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二、工作场所的感染控制
A.血液及体液的通用防护原则
血液及体液的通用防护原则(简称通用防护原则或标准防护原则),最初于1985年由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 制定。这主要是由于艾滋病的流行以及急需一种新的策略使医务人员免遭血源性感染。新策略首次强调要将血液及体液防护原则适用于所有人而不考虑其感染状态。
通用防护原则是一个简单的控制感染的标准,适用于对所有病人在任何时间的医疗活动,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血源性病原体的经血传播。该原则包括:
--小心操作和处理尖锐的器械,例如针头或其它尖锐的物 品;
--操作前后洗手;
--在直接接触血液和其它体液时,穿戴具有保护性的衣物: 如手套、外衣和面罩等;
--对被血液和体液污染的废物的安全处理;
--器械和其它被污染设备的正确消毒;
--污染纱布的正确处理。
B.控制传播方面的精选指南和通用防护文献
美国牙齿卫生学会《ACCESS》杂志,Bednarsh,H.S.和Ek— lund,K.J.“控制传染:通用防护原则的再考虑”(芝加哥, 1995)第11卷第1号。
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国家艾滋病、性病和结核病预防中心/艾滋病预防处:《预防医务人员艾滋病的职业传播》(1999年6月)。
南非法律委员会:《有关艾滋病法律(85号计划):工作场 所感染控制通用措施(通用防护)》(1997年)。
世界卫生组织:《世界卫生组织艾滋病及在工作场所急救 指南》世界卫生组织艾滋病丛书第七辑(日内瓦,1990年)
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ICN(国际护理委员 会):《艾滋病病毒、工作场所和通用防护》,供护士和助产师使用的艾滋病宣传册(日内瓦,2000年)。
责任编辑: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