脑活动。近日,以“数字慈溪,妇女做起”为主题的慈溪万名妇女学电脑活动正式拉开了序幕。这次大型科普活动是由慈溪市妇联、科协主办,宁波网通慈溪分公司承办的,旨在普及应用电脑及宽带网的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宽带网络生活和学习型家庭的新理念。使更多的农村妇女掌握电脑知识,学会应用互联网技术。此次活动将分期分班由市区向乡镇延伸,活动为期一年,由宁波网通慈溪分公司出资组织优秀的专业计算机教师授课。

  湖南省

  湖南省开展孕产妇贫血和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情况抽样调查。降低孕产妇贫血和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是2001?2010年湖南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目标和评价指标。省妇儿工委、省卫生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孕产妇贫血和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情况调查。此次调查确定了长沙市的宁乡县、浏阳市、株洲市的醴陵市等16个县为调查点,对孕产妇贫血发生率、孕产妇贫血病因及影响因素、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情况进行监测。此次调查由省、市、县卫生部门、妇儿工委组织,妇幼保健机构负责数据质量的控制、汇总、分析和总结工作。

  武冈市狠抓清洁能源工程,推进改水改厕工作。武冈市以清洁能源为突破口,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将该项工作纳入该市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全年计划筹资600 万元,建沼气池4000口。目前,已建沼气池1570口,还有正在兴建的368口。全市层层建立领导小组,从有关单位抽调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深入乡镇、街道办事处具体指导,要求在建沼气工作中搞好“五个结合”:即与“四民”活动结合起来,与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结合起来,与改厨、改厕、该水、改畜圈、改卫生结合起来,与改善妇女儿童生存环境、落实妇女儿童健康指标结合起来,与各级各单位的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结合起来。同时采取优惠政策,从资金、技术方面给予支持。清洁能源工作的推进,加快了武冈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改善了妇女儿童的生存环境,减轻了妇女的劳动强度,提高了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有效地推进了两个规划的实施。(殷春华、马玉莲)

  四川省

  叙永县认真抓好两纲示范县工作。他们在推动两纲实施中确定了四项措施:一是在26个乡镇、30个妇儿工委成员单位中分别确立了2个县级示范乡镇、3个县级示范单位,制定了示范工作细则,落实了对5个示范点的7个重点难点研究课题;二是召开了宣传动员会议,落实了宣传月活动方案;三是部署了两纲监测统计工作,确定了监测指标体系;四是结合本县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为妇女儿童办实事活动,推动两纲目标的实现。县政府决定从今年5月1日起,在全县建立孕妇分娩补偿金,全县高危孕妇和其他生育困难孕妇到县一级医院住院(包括施行手术),除交400元门诊费外,其余金额每人都享有报销一半优惠。儿童从0-7岁实行建卡管理,做好“三防”。即防预针的接种,传染病的防治,防止通管漏查现象。同时,县水利局和建环局把改水改厕跨部门行动计划列入议事日程,纳入规划,努力为妇女儿童营造良好卫生环境。县水利局制定了改善农村妇女儿童人口饮水困难工作计划,规划了10个贫困乡镇12个村5000人安全饮水方案并付诸实施;建环局规划了5个乡镇15个村5559户的粪便、污水无害化改厕工作,为全面开展改厕工程起到了示范和推动作用。

  宜宾市各县积极落实市妇儿工委提出的“两个一”要求。为推进新纲要的贯彻实施,最近宜宾市妇儿工委对各县提出了“两个一”的工作要求,即为县妇儿工委办公室配备一名专职工作人员,每年一万元日常办公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日前珙县县委常委会已研究决定,由财政局拨款1.5万元作为县妇儿工委办的日常办公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编制问题正在申请当中。高县、南溪和屏山县妇儿工委也正抓紧协调解决编制和办公经费问题。

  苍溪县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据调查,该县妇女患妇女病比例为35%?50%。为切实保障妇女的健康权利,推动两纲落实,县妇儿工委办协助医疗卫生部门把每年的3-9月作为妇女病的普查普治集中时间。由县妇幼保健院负责全县的普查工作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并编写宣传材料印发到各乡镇和广大妇女手中。各区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所负责本辖区内普查普治工作的业务事项,各区卫生办负责本区内的业务指导。规定各医疗单位必须按照县卫生局关于对妇女普查普治工作收费标准进行,不得擅自加收检查费。县妇儿工委决定将此项工作纳入两纲年度考核工作一并考核。

