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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妇儿工委简报2011年第8期

2017-04-06 13:57:14 来源:开云全站官网app

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做好两纲终期评估工作(四)

 编者按:进行纲要(规划)终期评估的过程,也是总结纲要实施经验、查找不足、解决问题的过程。各省(区、市)十分注重以终期评估为契机,推动两纲目标落实、加快当地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本期摘要编发黑龙江省、江苏省总结的实施纲要(规划)好的做法和经验,供交流参考。

黑龙江省政府积极履行主体责任

采取强有力措施推进两个规划最后攻坚

  《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黑龙江省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自实施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几个难点指标一直在低位徘徊,成为困扰规划实施多年的“瓶颈”问题。近年来,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由省长督阵,亲力亲为,采取一系列超常规措施,全力破解制约规划实施进程的难题。

一是省长挂帅,专题调研,为两个规划实施把脉。2008年12月,副省长、省政府妇儿工委主任孙永波同志亲自带领民政、卫生、妇联等重点目标责任部门的负责同志,赴哈尔滨市开展了两个规划重点难点指标专题调研和现场办公,对制约两个规划实施的难点问题进行会诊,就解决婚前医学检查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覆盖率、高中毛入学率等难点指标,分别落实责任和措施,推动哈尔滨市率先实行婚检政府买单政策,首开全省免费婚检的先河。截至目前,全省已有11个市(地)出台婚检政府买单政策,并且由省长亲自批示在全省推广婚检“一站式”服务模式,其他市(地)婚前医学检查率都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其中大兴安岭、黑河等市(地)大部分县(区)婚检率已经达到或者接近规划目标。

二是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敦促目标责任单位攻坚克难。2009年4月,省政府妇儿工委首次以电视电话形式召开四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将实施两个规划的攻坚工作直接部署到市(地)、县(市、区)。省、市(地)、县(市、区)三级政府领导和各级成员单位的委员、联络员及办公室干部共1000多人参加会议。会上,孙永波副省长针对就业、生育保险、婚前医学检查等一些长期制约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难点问题,提出要全力推进,逐项突破。要求各级政府和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将推进两个规划重点难点指标摆到议事日程上来,摆到市、县长办公桌上来,认真查找本地区、本部门两个规划实施中存在的差距,分析原因,研究对策,落实责任,拿出本地、本部门工作进展计划,确保两个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三是层层签订责任状,强化政府主体责任。2009年6月,孙永波副省长亲自提议,与省直主要目标责任部门和各市(地)政府签订了完成两个规划重点难点指标责任状,并要求各市(地)、县层层签订。明确提出,“有诺必践”,件件要落实,从源头上强化部门的责任意识,解决实施两个规划的责任缺位问题。黑河、鹤岗和齐齐哈尔市将两个规划实施工作纳入全市目标考核体系,其它市(地)也通过分解任务、出台政策、执法检查、媒体曝光等方式推进督办,收到了明显效果,有效地强化了政府职能部门的责任意识和工作动力,促进一些徘徊多年的重点难点指标取得突破性进展,推动了两个规划的顺利实施。

四是建立指标通报制度,增强目标责任单位紧迫感。省妇儿工委办公室及时了解掌握和总结分析各地目标责任状推进情况和指标进展情况,并通过省政府文件对各目标责任单位和各市(地)指标进展情况进行通报,提高各市(地)政府和目标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这项工作的重视和责任,增强各地、各部门的危机意识和紧迫意识,加大规划实施力度。五是项目化运作,为两个规划达标注入活力。运用项目化管理,为规划达标提供资金支持,助推目标的全面落实。实施婚检专项推进项目,副省长、妇儿工委主任孙永波同志亲自落实专项资金28万元,专款专用,专项推进,促婚检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全力争取和实施“改善儿童早期营养项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儿童问题”等妇女儿童发展项目,重点对项目点进行跟踪评估和督导,充分发挥项目点的示范引带作用,用项目化运作的方式助推全省两个规划的全面实施。

