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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妇儿工委简报2009年第10期

2017-04-06 13:11:21 来源:开云全站官网app

  “创建儿童友好城市高层论坛”在江苏南京举办

  2009年11月27日至28日,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民政部社会事务司、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中国儿童中心、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南京共同举办“创建儿童友好城市高层论坛”。来自南京市、成都市、济南市、石家庄市和天津市和平区等市区的主管领导和负责同志共50余人参加了论坛。

  “儿童友好城市”是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全球倡导的儿童权利运动。旨在通过地方政府制定和实施保护儿童的战略,建设一个对儿童尊重、友善、关爱的城市。“儿童友好城市”确定了《儿童权利公约》中儿童获得平等社会服务、儿童免受暴力、创设适宜儿童的发展环境、儿童参与等12项目标和“建立儿童友好的法律框架”,“实施全市范围的儿童权利战略”,“建立儿童权利的工作机制”等实现目标的9项具体措施。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儿童享受到城市的文明和发展成果。但与此同时,儿童生存发展中面临的危险因素也在逐渐增加。儿童更容易受到贫困、疾病、歧视、伤害、暴力、剥削、恶劣环境等不良因素的影响。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从儿童最大利益出发,为儿童提供必需的发展条件和环境,倡导和鼓励儿童参与自身权利的保护,是实现儿童权利的有效途径。本次论坛的宗旨是进一步提高地方政府的儿童优先意识,倡导建立全面实现儿童权利的地方政策体系,推动创建有利于儿童安全、健康成长的儿童友好城市。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苏凤杰出席会议并讲话。她指出,儿童期是人的身体、心理、智力、情感发展的关键时期。从儿童早期入手,为儿童提供必要的条件,必须的保护、照顾和正确的教育,才能使儿童获得良好的人生开端,为儿童一生的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儿童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人力资源,是国家从人口大国迈向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基础。坚持儿童优先,落实儿童优先发展战略,维护每一个儿童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保障每一个儿童的平等权利,促进每一个儿童的全面发展,对于提高中华民族的素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21世纪中国的发展和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希望所有的城市都能够成为适宜儿童成长的友好城市。与会人员讨论了儿童友好城市的创建目标及策略措施,参观了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梅清苑社区和建邺区兴达社区的儿童保护体系的建设工作,会议就创建儿童友好城市达成了三点共识:一是儿童友好城市是建立和完善儿童保护体系的重要助推器,应在全国倡导创建儿童友好城市;二是对会议提出的创建儿童友好城市的基本原则、8项目标和具体措施达成基本一致意见;三是初步确立了建立创建儿童友好城市工作机制的策略措施。江苏省政府副秘书长、妇儿工委副主任于利中,南京市副市长、妇儿工委主任王咏红,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中国办事处副代表麦洛克出席开幕式并讲话。

  开云全站官网app 编 2009年12月7日



责任编辑:刘昱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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