  内蒙古

  库伦旗制定降低农村牧区妇女妇科病患病率行动计划。农村牧区妇女妇科疾病发生率高,发现不及时,救治率低已成为严重影响和危害妇女健康的一个主要问题。内蒙古通辽市库伦旗妇儿工委办的一项调查表明,2002年该地区农村牧区妇女妇科病患病率高达45%。主要原因是,农村牧区妇女自身卫生条件较差,科学文化落后,妇女对妇科病的危害认识不够,自身保护意识淡漠;当地经济条件差,卫生部门无力承担广泛的妇科病普查费用,妇女病普查不及时等。针对上述原因,库伦旗妇儿工委制定了行动计划:一是由妇联、妇幼保健所、乡镇卫生院、村委会负责,对10个苏木镇的196名镇、村两级妇女干部进行卫生保健知识培训,然后让她们深入到86个嘎查村入户进行宣传。二是由妇幼保健所、村委会负责,组织镇、村卫生员进行卫生保健服务培训,并在当地开展卫生保健检查。三是由旗卫生局负责,组织专家组成妇科病普查组,对发病率高的55个偏僻乡村进行普查。通过采取上述措施,该地区妇科病普查率由2002年的30%提高2003年的50%;妇科病患病率由2002年的45%下降到2003 年的30%。(红卫)

  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发动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市妇儿工委在对全市贫困儿童数量、分布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在全市开展爱心助学工程的意见》,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切实落实两纲目标。为此制定了基金管理办法、贫困学生申报审核制度、爱心助学工程财务制度等。市四大班子领导带头,很快在全市掀起了爱心助学热潮。截至5月10日,市助学办共收到99个单位和系统10308人的564048元捐款,首期对802名贫困学生进行了资助。他们决定今后将在每年12月份进行下年度爱心助学工作,并将此项工作持续到没有贫困学生为止。

  ·调查研究·

  流动人口妇女儿童卫生保健不容忽视

  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使我国流动人口的规模、范围和数量不断增加,且呈增加趋势。流动人口既为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活力,也对城市的经济、生产、生活、管理、教育、卫生保健、治安等方面带来了新问题。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中国儿童中心及联合国儿基会于2002年11-12月在中国九市(北京、深圳、武汉、成都、吉林、咸阳、绍兴、株洲、伊宁)进行流动人口儿童情况的抽样调查。本文将已发表的流动人口妇幼卫生保健资料与本次抽样调查情况综合在一起阐述。一、现状

  (一)死亡情况。本次调查中,七市(吉林、伊宁两市无资料)平均流动人口孕产妇、婴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73.0/10万、13.8‰、24.8‰,均明显高于七市常住人口, 相当于常住人口的1.4~3.6倍。深圳和上海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为54.9~199.6/10万,是2001年全国监测城市孕产妇死亡率33.1/10万的1.7-6.0倍,也超过全国平均孕产妇死亡率50.2/10万。

  (二)疾病情况。我国麻疹发病和死亡已得到很好的控制,但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大量麻疹易感人群导致了麻疹的局部暴发和流行。如,上海市1994?2000年本市人口的麻疹发病率为0.09?0.39/10万的较低水平,同期流动人口麻疹发病率为2.14?5.69/10万,为常住人口7.1?35.2倍。7年期间上海市共发生麻疹暴发41起,全部为外来流动人口。尤其2001年1-10月流动人口麻疹病例510人,较2000年同期激增186.5%。流动人口较多的城市,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问题也需引起重视。苏州市1994?1999年流动人口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是常住儿童的38倍;本次调查七市流动人口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1.7‰,超过1‰的消除标准。流动人口儿童贫血、佝偻病、中重度营养不良等疾病的患病率都显著高于当地儿童。如,中山市流动人口的低体重、发育迟缓患病率18.2%、26.5%,高于2000年全国农村儿童低体重13%、发育迟缓22%的患病率。

