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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妇儿工委简报2010年第12期

2017-04-06 13:33:26 来源:开云全站官网app

  编者按:2008年“5·12”四川汶川地震后,从“紧急事件中应突出对儿童的保护”的基本理念出发,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四川灾区启动了“儿童友好家园”项目,建设并运行了40所“儿童友好家园”,依托社区,向受灾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和社会心理支持等内容的一体化服务,帮助儿童尽快消除地震造成的不利影响,回归正常生活。儿童友好家园在四川地震灾区的建立和成功运行为紧急状态下的儿童保护工作积累了成功的经验。2010年,青海玉树地震灾区借鉴四川儿童友好家园的经验成功建立了4所儿童友好家园,为高寒、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开展紧急状态下的儿童保护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儿童友好家园是社区儿童工作的一个新生事物,它的建立和运行也标志着我国以社区为基础的儿童保护工作模式的建立。目前,儿童友好家园的理念和运作模式已经推广到正常生活状态下的儿童保护工作中。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已经在北京、河北、江苏、浙江、四川、江西、安徽等省(市)的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项目试点工作中推广建立了20余所“家园”,在未来的儿童工作中,儿童友好家园将作为以社区为基础的儿童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在项目成功运行两年后,四川省也正在探索将儿童友好家园过渡到正常生活状态下的儿童保护工作中,本期摘要编发四川最近出台的儿童友好家园可持续发展意见,供交流参考。

四川省出台儿童友好家园可持续发展意见

  “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和联合国儿基会于2008年9月开始在四川地震灾区实施了“儿童友好家园”项目,在8个市(州)的21个重灾县(市、区)建立了40个“儿童友好家园”。家园配备了玩具、图书、音像设备、体育用品等,聘请了4名全日制志愿者,每天免费向灾区儿童和家庭开放。目前,家园已正常运行近两年时间。

  据统计,截至2010年6月底,来家园活动儿童达191590人,70多万人次。

  实践表明,儿童友好家园不仅在当时救灾的紧急状况下为儿童提供了安全的活动场所,而且在灾区恢复重建中,也成为孩子们课余生活和节假日活动的好去处,在帮助儿童通过同伴游戏、娱乐,消除对灾难的恐惧,恢复心理健康和正常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家园还不断拓展功能,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了卫生保健、儿童营养、家庭教育、应急防范训练等多方面的服务,有的家园还面向来园儿童家长开展了生产技能培训、心理辅导等活动,成为连接孩子与家长的纽带,成为儿童、家庭、社区互动的平台,对促进灾区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发挥着良好的影响,受到了灾区儿童和家庭的欢迎,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群众的广泛赞扬。

  “儿童友好家园”项目执行周期为3年,如何巩固项目成果、保持家园的可持续发展成为各方关注的重要问题。为此,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多次指导四川妇儿工委办公室向相关领导专题汇报,积极争取支持。国务院妇儿工委副主任、开云注册送 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同志今年5月到四川视察工作时,也对家园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十分关心,专门就此问题与四川省政府妇儿工委领导交换了意见。四川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抓住契机,向省政府报送了关于“儿童友好家园”可持续发展的报告,就家园的归属问题、服务功能、保障措施和组织管理向省政府提出了建议,并草拟了《关于儿童友好家园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采纳了省妇儿工委办公室的建议,于7月将此意见转发至各相关市州及单位。《意见》明确提出:“儿童友好家园”项目结束后,由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接管家园”。同时要求各地将家园纳入当地政府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纳入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实行统筹安排,为其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意见》还特别针对家园场地、资金、人员等问题的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意见》的出台,从政策层面为儿童友好家园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支持,从根本上解决了项目结束后家园面临的存留问题。

  四川省政府《关于儿童友好家园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下发后,各相关市(州)、县(市、区)高度重视,一些市(州)妇儿工委主任、副市长立即做出了批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通知精神,出台相应配套措施,确保家园可持续发展工作有序推进。目前,成都市、德阳市、绵阳市、凉山州等市州已经按照文件精神落实了家园的归属及人员、经费、场地问题:项目结束后家园由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接管;场地通过整合现有公共服务场所来解决;运行经费按每年3000—5000元的标准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工作人员从大学生“村官”担任或从现有“家园”工作人员、乡村退休教师中招募,保证每个家园有1—4名工作人员。对未来家园的服务功能也了进行了定位,将主要涵盖5方面:儿童课外指导、儿童成长指导、家庭教育指导、家庭困难救助、实用技术培训。此外,还将对0—3岁婴幼儿及其家庭开展亲子游戏活动;对家长及临时监护人进行培训等。

  随着各地落实措施的进一步到位,儿童友好家园将继续发挥为儿童和家长服务的功能,有效填补农村儿童活动阵地和服务空白,为灾区儿童健康成长做出新的贡献。

四川绵阳市政府制定出台支持“儿童友好家园”的措施

  为落实四川省政府《关于儿童友好家园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绵阳市政府于9月下发通知,要求儿童友好家园所在县市政府要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家园”的可持续发展。  通知要求:应进一步拓展儿童友好家园的服务功能,为所在地儿童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孤残、单亲等特需儿童提供服务,填补农村儿童活动场所和服务的空白。儿童友好家园应包括儿童课外指导、儿童成长指导、家庭教育指导、家庭困难救助、实用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功能。

  通知制定了儿童友好家园的场地、经费、人员等方面的保障措施。要求每所“家园”应有200—300平米以上的室内空间和室外活动空间,新址选择可与社区活动中心、乡村文化站等公共活动场所统一规划,综合利用。每所“家园”应配备1—2名专(兼)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家园”的运行与管理。“家园”工作人员聘用、活动消费及器材、图书补充等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每所“家园”运行经费不低于3万元/年。

  通知强调“家园”的组织管理由有关县市政府妇儿工委牵头,同级妇联进行督导,财政、发改委、教育、卫生、人口计生、公安、法院、司法、民政等部门配合,确保“家园”正常运行。

  来源:开云全站官网app 编 2010年10月15日



责任编辑:刘昱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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