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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妇儿工委简报2013年第8期

2017-04-06 15:39:40 来源:开云全站官网app

编者按:4月24日—25日,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在杭州召开全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示范工作会议,总结交流两纲示范工作的成绩和经验,研究部署新一周期两纲示范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同时开展两纲业务知识培训。会上,3个省(区、市)妇儿工委和4个国家级示范县(市、区)进行了大会交流,从本期简报开始将分3期编发大会交流材料,供交流参考。

示范引领整体推进努力推动

浙江妇女儿童事业继续走在前列

  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特别是在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过程中,注重示范引领,形成了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三统”引领强带动

  一是统盘考虑。注重把示范工作纳入实施“八八战略”、建设“两富”现代化浙江建设的全局统盘考虑,纳入各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统盘实施,将示范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紧密结合、有机融合,在统筹推进中充分发挥妇女儿童作用,促进妇女儿童健康发展。

  二是统筹布局。按照“分类指导、示范先行、点面结合、全面推动”的工作思路,“十一五”期间,在全省范围内按照地域分布和经济发展状况分别确定了19个省级示范县(市、区),使其他县(市、区)能够根据自身条件对照相应示范县(市、区)开展工作,做到学有榜样、赶有方向。

  三是统一部署。2008年1月我省召开了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示范工作会议,对示范工作作了统一部署,要求各示范县(市、区)建立示范工作领导责任制,在配备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方面要好于、高于本地区平均水平,实施纲要的各项指标要领先全国。同时,在省妇儿工委全体委员会议上多次要求省妇儿工委办公室加强对示范县(市、区)工作的评估和督导工作,及时总结推广示范工作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三位”一体强保障

  一是机构到位。利用全国纲要督导及督查、调研和监测评估等机会,与各示范县(市、区)党委、政府积极沟通协调,要求各地切实加强妇儿工委办公室建设。目前,19个示范县(市、区)已落实编制20个、办公室工作经费420余万元,经费全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二是制度到位。首先,我省出台了《浙江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规划〉示范县(市、区)工作指导意见》,明确开展示范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指标、组织管理和工作步骤。其次,修订浙江省妇儿工委工作制度,加强示范工作制度管理。

  三是培训到位。多次组织示范县(市、区)工作人员参加国家和省级学习培训。重点对示范县(市、区)领导干部和骨干队伍进行培训;抓住纲要、规划颁布,年度统计监测和中、末期监测评估以及示范县(市、区)党委、政府换届等时机开展培训;根据纲要实施的不同阶段、培训人员的不同层次、不同特点,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和内容;采取开展培训、举办论坛、专题讲座、以会代训、学习考察等多种形式。

三、“三化”并举强内涵

  一是主题化。全省各地在示范工作中,根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目标任务,确定了一系列富有时代特征、地域特点、各具特色的工作主题,这些主题大多集中在妇女参政议政、创业就业和妇女儿童医疗卫生、公共教育、权益保护等方面。

  二是载体化。我们紧紧围绕主题创设载体,充分发挥好载体的作用。如近几年来我省开展了“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省政府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积极响应,在“双服务”行动中为妇女儿童发展做了大量的实事。同时指导各示范县(市、区)在“双服务”行动中将服务重点放在解决妇女儿童发展急需、破解妇女儿童发展重点难点上来。

  三是项目化。示范工作的落地最终要通过实实在在的项目来实现。近年来,我们通过广泛调研并结合示范经验启动实施了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如2007年启动了“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对城乡妇女每两年进行一次常见妇科病检查,由各级政府落实经费,省财政对36个经济欠发达地区给予补助。

四、“三先”齐抓强实效

  一是率先创新。从全省看,多项工作全国率先突破,如率先实行免费婚检和免费孕检政策;率先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开展女委员专职专选,妇女进“两委”的村达到100%。从点上看,杭州市上城区在全省率先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下城区成为全国实施城市流动人口妇幼保健服务项目三个试点城区之一;萧山区对参加“农医保”的7岁以下儿童实行免费体检等。

  二是争先创优。通过开展表彰、树立典型、经验交流,鼓励示范县(市、区)之间比学赶超,互促共进。通过国务院妇儿工委网、两纲通讯、浙江妇女网、简报、浙江妇运和新闻媒体,及时推广示范县(市、区)好的做法和经验。