  (三)卫生保健服务。(1)计划免疫。卫生部2002年年鉴表明:2001年我国一岁以内儿童计划免疫均在95%以上,而流动人口中儿童计划免疫率大部分都在85%以下,许多城市单苗及四苗覆盖率不足50%,有的甚至在30%以下。(2)儿童系统管理。全国2001年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为74.47%,流动人口儿童各项保健管理指标均低于常住儿童(见表1)。(3)孕产妇系统管理。2001年全国孕产妇建卡率为89.44%,产前检查率为90.31%,住院分娩率75.98%,产后访视为87.15%,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78.57%;流动人口产前八次检查率为3.8%?40.1%,产后访视率26.8%?39.5%,住院分娩率33.63%?85.1%,均低于常住人口,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表1 部分城市常住儿童和流动儿童建卡及体检率(%)情况

  (四)儿童营养。本次九市调查流动人口儿童一周内的主要食物的摄入情况,与2000年全国14省城市儿童一周内饮食情况比较,奶类、肉类、鱼虾类、蛋类、水果蔬菜每日食用的情况均比城市常住儿童低,导致流动人口儿童贫血、佝偻病、营养不良、生长发育迟缓等营养性疾病明显高于城市儿童。二、原因及建议

  流动人口约占城市人口的1/4,是我国城市人口中最庞大的弱势人群。流动人口的卫生保健管理不好,将可能对卫生保健事业的发展产生巨大的不利影响,使我国已经得到控制或消灭的某些急性传染病“死灰复燃”或大规模流行。(一)原因

  1、流动人口较快增加,许多部门对流动人口产生的影响和带来的问题认识滞后、政策法规滞后、管理和服务滞后。如,既往卫生保健部门的服务对象、机构配备、人员设置、经费安排等都是以城市常住户籍人口为依据安排的。尤其以社会群体为服务对象的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并未因新增加数百万流动人口而增加相应的机构、经费和人员,使城市卫生保健经费、服务人力不足的问题更加突出;城市卫生机构既往多集中在市区,而流动人口大量居住在城市卫生保健较为薄弱的郊区城乡接合部,使这些地方的卫生机构人员与卫生保健服务需求的矛盾更加突出;既往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的卫生保健常规报表、数据统计、工作要求也是城市常住户籍人口,缺乏流动人口卫生保健情况的整体及连续的信息。对于流动人口的卫生保健缺乏制度管理要求,往往是被动工作。

  2、流动人口的流动性给卫生保健管理带来了很大困难。深圳市政府和卫生部门比较重视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在常规报表中专门登记暂住和未办暂住证流动人口的数据。但由于有一些居无定处、未办暂居证的人员,卫生保健服务仍存在较大漏洞。此外一些城市在流动人口的登记中不登记16岁以下的儿童,卫生部门对于需要服务和管理的流动人口底数不清,难以做好相应的卫生保健工作。

  3、流动人口的经济收入较差,难以负担城市日益上涨的医疗费用。生活环境卫生条件差,儿童的营养物摄取不足,导致免疫功能低下。

  4、流动人口文化程度不高,自我保健意识薄弱。如,不认识计划免疫对提高儿童免疫力,预防传染病的重要性,有的甚至逃避儿童预防接种;不知道孕产期保健对保护母子健康的重要性,不认识住院分娩是母子平安的重要措施。孩子生病时,他们常常首先询问老人或亲戚朋友如何处理,或是自行到药店买些药吃,造成延误病情。(二)建议

  流动人口问题应纳入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是中国政府对国际社会的承诺,改善流动人口的卫生保健也是“三个代表”思想的重要体现。2001-010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也明确提出了“流动人口中的妇女享有与户籍所在地妇女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对流动人口中的孕产妇、儿童逐步实行保健管理”的目标。

  1、人大及政府要加快制定关于流动人口问题的相应法规和政策,建立流动人口社会保障体制,对流动人口突发的疾病流行和特困人口的危重疾病予以救助和资助。特别要加强流动人口的卫生立法,把流动人口的卫生保健和医疗服务纳入法制化轨道。

  2、城市卫生体制要适应当前流动人口在城市生活、工作、居住的现实情况,流动人口的医疗卫生保健问题纳入城市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考核指标体系内。城市医疗保健经费预算也要考虑到流动人口医疗卫生保健服务需求;根据流动人口的分布特点,重新调整医疗卫生保健网的设置,流动人口较分散的地区,可以在基层保健机构设立定期的流动人口卫生保健服务日,专门为本地区的流动人口进行儿童体检、预防接种、孕产妇产前检查等卫生保健服务。