江苏省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多措并举

全力推进规划实施

  江苏省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结合本部门业务实际和承担的纲要目标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推进2006-2010年江苏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

  江苏省委组织部全面贯彻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大力加强女党员、女干部、女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抓住总结“十一五”、谋划“十二五”的有利时机,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指导性、规范性和操作性强的政策文件。包括:制定下发《2009—2020年江苏省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规定“后备干部队伍中女干部的比例,省辖市应当不少于15%,县(市、区)应当不少于20%。党政机关各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中,要有一定数量的女干部”。贯彻中组部《关于加强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的意见》,制定下发《江苏省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实施办法》,提出“不断完善女干部的培养方式,努力形成有利于年轻干部健康成长的机制”。制定下发《江苏省干部挂职锻炼工作暂行办法》和《江苏省省管后备干部培养锻炼实施计划》,强调“在工作中要注意选派一定数量的女干部”。制定下发《2010—2014年江苏省实施“强基工程”工作规划》,要求“全省每年新发展的党员,女党员占35%左右”。二是创新工作方法,注重从源头上选拔储备女性人才。在集中补充调整省管后备干部和紧缺领导人才中关注女性人才。其中省辖市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中女干部占19.3%。各地各单位也采取分类推荐、双推双考、公推公选等创新方式集中补充调整女后备干部。2007年以来,江苏省从省内外高等院校选拔了900多名选调生到基层工作,从应届毕业生中选聘了1.2万名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其中女性比例均超过40%。指导各地在村“两委”换届工作中积极选配女干部,并鼓励基层组织探索定向选配等措施,着力提高女性担任正副书记、正副主任的比例。三是实施“培育工程”。将女干部培训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制定并落实有针对性的培训方案。有计划地组织女干部到省内外经济发达地区或国外境外学习考察,到艰苦地区、经济开发区挂职锻炼,着力提高女干部的能力水平。在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之间搭建合作平台,与省有关部门和妇联共同实施培育百个“三八”科技创新型企业、千名科技创新岗位建功女性人才、万名科技创新创业女性企业家和现代农业女能手计划。