  三是领先发展。通过多年的示范工作,我省妇女儿童发展的多项指标走在全国前列。“十一五”末,在与全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20年可量化指标对比中,我省有数据的20项指标中,17项已达到全国2020年目标要求。19个示范县(市、区)绝大部分可量化指标超出纲要规定的目标要求,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抓示范创建促内生动力

努力形成实施纲要创先争优新局面

  近年来,在国务院妇儿工委的精心指导下,江苏省努力在“创建推动、帮扶带动、考核促动”等环节上下功夫,开展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示范工作,以点带面推进了全省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顺利实施。

 一、创建推动,明确示范工作目标任务

  “十二五”以来,我省紧紧围绕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的总体要求,本着妇女儿童工作率先、领先、争先的目标任务,在全省精心组织开展争创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示范地区活动。一是明确争创范围及流程。为激发各级各有关部门做好妇女儿童工作、发展妇女儿童事业的主体意识和内生动力,我们启动集“自行申报、市级推荐、省级评审、集中命名”为一体的主动参与型争创工作模式。结合江苏具体实际,以省级妇女儿童发展五年规划为一个周期,确定争创范围为各县(市、区)政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争创时间为2011—2014年,每年命名一批。每年6—8月为各市统一向省申报时间,9—10月由省妇儿工委集中开展评审。经现场评估和成员单位审定合格后,报请省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在全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颁发省级示范单位证书及标牌。未创建成功的地区可于次年继续申报。二是设置争创条件和指标体系。在省政府妇儿工委下发的文件中明确示范单位须符合“领导重视,典型带动;先行创新,政策保障;力求突破,难事实干;机构健全,经费到位;机制完善,阵地落实”等五项基本条件。同时,示范县(市、区)须符合9大类38项、示范乡镇(街道)6大类23项工作要求;要求示范县和示范乡镇根据先行一步、示范带动的原则,率先完成全国两纲和省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具体要落实好20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主要发展指标。三是提出争创工作要求。争创工作在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地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创建细则,客观、真实地完成自我申报、逐级推荐等工作程序。

二、帮扶带动,促进示范地区率先发展

  从项目、政策、资金等各方面对示范地区进行扶持,促进示范地区工作先行。一是开展结对帮扶。省政府妇儿工委32个成员单位分别与1个县(市、区)及其2个乡镇(街道)进行挂钩帮扶,从资金上给予扶持、项目上给予倾斜、业务上给予指导,帮助结对地区解决妇女儿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示范地区完善发展规划,强化策略措施,提升发展水平。二是争取财政扶持。按照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关于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示范工作的要求,在省政府分管领导的重视支持下,我们积极与省财政厅会商协调设立示范工作专项经费,引导各级财政加大资金配套力度,为示范地区先行先试、破解发展难题提供经费保障。三是突出分类指导。根据我省苏南、苏中、苏北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示范点之间妇女儿童工作基础存在的差异性,我们注重加强分类指导。通过工作调研和专项督导等途径,推动示范地区在高起点上,深挖发展潜力,进一步探索妇女儿童工作的新思路、新机制和新方法。特别是在促进本地区妇女参政议政、就业创业、保障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妇女儿童权益、改善妇女儿童民生,加强妇儿工委及办公室机构建设等方面,创造经验,树立标杆。

三、考核促动,确保示范工作整体效应

  我们坚持示范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通过督促检查、考核评估等手段,确保示范工作环节质量,增强先进地区的示范效应。一是示范地区自查自评。根据省级示范工作意见和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评估标准的相关要求,示范地区一年一度组织自评工作。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通过现场会议、工作简报、培训交流等形式推广示范地区的有益经验。二是成员单位述职考评。修订完善了成员单位及联络员工作职责,将示范结对帮扶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职责范围。组织成员单位开展年度工作述职交流和评比考核,有效促进有关部门积极履职,为结对示范地区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多办好事、实事、具体事。三是专题评估综合评审。注重年度评审与阶段性评估相结合,在年度工作安排中分期分批对示范单位进行抽查,及时了解掌握实施纲要和规划目标完成情况。在部署省级妇女儿童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时,将示范单位作为必查地区纳入考评工作体系,进行专题督查。经过层层创建,全省共有30个县(市、区)、69个乡镇(街道)申报了省级示范。经综合评审,我们先后命名了两批省级示范单位,其中示范县(市、区)26个、示范乡镇(街道办事处)30个,有效发挥了示范地区的创新、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难点指标达标