  3、流动人口的健康及卫生保健问题仅靠卫生部门难以解决。各级政府要协调公安、民政、劳动、工会、妇联等相关部门共同解决流动人口的问题,分工合作,各负其责。另外,未办理暂住证,居无定处或居住在无地址、无门牌号的工棚、窝棚等临时建筑内的流动人口是当前管理的难点和薄弱点,应以社区为中心,把社区内的所有流动人口实行登记管理。在流动人口集聚的地段或居民区,可以设立专门的管理点及卫生服务站。

  4、要建立流动人口卫生保健信息网络。卫生部门的常规统计报表应把流动人口死亡、疾病及卫生保健情况纳入登记上报范围。建立、改进、完善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卫生信息网络,及时、准确、长期连续地掌握流动人口的健康情况及卫生保健服务信息、传染病的发病信息,为卫生部门制订解决办法和应急措施提供依据。

  5、要加强流动人口健康教育。要适应流动人口的文化水平和接受能力,宣传卫生法规、城市卫生管理要求、妇女儿童保健、预防接种知识等,使其改变传统观念,遵守城市卫生法规,自觉接受卫生保健服务,逐步适应并融入城市卫生保健环境中。( 林良明 顾雪 米杰 单晓益)

  ·全球瞭望·

  美国妇女就业问题研究

  编者按:陈爱华同志作为哈尔滨市第二期赴美高级管理人才培训班的学员,有机会在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学习和研究美国妇女就业问题。现将她发表在中国妇女网上的《美国妇女就业问题研究与思考》一文进行摘要刊载,希望对促进我国妇女就业有一些启示和借鉴。一、美国妇女就业的基本情况

  根据2000年人口统计,美国约有1.43亿妇女,占总人口的50.9%,二战后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美国妇女就业人数呈上升趋势,劳动条件、工资待遇得到一定改善。

  从就业率看,据2002年劳工部妇女局统计,在20岁以上的妇女中,劳动力总量为4921.9万人,占美国职工总数的46%。妇女劳动市场参与率为60.2%,其中就业率为96.05%,同一年龄范围的美国男性就业参与比例为76.2%,就业率为95.4%。从就业领域看,美国妇女开始进入一些传统上由男性主导的工作领域,如机械工程师、水下交通等。但美国妇女在就业中仍然存在着性别差异,职业隔离现象严重,大多数妇女仍然集中在办公辅助工作、销售员和一般技术人员等低收入职业。美国妇女任职于机构或企业最高领导层或责任层的比例很低。美国妇女自主创业成绩喜人,到1997年,美国有51%的公司为妇女所拥有。2002年910万个妇女企业雇佣了2750万人就业,贡献了3.6万亿美元的销售额。从失业率看,美国妇女失业率随经济而波动,且与种族年龄和教育程度有关。2002年妇女失业率为3.95%,男性失业率为4.75%。从工资收入上看,美国男女之间工资收入差别仍然存在,1995年美国就业妇女(不包括从事农业劳动的妇女)所挣工资是男性工资的75%。从法律保障上看,妇女产假待遇得到保障。1993年,美国总统签署了《家庭和医疗休假法案》,允许任何工作至少满一年的男女雇员休假进行产后恢复或照顾新生婴儿及其他家庭成员。在这期间,雇主必须继续向休假者提供健康照顾待遇,并保证保留休假者的工作岗位。二、保障妇女就业权利的法律及机构

  美国宪法中至今没有明确规定男女平等的条款,消除性别歧视,保障妇女就业权利的条款体现在《同酬法》、《民权条例》和《就业年龄歧视法》中。

  《同酬法》规定雇主必须对在同等工作条件下干同样工作的男女支付同样的报酬。它是联邦政府制定的第一个反对性别歧视的法律。1964年通过的《民权条例》禁止任何以种族宗教、民族来源以及性别为基础的歧视行为。它主要是排除工作中的法律歧视,禁止基于种族、颜色和国籍、性别、地区、仇恨的歧视。《就业年龄歧视法》,禁止雇主对40或40岁以上的人歧视。

