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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妇儿工委简报2008年第13期

落实中国反拐行动计划培训班在贵阳举办

2017-04-06 10:37:29 来源: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

  9月4日—5日,由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主办,贵州省妇儿工委办公室承办,联合国机构间湄公河次区域反对拐卖人口项目办公室协办的“妇儿工委办系统落实《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培训班”在贵阳举行。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河南省妇儿工委办负责人和贵州省9个市(州、地)及部份县(市、区)妇儿工委主任(副主任)、妇联主席(副主席)50余人参加培训。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副主任万燕,贵州省妇儿工委副主任、省妇联主席吴坤凤,UNIAP区域办公室主任樊麦修,公安部五局副巡视员袁小尹出席开班典礼。万燕、吴坤凤、樊麦修在开班典礼上致词。

  万燕在致词中说,拐卖是严重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使受害人的家庭、亲人遭受巨大的精神伤害,也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拐卖问题有其深刻的经济、社会、文化和历史等多方面的原因。因此,反拐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需要多部门、多机构、多层次的密切合作,需要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教育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她强调,各级妇儿工委作为各级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协调机构,妇儿工委办公室作为反拐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推动本地区政府建立反拐工作机制,制定地区反拐行动实施计划,并结合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监测、评估、督导,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落实反拐行动计划,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吴坤凤主席在致词中着重介绍了贵州省妇女儿童发展状况,贵州省反拐现状及妇儿工委办公室参与反拐的打算。吴主席指出,反拐工作是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实施“两个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贵州作为欠发达、欠开发的内陆地区,是境内拐卖妇女儿童的重灾区之一,在《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以下简称国家反拐行动计划)颁布实施以后,省政府随即颁布了《贵州省实施〈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方案》,建立了贵州省反拐行动省际联席会议制度。省妇儿工委办和省妇联作为省际联席会议的主要成员之一,一要按照职责要求,加强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重点地区的防拐工作;二要充分发挥省妇儿工委的网络优势,在全省全面推进反拐行动计划;三要利用一切机会,加强对各级妇儿工委办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反拐意识、识别犯罪和自我保护能力;四要借助此次培训契机,积极学习各省经验,进一步加大全省各地重视反拐工作的力度,力争使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在反拐工作中有所作为。

  樊麦修说,各国的国家反拐行动计划提供了应对拐卖犯罪的全面性框架, 是 国家反拐工作的“路标”,是反拐工作中国家和省级层面上动员所有相关机构共同参与的最有力的工具。

  在为期两天的培训班上,相关领导和专家介绍了有关拐卖人口国内、国际法律法规;中国反拐行动计划与实施“两纲”的关系;中国反拐行动计划颁布以来反拐工作形势及开展的工作;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反拐进程和“区域反拐行动计划”;中国预防以劳动剥削为目的的拐卖女童和青年妇女项目等。与会同志还就落实中国反拐行动计划存在的困难、问题、优势、机遇,如何制定地区、部门反拐行动方案以及大家在反对拐卖,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实践中遇到的问题等与专家一起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与会同志普遍认为,这次培训班主题明确,内容集中,通过领导、专家授课和参与式的互动,加深了对《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0年)》的理解,明确了促进两纲实施与反拐工作的关系,了解了联合国机构间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反拐进程和“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反拐第二个区域行动计划”,学习了国际上关于反拐的理念,希望多举办这样的培训。



责任编辑:刘昱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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