  经过多方努力,全省省辖市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班子共配备女干部57名;县(市、区)党委领导班子共配备女干部140名,政府领导班子共配备女干部127名;省级机关共有厅级女干部167名,各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中有一半以上的领导班子配备了女干部。正职选拔力度明显加大,共有26名女干部担任省辖市和省级机关厅局正职。高校女干部配备率大幅度提高,78%省属本科高校领导班子配备了女干部。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江苏代表中,女性占26.8%,比全国平均数高5%。省人大常委会中,女常委16人,占常委总数的24.6%,比上届增加了8.5%。近年来,全省新发展女党员占发展党员的比例均超40%以上,目前,全省共有女党员961662名,占党员总数的21.1%。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将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与目标管理、推进改革、制定政策、投资安排、社会发展评价等工作职责紧密结合起来。一是在目标考核时,把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作为重要内容。每年年初,把推进“两规”工作作为重点,分解落实在相关处室的年度工作内容中,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并把考核结果作为相关处室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二是在推进改革时,努力让改革成果惠及广大妇女儿童。在牵头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过程中,着力推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大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这些改革措施将使全省妇女儿童从中直接受益。三是在政策制定时,充分考虑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要求。在参与制定经济结构调整、就业、教育、计生、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民政、残疾人等有关政策措施过程中,充分考虑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要求,努力维护妇女儿童的切身利益。四是在投资安排时,积极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建设。“十一五”以来,全省发改系统积极争取中央一般预算内投资计划,用于教育、卫生、计生、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民政、残疾人等与妇女儿童事业密切相关的公益事业建设,着力改善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直接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同时,还积极配合做好省级财政配套资金落实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五是在社会发展评价时,把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作为重要指标。会同省有关部门把0—4岁人口性别比、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等事关妇女儿童发展的重要指标纳入省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加以考核,并向全省公布考核结果。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高度重视妇女劳动权益保障工作,努力推动妇女依法享有公平就业、社会保障和特殊劳动保护等劳动权益。一是促进妇女平等就业。在会同妇联组织开展“女性就业援助招聘月”等系列活动的同时,建立全省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平台,建设江苏人力资源市场网,及时向求职女性提供就业岗位信息。针对就业困难的下岗失业妇女,建立健全援助工作制度,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将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40周岁以上女性失业人员作为再就业援助的主要对象,适当提高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标准,鼓励企业吸纳这部分人员就业,同时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去年全省下岗失业妇女实现就业再就业达到29.84万人。针对农村妇女转移就业的需求,率先在全国建立农民就业失业登记、农民求职登记、农村困难家庭就业援助和农民创业服务等四项制度,一年内组织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培训16667人。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省连续六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超百万,其中女性保持在50%以上;登记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中女性低于40%;公务员、事业单位及大学生村官、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所招录的女大学生的比例均超过60%。二是创新机制,帮助妇女成功创业。通过政府网站、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刊杂志、12333服务热线等平台,自上而下地开展了妇女创业政策宣传周、“凤还巢”创业服务等活动,开设适合妇女就业的美容美发、家政服务、家庭理财等30多个工种的培训专业,认定百余个培训定点创业培训机构,使有创业意愿的城乡女性劳动者实现就地、就近培训,培训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13个省辖市、44个县(市)2010年制定发布了促进创业的新政,鼓励女性自主创业,对妇女创办小企业不设门槛、不限比例,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与此同时,各地每年还在就业培训专项资金中划出一定资金,对创业人员、特别是农村妇女的创业给予资金补贴和援助。部分地区还探索放宽小额担保贷款的二次放贷政策和担保反担保政策。协同省妇联等组织千名女企业家实施巾帼牵手SYB(创办你的企业)导师行动,帮助千名残疾人创业见习,在百所高校举办创业公益巡讲、创业特训营、创业教练培训、创业设计大赛等活动。据不完全统计,江苏省已在120多所高校开展了创业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各级各类女大学生就业创业实习基地1704个,为3.37万名女大学生提供了SYB培训。三是多措并举,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在去年的“和谐中国民生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主题宣传年”活动中,有意识地将涉及妇女劳动权益的法律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事业、进农村。以住宿和餐饮业、制造业和居民服务业为重点,连续三年在全省开展“春暖行动”,促进用人单位与女职工特别是进城务工妇女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实施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执行男女平等就业等规定,消除就业歧视现象,女职工的劳动合同抽样调查签订率基本稳定在90%左右。以建立健全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为载体,畅通女职工与企业平等交流对话的渠道,引导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从源头上加大对女职工劳动权益的保护力度。截至2010年底,全省13.42万户企业签订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覆盖女职工519.5万人,签订率达93.6%。2010年增设12333电话受理举报投诉渠道,“一号呼入,全省转接”,大大方便了女职工及时便捷维权。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用人单位落实女职工劳动权益的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一项重点内容,实施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多次开展全省性的专项检查行动,对用人单位侵害女职工劳动权益的行为,特别是随意提高女性录用标准,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克扣和无故拖欠女职工工资,强迫女职工超时、超强度劳动等严重违法行为,做到有报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同时深入推进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设,将女职工权益维护情况作为诚信评价的重要内容,记入守法诚信档案。进一步发挥劳动争议“五位一体”大调解机制的优势,对涉及女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切实做到重调解、慎裁决、讲效果、保稳定。目前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保基本实现全覆盖,特别是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86.42万人,其中女性参保人数达到489.88万人,参保规模位居全国前列。同时社会保障待遇水平持续提高,产前检查、顺难产、流产生育医疗费、生育营养补贴、计划生育手术等费用的报销比例逐步扩大。南京、淮安等地建立免费妇科体检制度,苏州等地推进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直接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南通率先试点城镇居民生育保障等,大大缓解了女职工生育的后顾之忧。

  来源:开云全站官网app 编 2011年6月24日



责任编辑:刘昱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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