  联邦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EEOC)是负责实施以上法律的行政机构。EEOC接受投诉、调查、调解合理的投诉。当调解不成功时,个人可以向法院起诉。EEOC处理案件是根据《联邦机构平等就业机会申诉处理规则》进行的。它在全美下设五十个地区办事处。2002年接受投诉84442件,其中人权歧视投诉61459件,解决56392件,91.7%的投诉得到解决。如果遇到歧视,可以直接起诉,进入司法程序,但费用高,程序复杂。劳工部负责实施《工作场所安全健康法案》、《工资和工作时间法案》、《平等就业机会法案》和《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案》。联邦劳工部设妇女局,它是唯一一个联邦政府层面的维护妇女利益的组织,它的任务是系统地制定标准或政策,改善妇女工作条件,增加妇女工资福利,提高妇女就业机会。三、促进妇女就业的措施

  为了消除妇女职业隔离、扩大妇女就业,美国社会各界开展了妇女问题研究、技能培训、建立职业银行、资金扶助创业等工作,这些举措在我国也被广泛采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美国的特点是妇女就业问题社会化支撑体系发达。一是研究组织众多,有关妇女问题的网站200多个,美国各大学开出的妇女专题至少4658门,并有112项妇女研究计划。这些为妇女问题的解决提供了详实的资料,也为争取立法、确定工作重点指明了方向。二是妇女创业资金来源广泛、数量庞大。(摘自中国妇女网)

  巴厘共识(摘要)

  --第六届东亚和太平洋地区儿童问题部长级协商会议成果

  2003年5月5-7日,中国等26个国家的部长级领导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了第六届东亚和太平洋地区儿童问题部长级协商会议,形成了成果文件--巴厘共识。巴厘共识共36条,6000字。现将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巴厘共识重申对特别联大成果文件--《一个适合于儿童的世界》的承诺,将此作为今后推动儿童发展的必要行动。《一个适合于儿童的世界》的执行,有助于“千年发展目标”的落实,有助于《儿童权利公约》及《任择议定书》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执行。 1、重要问题

  (1)本区域大部分国家利用发展经济来减少贫困,改善妇女、儿童的生存和发展状况。本区域平均小学入学率为97%。今后要努力提高小学完成率,改进教育质量,普及初中和中等教育,缩小各国之间儿童受教育差距。特别要关注弱势群体(少数民族儿童、流浪儿童、残疾儿童等)。承诺儿童“人人享有教育”。重申支持和承诺“联合国识字十年”(2003-2013年)的目标。

  (2)在妇女赋权和推进性别平等方面取得了进展。但一些地区歧视妇女和儿童的现象仍然存在。要通过教育和立法确保妇女和儿童能够充分实现参与的权利。

  (3)保护、培养儿童,促进儿童的发展,是家庭的主要责任。各国要重视改善本国的政治、社会和经济环境,保护和支持不同社会文化背景家庭的全面发展。

  (4)各国之间要在儿童的教育、卫生、营养以及预防艾滋病、打击贩卖妇女儿童以及对他们的商业性性剥削等领域加强密切合作。

  (5)要加强有关儿童状况的准确数据和信息的收集、分析和使用,为国家制定政策和行动计划提供依据。

  (6)重申2002年3月蒙特雷发展筹资会议承诺。鼓励各拨付20%的财政预算用于基础服务;敦促发达国家力争达到“将0.7%的国民生产总值作为向发展中国家的官方援助,将0.15-0.20%的国民生产总值作为向最不发达国家的官方发展援助”这一指标;鼓励发展中国家有效使用这些援助。 2、伙伴关系

  经验证明:在一切发展工作中必须优先考虑儿童的需求和权利。要在各方面与儿童并帮助儿童建立伙伴关系,进一步提高他们参与家庭、学校和社会领域的能力。创建一个有利于儿童参与和介入的环境,在社会各个层面确保儿童参与。为实现“千年发展目标”和《一个适合于儿童的世界》的行动计划,必须建立儿童与家庭、政府、非政府组织、社区组织、私营部门和民间社会,宗教、精神、文化、土著和传统领袖,大众媒体、区域和国际组织等有效的捐助伙伴关系。通过有效的伙伴关系开展区域合作的四个重点领域是:控制艾滋病;打击贩卖儿童(近期领域);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降低儿童营养不良(长期领域)。 3、巴厘共识的目标

  巴厘共识重申已经制定的全球目标,主要是“千年发展目标”和《一个适合于儿童的世界》的行动计划。各国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巴厘共识的目标是:

  (1)到2005年实现可持续消灭碘缺乏症;