  在实施两纲中,广西注重扶持示范县,注重发挥示范县的引领带动作用,注重扩大示范工作的外延和辐射作用,取得良好效果。

一、强化政府行为,将示范工作纳入议事日程

  一是坚持“五个纳入”。示范县将两纲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五个文明建设重要内容,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程,纳入部门目标考核体系,纳入县财政预算。二是专题研究示范工作。自治区妇儿工委领导经常听取示范工作汇报,参加示范工作会议,研究示范工作措施;示范县每年召开一次县委常委会议、两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示范工作,出台示范工作方案。三是解决示范工作中的困难。历任自治区妇儿工委主任经常深入示范县实地调研,指导示范县的工作。

 二、加强业务指导,提升示范县工作水平

  一是下发示范县工作意见。明确示范县工作的基本原则、标准、要求以及考核办法;要求建立目标责任制,建立完善的监测评估制度,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量化和规范示范县工作,要求具有率先性、创新性、务实性和示范性,两纲达标要走在全区前列,要出经验、出机制。二是层层开展示范工作。要求各市、县确定本市、县的示范县、示范乡(镇),出台本市、县示范工作意见,目前,广西有国家级示范县2个,自治区级10个,市级42个,乡镇级111个,形成国家、自治区、市、县四级示范模式。三是加强对示范县的动态管理。自治区、市、县每年至少分别深入示范点各1次,督导示范点严格落实示范工作标准,发现并帮助解决实施两纲难点问题。强化监测统计评估,动态掌握各示范县实施两纲的情况,对评估不达标的示范县,要求检查原因,及时解决,对于限期内指标仍不达标的,撤销示范资格。

 三、开展结对帮扶,推动示范县工作先行

  一是明确结对。自治区妇儿工委下发工作意见,明确37个成员单位与37个县开展两纲示范结对帮扶,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部门资源和优势支持帮扶县开展示范工作。二是明确责任。明确成员单位委员为结对帮扶工作第一责任人,落实联络员专门负责;各成员单位制定工作方案,对示范帮扶县给予资金、项目、资源支持,突破重点难点指标;每年与结对县开展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帮扶项目。三是考核评议。每年年底召开妇儿工委全会,对结对帮扶示范工作实行一年一考核一评议,由自治区妇儿工委主任对结对帮扶示范工作进行评议,对成效显著的给予表扬,否则给予批评,查找原因,提出改正措施。

四、资源倾斜支持,示范县率先突破两纲难点

  一是培训支持。优先安排示范县妇儿工委人员参加全国和自治区妇儿工委举办的业务培训班,近3年来,各级示范县分别有20批、300人次参加培训。二是资金、设备支持。自治区妇儿工委给每个自治区级示范县每年1万元经费支持,给示范县赠送电脑、打印机、照相机等办公设备;争取政府领导特批给示范县妇儿工委办公室配备工作用车等。三是项目支持。在示范县率先实施“降消”项目,通过加强产科建设,培训妇幼人员,专家蹲点指导,年底交叉检查等,推动示范县突破两纲难点。在示范县开展免费婚检试点,推动民政、卫生部门协作,试行婚姻登记、婚检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就近办公的便民利民服务模式,示范县婚检率快速提高。

 五、推广示范经验,形成工作长效机制

  一是总结推广示范经验。自治区妇儿工委先后四次召开示范工作的专题现场会、推进会、座谈会,及时总结、宣传、推广示范县的做法经验。二是争取出台政策。将示范县好的做法写成专题报告报送自治区党委、政府,得到自治区领导的高度重视。2010年1月,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在全区免费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的通知》,从2010年2月1日起免费开展婚检,婚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在全国较早以省(自治区)为地域范围实行免费婚检。三是发挥示范县带动作用。推动其他县学习示范县的做法和经验,确保两纲难点指标不反弹。2009年,“降消”项目覆盖全自治区,2010年抢救高危孕产妇49万人,150万名孕产妇得到住院分娩补助;带动全自治区78个市、县(区)实行婚姻登记、婚检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就近办公的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在全自治区建立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提高婚检率两大难点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两纲顺利实施。

  来源:开云全站官网app 编 2013年5月13日



责任编辑:刘昱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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