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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妇儿工委简报2007年第5期

2017-04-06 09:42:01 来源:开云全站官网app

  新年新举措开创工作新局面

  ——各省(区、市)2007年工作要点综述(一)

  编者按:2006年,国家对实施2001—201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开展了自上而下的中期评估。各省(区、市)根据两纲中期评估结果,拟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影响妇女儿童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如期实现目标。迄今已收到8个省(区、市)2007年工作要点。我办将陆续摘要编发部分省(区、市)2007年工作要点,供交流参考。

  江苏省:

  1.实施江苏省“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做好规划的宣传培训、目标责任分解、实施状况的监测督查、示范指导以及项目的组织实施等工作。

  2.加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研究和宣传。抓好省委〔2006〕4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与国民基础教育”研究,编写出版《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党校教材》和《性别平等教育大学生读本》;推进省委党校在主题班次举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讲座,推动各市、县党校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教学内容,举办国策教育乡镇长培训班;推动性别教育进高校;启动中小学校性别平等教育课题研究,组织编写《性别意识教育中小学生读本》。

  3.开展调查研究,推动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开展“提高婚检率与降低出生缺陷率”、“提高妇女病普查率”、“女农民工权益保护”、“基层妇女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等专题调研;举办“江苏妇女儿童发展论坛”;做好“流动儿童与留守儿童权利保护”、“社区儿童保护体系和网络”等项目工作;继续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未成年犯管教所主题帮教活动;做好困难学生的助学工作。

  4.推进妇女儿童工作机构的能力建设。组织成员单位联络员开展工作交流,并与其他省市进行工作对口交流;加强对市、县级妇儿工委办公室的业务指导,开展专题培训;对县(市、区)妇儿工委办公室的编制人员到位情况、经费列入政府预算情况、工作开展及成效等开展专项调查;推动乡镇健全妇女儿童工作组织;加强江苏妇女儿童发展网站建设。

  广西区:

  1.开展结对攻坚活动。针对两纲中期评估发现的问题,推动成员单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加大婚前医学检查知识普及宣传教育力度,总结推广阳朔等县婚姻登记、婚检“一条龙服务”的经验做法,提高婚检率;继续开展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的救助工作,摸清需救助贫困孕产妇的底数;抓好“防艾知识、婚前检查、住院分娩知识手册进万家”活动;召开推进妇女就业工作现场会。

  2.争取项目资金。推动成员单位争取项目资金,加大农村基础教育、妇幼卫生保健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农村妇女的科技培训;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的教养;预防妇女儿童感染艾滋病;给予两纲示范县项目、资金、信息等方面的支持。

  3.加强调查研究。重点做好全区婚前医学检查情况的专题调研。

  4.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举办县(市)长、市妇儿工委办公室专职人员和自治区妇儿工委联络员培训班。

  5.加强机构建设。督促落实县(市)妇儿工委办公室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加强与成员单位联络员的沟通和交流。

  内蒙区:

  1.加强宣传培训。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两纲、妇女法、未保法等法律法规;举办1-2期旗县长培训班。

  2.开展调查研究。针对两纲中期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开展调研,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3.加强工作指导。加强对示范和项目旗县工作的指导,认真做好项目工作。

  4.加强自身建设。继续完善办公室的工作制度,办好工作简报,加强信息交流。

  北京市:

  1.做好北京市“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宣传培训工作。组织部分市妇儿工委委员和有关专家在千龙网开展在线访谈;组织规划宣讲团对区(县)妇儿工委和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开展宣讲培训;推动区(县)和成员单位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广泛宣传。

  2.开展专题调研。就北京市妇女法实施办法修订、16岁以下流动儿童登记制度、女职工生育保险执行情况等问题,联合有关部门开展调研。

  3.加强对示范区(县)工作的指导。扩大市级示范单位;完善示范工作制度;抓典型,积经验,扩大示范成果;开展示范区(县)评估检查。

  4.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继续开展与联合国有关组织合作的儿童安全项目,编印儿童安全手册,建立儿童安全监测机制;继续开展北京市妇女互助创业小额贷款项目;启动16岁以下流动儿童纳入登记工作。

  5.加强自身建设。继续对基层妇儿工委办公室干部开展培训;开展妇儿工委办公室、成员单位优秀妇女儿童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建立完善相关制度。

  山西省:

  1.推动实施山西省妇女儿童发展“十一五”规划。做好规划的宣传培训、贯彻实施、监测评估等工作。在制定监测统计指标体系时,根据新规划目标要求增加性别统计指标。拟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宣传月、与各成员单位和各市签订实施两规目标责任状等活动;举办县(市、区)长、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和省妇儿工委联络员培训班;召开两规示范工作创新管理互动交流会;举办新两规监测统计工作培训班。

  2.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推动省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积极贯彻实施妇女法和山西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定;充分利用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组织协调优势,整合组织、队伍、资金、公信力等各种资源,开展联合宣传、联合调研和联合督办等工作。