  (2)到2005年消灭孕产妇和新生儿破伤风;

  (3)到2010年将小学净入学率和初等教育方案的参加率至少增至90%;

  (4)到2005年消除初等和中等教育中的性别差异;

  (5)到2005年将携带艾滋病毒的婴儿比例减少20%;

  (6)到2005年将感染最严重国家的20?24岁的人群艾滋病毒的感染率降低25%;

  (7)制定制度以确保每一名婴儿在出生时或出生后不久即登记注册;

  (8)提高对未能保护儿童免受暴力、虐待和剥削的非法性和有害后果的认识。 4、行动原则

  (1)确保影响儿童的方针政策和行动计划均遵循《儿童权利公约》的精神和原则,在国家和地方的发展计划中体现“儿童优先”的原则。

  (2)争取确保和平、稳定并努力减少贫困,以保障实现所有儿童的权利。

  (3)充分认识发展教育是各方面发展的基础。人人享有基础教育和创建有文化修养的社会,对实现消除贫困、降低儿童死亡率、控制人口增长、实现性别平等,确保可持续发展、和平、稳定和民主等目标至关重要。

  (4)推动妇女、儿童积极地参与所有影响其人生的活动,包括参与实现“千年发展目标”和《一个适合儿童的世界》的目标,增强他们的能力。

  (5)为所有妇女、儿童提供服务,特别是最弱势、最不利和最边缘化的群体,减少差异和不公平并消除歧视。

  (6)父母、家庭和社区是影响孩子生存、成长和发展最重要的因素,要加强他们在护理、培育和保护孩子方面的能力。

  (7)要将“千年发展目标”和《一个适合儿童的世界》的目标,作为各国为儿童创造更加美好未来所面临的挑战和承诺。

  (8)要正视我们的能力和潜力,一起努力提高本区域各国间的经济和技术合作,以消除贫困、实现共同繁荣和克服影响儿童和妇女的严重问题。将研究和开发前述本区域的四个重点领域作为技术合作的优先领域。 5、巴厘共识

  会议一致通过巴厘共识。我们要尽最大努力去实现我们承诺的诸多目标和指标。期望在第七届部长级协商会议召开时再次审议儿童的状况和取得的成就。

  ·知识之窗·

  你知道司法救助吗

  如果有一天你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但又因为经济困难而一时难以进入诉讼程序,那么,你不妨在进行诉讼的同时,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什么是司法救助

  司法救助是人民法院保障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能够通过诉讼程序,维护其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的一项制度。它具体是指,人民法院对于民事、行政案件中有充分理由证明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让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通过司法救助顺利地进入到诉讼当中来。目前全国范围内无论是经济发达地区还是贫困地区,均开展了司法救助。司法救助的范围

  当事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1)当事人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2)当事人追索养老金、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而生活确实困难的;(3)当事人为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追索医疗费用和物质赔偿,本人确实生活困难的;(4)当事人为生活困难的孤寡老人、孤儿或者农村"五保户"的;(5)当事人是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的;(6)当事人是国家规定的优抚对象,生活困难的;(7)当事人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领取失业救济金,无其他收入,生活困难的;(8)当事人因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国家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9)当事人起诉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农民履行义务,生活困难的;(10)当事人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11)当事人为福利院、孤儿院、敬老院、优抚医院、精神病院、SOS儿童村等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单位和民政部门主管的社会福利企业的。申请司法救助需提交何种证明

  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司法救助的,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足以证明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据材料。因生活困难或者追索基本生活费用申请司法救助的,应当提供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的证明。司法救助的审批程序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司法救助的请求,由负责受理该案的审判人员提出意见,经庭长审核同意后,报主管副院长审批,数额较大的,报院长审批。其他规定

  (1)人民法院审查同意当事人缓交诉讼费的,缓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案件的审理期限。(2)同意减交诉讼费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3)人民法院审查同意当事人缓交诉讼费后,应当按照法定诉讼程序开始对案件进行审理。(4)人民法院决定对一方当事人司法救助,对方当事人败诉的,诉讼费由对方当事人交纳;拒不交纳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5)当事人骗取司法救助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补交诉讼费用;拒不补交的,以妨害诉讼行为论处。

(摘自中国司法网 )

主办单位:开云全站官网app 协办单位:联合国儿童基金会

主  编:万燕



责任编辑:刘昱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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