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两纲 > 简报

国务院妇儿工委简报2010年第14期

2017-04-06 13:37:59 来源:开云全站官网app

编者按:《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0—2010年)》实施周期即将结束,根据纲要关于监测与评估的规定,2011年将对纲要实施情况进行终期评估。有的省(区、市)已率先开展了本地纲要规划的自我评估工作。本期摘登浙江省副省长、省妇儿工委主任陈加元亲自带队进行终期评估督导的情况和讲话,供交流参考。

浙江省副省长、省妇儿工委主任陈加元带队

对金华市实施省“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

规划情况进行终期评估督导

  9月26—27日,浙江省副省长、省妇儿工委主任陈加元带队,由省妇联、省教育厅、省人口计生委、省环保厅、省民政厅等部门的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的两规终期评估督导组一行,对浙江省金华市实施省“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情况进行终期评估督导。督导组考察了东阳市横店镇中心小学、官桥村的妇女来料加工点和金东区孝顺镇车客村的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情况,听取了金华市和东阳市实施“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情况汇报。省妇联主席厉月姿代表督导组向金华市政府反馈督导意见,陈加元副省长发表重要讲话。

  陈加元在讲话中结合全省的妇女儿童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要切实发挥两个规划的纲领作用。他指出,通过制定和实施规划来推动妇女儿童发展,已经成为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中平等权利的一条重要经验。当前,要通过“十一五”妇女儿童规划的终期监测评估工作,达到三点效果:一是回顾工作、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整改提高,对规划的未达标项目进行攻坚克难,争取完成规划的既定目标和任务。二是对规划的实施成效和妇女儿童发展状况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三是促使各级政府更多关心妇儿工作,争取更多的公共政策、公共资源、公共服务向妇女儿童倾斜,促进妇女儿童更好更快发展。(二)要始终坚持以妇女儿童的发展为本。要在关注妇女儿童生存问题的基础上,把妇女儿童的发展问题作为“十二五”时期谋划的重点。妇女儿童的发展重点包括:一是创业就业。各级政府要继续把提高妇女就业创业能力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实践锻炼、岗位竞赛等活动,引导各行各业妇女学技能、强素质、长本领。二是参政议政。各级政府在日常工作中要善于发现和培养女干部,有意识地在工作中锻炼女干部,积极地向党委推荐优秀的女干部,促进女干部更好更快地成长,进而不断优化女领导干部的数量和结构。三是维权维稳。要进一步加大《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力度。要充分运用法律的手段,大力推进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要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工作的法制化建设,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长效机制。四是有位有为。要根据浙江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的部署,发挥妇女儿童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引导妇女儿童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遵守生态文明建设的道德规范,促进生态文明社会新风尚的形成,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三)要不断增强各级政府的责任意识。要根据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大会上提出的各级党委政府要积极为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创造条件的要求,不断增强政府在促进妇女儿童发展中的责任意识。一要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妇儿工委作为政府管理妇女儿童事务的议事协调机构,要切实承担起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的职能。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切实肩负起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的重要职责。二要努力多办实事。要围绕失业失地妇女、特困妇女、老龄妇女、病残妇女等重点群体,围绕就业创业问题、卫生保健问题、入学入托问题、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优生优育问题、权益维护问题等重点问题,列出一批实事,攻坚克难、真抓实干,稳步推进妇女儿童发展。三要强化要素保障。要积极创造条件,努力使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的能力与妇女儿童发展的要求相适应,落实人、财、物等相关要素,进一步健全完善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的机构建设,采取更加有效的办法,不断推进妇女儿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对金华市评估督导拉开了浙江省“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终期评估督导工作的序幕。下一步,浙江省妇儿工委还将组成三个督导组对杭州、湖州、舟山等3个市和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卫生厅、团省委、省残联等6个成员单位的规划落实情况进行终期评估督导。

  来源:开云全站官网app 编 2010年12月10日



责任编辑:刘昱卓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