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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妇儿工委简报2012年第18期

2017-04-06 15:05:15 来源:开云全站官网app

贯彻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做好两纲实施工作(十六)

儿童保护项目2012年国家级

培训会在合肥举办

  为进一步推动儿童保护项目地区相关人员树立儿童保护的正确理念、提高服务能力,促进项目工作的有效开展,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与联合国儿基会于2012年9月10日至13日在安徽省合肥市举办儿童保护项目2012年国家级培训会。此次培训邀请儿童保护项目的国家级专家从儿童保护项目理念与设计、儿童保护体系网络的建立与运行、儿童友好家园的基本理念与服务、需求调查、评估与社会工作、学前教育服务、家庭教育与宣传倡导服务等方面开展了培训讲座,并组织指导各项目地区制定了切合本地实际的儿童保护项目实施计划。

  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苏凤杰出席会议并讲话。她指出,《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新儿纲”)特别强调以社区为基础开展儿童保护工作,做好社区的儿童保护与服务,将是贯彻落实新儿纲的一项重要工作。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与联合国儿基会合作在南京市已经开展了社区儿童保护体系与网络建设项目,初步建立起完善、系统、制度化的儿童保护体系与网络,成功探索了社区儿童保护的有效模式;在汶川和玉树地震后建立的儿童友好家园,不仅是紧急状态下的儿童保护和服务的有效模式,同样适用于常态下的儿童保护和服务工作,是社区儿童保护和服务工作的全新探索和创新实践,这些工作为开展综合的社区儿童保护项目探索和积累了成功经验:一是建立儿童保护委员会等形式的工作网络,为社区儿童保护服务奠定基础;二是建立并运行儿童保护的预防、报告和反应机制,将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建立并运行儿童友好家园,为开展社区儿童保护服务提供平台;四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为社区儿童保护服务提供技术支持;五是注重引导儿童及其家长主动参与,发挥他们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苏凤杰同志强调,要充分认识做好社区儿童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管理和服务的重点下移,大量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归结到社区。因此,在社会管理创新中,需要将儿童保护与服务工作纳入社区的管理和服务的职能中。社区儿童保护和服务是促进儿童发展、保护儿童权利的重要途径,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苏凤杰同志对做好儿童保护项目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成立包括涉及儿童保护相关职能的教育、民政、卫生、公安以及专家、社区领导、家园管理人员、儿童及家长代表等在内的儿童保护办公室;二是要在了解社区每一名儿童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建立并运行儿童保护服务的预防、报告和反应机制;三是要充分发挥儿童友好家园在儿童保护服务中的作用;四是要整合资源为社区儿童提供保护服务。

  安徽省妇儿工委副主任、省妇联主席黄红,联合国儿基会驻中国代表处副代表苏天明先生参加会议并致辞。项目所在省(区、市)和县(市、区)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同志以及试点社区儿童保护办公室和儿童友好家园的工作人员共计一百余人参加了会议。学员们普遍反映此次培训形式新颖,内容丰富且十分有针对性,对于开展实际工作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来源:开云全站官网app 编 2012年9月18日



责任编辑:刘昱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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