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两纲 > 简报

国务院妇儿工委简报2010年第7期

2017-04-06 13:25:26 来源:开云全站官网app

加大力度 采取措施 突破两纲重难点问题(三)

编者按:生育保险在促进男女平等就业,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基本生活,维护、恢复和增进其身体健康,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也是两纲的一项重点目标指标。本期摘要编发黑龙江、江苏、重庆等地推进生育保险的相关举措,供交流参考。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五险统征破解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难题

  黑龙江省政府副省长孙永波同志2008年与全省13个市地主管妇女儿童工作的副市长签订的《黑龙江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重点难点指标推进工作责任状》,将提高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覆盖率作为重点之一。当年,七台河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覆盖率仅为69.5%,与两个规划95%的目标相差25.5个百分点。两年来,七台河市经过努力实践,积极探索,采取“五险统征”的办法破解了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难题,目前,全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覆盖率达到95.4%,提前达到了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终期目标要求。

一是成立“五险统征”办公室。2009年3月份,七台河市劳动就业保障局与市地税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成立了“五险统征”办公室,对生育保险等五项社会保险开展了联合扩面征缴工作。“五险统征”办公室、劳动监察大队与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深入用人单位宣传劳动保障政策法规、举办企业法人、劳资科长和企业员工代表参加的培训班、召开社会各界代表参加的关于社会保险座谈会、定期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推进社会保险向深层次、宽领域、广覆盖发展。

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传播方式,广泛宣传生育保险政策、法规,动员全社会关心、理解和支持社会保障事业,引导各企业法人代表更新观念,强化参保意识,营造了有利于生育保险事业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耐心做企业领导的思想工作,让企业领导充份认识到参加生育保险是维护企业女职工的权益,能够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同时减轻了企业经济负担。

三是加强基金收缴和完善报销审核制度。认真核对每个参保职工的工资,准确核算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每月按时向税务部门上报收缴计划,严格执行报销审核制度,加强基金的稽核工作,定期深入参险企业进行实地稽核和参保职工人数的核对,防止生育保险基金的流失,保证生育保险基金的准确收缴和合理利用。全市企业在职职工应参保人数8.43万人,截止到2010年五月末参保职工人数是8.05万人(其中:市本级1.28万人,勃利县0.58万人,七煤公司6.19万人),覆盖率达到95.4%。基金累计收缴 459 万元,为企业女职工支付待遇 301人次,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待遇累计支付 241.8万元,基金账户累计结余217.2万元。

江苏省南京市、镇江市出台生育保险相关政策惠及妇女儿童健康

  江苏省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期出台政策,全市市区约30万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另外,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和溧水县、高淳县参照执行。

  2010年10月1日起,南京市凡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本人已参加生育保险并已连续足额缴费满10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新政实施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视同参加生育保险缴费年限。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费由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按月分别划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其中生育保险费为每人每月8元,个人不再另行缴费。2010年度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暂继续沿用2009年度标准,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额为130元(含大病医疗救助费10元),8元的生育参保费从130元里直接扣除。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险可享受以下待遇:女职工门诊产前检查、分娩、生育并发症、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的符合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报销和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生育津贴,还可以享受两年一次的免费妇科专项检查。据悉,目前南京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1100元,如果女职工顺产,可享受4个月即4400元的生育津贴,难产享受4个半月,可拿到4950元的生育津贴。男职工可享受计生手术发生的符合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报销,比如结扎和复通手术。对于参保男职工配偶为无业人员的,丈夫可以为妻子报销生育费用,标准为:门诊产前检查、分娩、流(引)产手术发生的符合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报销50%。

  镇江市对生育保险工作进行制度和政策创新,提高生育保险待遇,让利于民。从2009年1月1日起,将生育保险费率降低1/3,由0.9%降低为0.6%,减轻企业负担。仅此一项,每年让利企业1400万元。女职工参保待遇也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从2009年7月1日以后,生育津贴标准由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0%提高到100%,生育保险每年将增加对企业补偿450万元。另外,通过生育保险补偿提高了女职工的生育医疗费定额标准。顺产增加了700元/人(次),剖腹产增加了1000元/人(次),为生育女职工减轻了经济负担。女职工的产前检查项目也有所增加,确保出生人口素质提高。新标准规定在支付给生育女职工600元产前检查费不变的基础上,将价值210元的出生缺陷干预(两项基本免费优生检查)列入生育保险基金支出(不在原有的产前检查费内)列入报销范围。

  在充分关爱保障妇女健康的同时,镇江市还运用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儿童保健、医疗经费,为儿童健康提供支撑。在生育保险支付项目中增设新生儿医疗支付项目,提高营养费标准。规定新生儿出生7天以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药品目录的医疗费用,3000元以下部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3000元以上部分,生育保险基金支付50%;营养补助费标准也由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1%提高到2%,减轻了参保职工经济负担,提高了母婴健康水平。

  镇江市还建立参保女职工可享受定期妇科体检制度。该市社保中心组织专人负责,通过前期的调研和医院报价,确定定点医院和价格、具体结算办法及流程。截止2010年6月30,有52000余名女职工参加了免费妇科病检查,支出费用达300余万元。

重庆市万盛区五项措施大力推进生育保险

  重庆万盛区2005年启动实施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工作以来,采取五项措施大力推进生育保险,成效明显。

一、广泛宣传,树立意识。充分利用媒体,多种形式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宣传实行生育保险的重要意义及政策规定,切实增强企业及广大职工的参保意识。

二、深入企业,推动参保。通过深入企业调查走访,因地制宜强化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社会责任感,推动应参保而尚未参加保险的企业参保,使参保成为用人单位和广大职工的自觉行为。

三、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推行生育保险的重点在企业,而私营企业参保工作一直是生育保险的难点,对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实行捆绑式参保,以此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

四、强化措施,改进管理。切实加强有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准确核定参保企业缴费基数,同时积极探索生育保险中心与定点协议机构直接结算办法,简化流程,提高效率,为参保职工提供便捷服务。

五、严格督查,确保征缴。加强对生育保险费用的监督检查,控制不合理开支,保证基金收入、支出、上解等各环节严格在法规政策内运行。在此基础上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生育保险费用及时足额征缴。

  通过不懈努力,重庆万盛区生育保险工作制度日趋完善,参保待遇和服务管理得到落实,参保面逐年扩大,生育保险制度改革取得积极进展。2009年末生育保险覆盖率达到77%,同比提高32个百分点。

  来源:开云全站官网app 编 2010年8月19日



责任编辑:刘昱卓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