  3.推动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继续组织实施“削峰工程”、“母子安康工程”和“降消”项目,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重点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工妇女和非公企业中女职工的权益保障工作;加大土地承包法及山西省实施办法、山西省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力度,保障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及宅基地使用等权利;关注家庭暴力、单亲家庭子女、流动妇女儿童、留守儿童的权益保护等问题;落实“两免一补”政策,确保城乡贫困儿童、流动儿童和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提高妇女参政议政水平。

  4.加强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能力建设。发挥联络员的作用,举办联络员培训班,开展优秀联络员评选活动;加强对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干部的业务培训;加大对各级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特别是县级机制建设的检查督导力度,推动县级妇儿工委办公室机构单设、编制单列、工作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

  云南省:

  1.开展重点难点问题调研。根据两纲中期评估结果,开展农村妇女儿童卫生保健、进城务工妇女和流动儿童权益保障、促进妇女平等就业和创业、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降低出生缺陷、禁毒防艾、提高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方面的调研,研究解决问题的政策措施。

  2.对各地实施两规工作开展督查。制定两规中期评估工作督查方案,组成督查组,对各州市及部分县乡村两规实施情况开展督查。

  3.开展宣传培训。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妇女儿童规划进党校,纳入干部培训课程;利用中期评估结果,广泛宣传实施两规的成绩、经验和问题。

  4.抓好示范县和贫困县的定点帮扶工作。参与修订云南省实施妇女法办法;制定完善加强示范工作意见,召开两规示范工作会;结合省政府对农村办实事重点项目和成员单位定点联系制度,推动贫困地区实施两规。

  5.总结两规监测评估工作,调整完善相关指标。对各地的两规中期评估工作进行总结表彰;推动性别统计工作;完善省妇女儿童发展数据库,开展业务培训和网络建设工作;调整完善规划相关指标。

  6.加强妇儿工委办公室建设。对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编制、人员到位、机构单设和工作经费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争取出台相关政策;完善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工作机制,加强对基层妇儿工委办公室的工作指导。

  河南省:

  1.深化宣传培训工作。面向各级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基层群众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两规实施五年的成果、妇女法和婚前医学检查知识。

  2.抓好省级规划示范工作。重新确定省级实施两规示范单位,加强对示范单位的工作指导,探索建立成员单位与示范单位联系帮扶制度,适时召开全省实施两规示范工作会议。

  3.推动解决实施两规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有关成员单位,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力度,拓宽妇女就业渠道,做好“降消”项目的实施工作,实施“留守儿童关爱工程”,推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妇女儿童问题,做好两规年度监测统计工作,开展分性别统计,建立分性别统计数据库。

  4.加强调查研究。针对两纲中期评估发现的突出问题,有步骤、分领域联合相关成员单位开展专题调研,提出解决问题的政策措施,推动问题的解决。

  5.筹备召开第四次全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总结全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工作,研究部署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任务,表彰实施两规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6.加强自身建设。督促县(市、区)政府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办公经费落实到位;适时举办全省妇儿工委专职干部和省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联络员培训班。

  贵州省:

  1.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重点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宣传实施两规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及实施进程;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党校、高校和主流媒体。

  2.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促进妇女平等就业;提高妇女参政议政水平,提高女性进入村(居)委会的比例;巩固“两基”攻坚成果,加快职业教育和幼儿教育的发展;加大妇幼卫生保健工作力度,提高妇幼卫生保健服务水平,解决农村妇女儿童看病难问题,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解决流动妇女儿童获得医疗卫生保健服务难的问题,加强出生缺陷干预,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和艾滋病的蔓延;加强对妇女儿童的法律保护,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卖淫嫖娼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和社会丑恶现象;关注家庭暴力和离婚妇女、单亲家庭子女、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的权益保护、移民搬迁安置中妇女的合法权益保护等问题;进一步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

  3.推动妇女儿童工作法制化进程。积极参与未保法和妇女法贵州省实施办法的修订和完善;推动解决学前儿童的教育问题。

  4.建立成员单位实施两规目标管理责任制。争取将两规实施工作纳入省直机关年度目标专项考核范围,制定考核标准和办法,进一步强化成员单位职责。

  5.加强调查研究。对两纲中期评估中发现的制约全省妇女儿童发展的普遍性问题、妇女儿童发展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与和谐社会建设相矛盾的典型问题等,开展专题调研。

  6.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先行的作用。适时召开两规中期评估总结表彰大会,对实施两规中期评估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加强对全国实施两纲示范单位的督促指导。

  7.执行好国际国内有关项目。继续执行好“降消”、“复明11号”、“视觉第一行动”、“母亲健康快车”、“母亲水窖”等项目;继续加强对妇女儿童健康科学等相关项目的研究及其成果的转化工作。

  8.加强妇儿工委及办公室能力建设。督促地县两级政府落实妇儿工委办公室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加强对妇儿工委专兼职干部的业务培训。

  开云全站官网app 编 2007年3月28日



责任编辑:刘昱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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