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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妇儿工委简报2015年第3期

2017-04-06 16:51:04 来源: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

北京市整合资源 积极推进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工作

  2011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首次以政府文件的形式将推行母乳喂养提高到政策层面,明确了政府保护儿童健康成长的力度和决心。母乳喂养既是人类传统的最好的喂养方式,也是建立母子亲情的必然过程。在提倡优生优育的今天,母乳喂养显得尤为重要。在公共场所设置母婴室可以为女性哺乳提供相对私密的空间,尊重了女性隐私,保障了女性权利,既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标志,也体现了人性化公共服务理念对妇女儿童群体的尊重和关爱。

  在2014年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和市十三次妇女代表大会上,均有委员和代表提出“在北京市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建立母婴室”的提案和代表建议案。为推进相关工作开展,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先后多次召集市交通委、市总工会、市商务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园管理中心等单位召开调研沟通协调会,围绕在公共场所建立母婴室问题进行研究探讨。从调研情况看,我市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取得了一些进展,但在商场、公园广场、旅游景点、医院、交通枢纽等人员流动比较集中、外出时间较长的大型公共场所,母婴室的设置明显不足,不能满足育龄女性的需求。经过沟通协调,各方一致认为要有效整合资源,逐步推进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企事业单位中先行先试,经过近一年的努力,已在350多家符合条件的单位建立了“妈咪屋”,并鼓励有对外服务职能的企业将母婴室对外开放,“在北京市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建立母婴室”的雏形初步建立。

  2014年12月,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市妇儿工委办公室联合在蓝色港湾举办公共场所“母婴关爱室”建设现场推进会。市总工会副主席王玉英主持会议并简要介绍了北京市总工会在推进“母婴关爱室”建设工作的相关情况。蓝色港湾也发出了在公共场所建立“母婴关爱室”的倡议。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周静到会并讲话,针对下一步推进 “在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建立母婴室”工作,她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对“母婴关爱室”标识的宣传力度,打造“母婴关爱室”品牌形象,提升公共场所“母婴关爱室”的认知度和影响力;二是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推动将母婴室纳入我市公共场所设施建设的标准,将公共场所设立母婴室作为公共服务发展的硬性指标;三是强化责任,规范管理。母婴室要遵循谁建立谁管理的原则,建立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的工作制度,专人负责,加强管理,为哺乳期妇女提供便利服务。

  来源: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编 2015年3月17日



责任编辑:刘昱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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