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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妇儿工委简报2015年第15期

2017-04-07 10:03:03 来源: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

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举办

落实反拐行动计划县级妇儿工委主任培训班

  为贯彻国务院妇儿工委六届二次全体会议作出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落实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于2015年9月16—17日在山西省太原市举办落实反拐行动计划县级妇儿工委主任培训班。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公安部刑侦局打拐办和山西省政府有关领导出席开班式。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重庆、贵州、甘肃10个省(区、市)47个县(市、区、旗)的妇儿工委主任(副县长)和省级妇儿工委办公室有关人员共6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班上,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赵俊甫介绍了当前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犯罪相关情况,并结合相关案例解读了近期出台的刑法修正案(九)和依法惩治拐卖、惩治性侵未成年人等司法文件,特别是结合案例中的判决结果,强调了各级政府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所承担的责任。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围绕国际、国内反拐工作现状,运用大量案例分析了当前我国反对拐卖犯罪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介绍了目前反拐工作的重点、难点和公安部门将要采取的相关举措,强调了各级政府加强源头保护进行综合治理和开展反拐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宝贝回家寻子网站负责人张宝艳通过一个个真实生动的网站寻亲案例,介绍了社会组织在反拐工作中所起的作用,从社会组织的角度分析了我国当前拐卖犯罪的成因、反拐工作面临问题和下一步做好反拐工作的思考。

  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同志对进一步深入推进反拐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反拐工作。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全局出发,从妇儿工委办的职能出发,提高认识、细化责任,强化举措、精心部署,坚决打好反拐斗争攻坚战。二是履行职能,扎实做好反拐工作。在推进实施两纲中做好反拐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统筹解决,大力建设社区“妇女之家”和“儿童之家”,结合两纲两规宣传培训,形式多样地开展反拐防拐宣传救助工作,适时开展反拐工作专项督导或把反拐工作纳入两纲两规中期评估督导,确保将反拐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增强能力,创新推进反拐工作。加强学习,做妇女儿童工作的行家里手;善于协调,在党和国家的事业全局中推进两纲两规目标任务落实;狠抓落实,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两纲两规目标逐年、逐级、逐层落实。

  山西省原平市、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吉林省抚松县、黑龙江省五常市、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安徽省桐城市、重庆市垫江县、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甘肃省甘谷县代表分别介绍了当地反拐工作情况,其中源头预防、加强宣传、部门合作、综合治理等有力举措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通过培训,参训人员对拐卖犯罪深层次成因、新的特点和趋势、社会危害性有了更加明确的了解;对国家近期出台的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相关法规政策有了更加准确的把握;对反拐的重要性,反拐工作的政府责任,当前反拐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增强了组织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支持配合做好反拐工作的能力。同时,培训也引发了大家对于源头解决反拐问题,切实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全面贯彻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等问题的深入讨论和思考。参训同志纷纷表示,要及时领会和消化这次培训班的精神,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按照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的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反拐工作,强化协调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拐卖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源头预防,坚持综合治理,完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继续加强两纲两规实施工作,切实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儿童优先发展。

  来源: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编 2015年9月25日



责任编辑:刘昱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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