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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妇儿工委简报2006年第14期

2017-04-05 16:06:11来源:开云全站官网app

  关于妇儿工委发挥职能作用的实践与思考

  ——国务院妇儿工委职能研究座谈会发言摘编(之一)

  

  编者按:5月16日至19日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在山西太原召开的妇儿工委职能研究座谈会上,各省(区、市)妇儿工委围绕新修订的妇女法赋予各级人民政府妇儿工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的法律地位和法定职能,结合各自实际,从理论和实践的不同角度进行了积极的思考与探讨。我们将分期摘编此次座谈会的有关论点,为各级妇儿工委在贯彻落实妇女法的过程中,更好地发挥妇儿工委“作为政府管理妇女儿童事务的主要机构的作用”提供参考。本期摘编了吉林、江苏两省对履行指导职能的一些发言观点。

  吉林省从履行指导职能的客体、内容和方法等方面对妇儿工委发挥指导职能作用提出三点认识。1、履行指导职能的三个客体。一是上级妇儿工委对下级妇儿工委的指导,主要是从实际出发,多为下级妇儿工委开展工作出点子、想办法,帮助下级妇儿工委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基层妇儿工委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妇儿工委对成员单位的指导,主要是提高他们对妇女儿童工作的认识,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真正把妇女儿童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的重要日程;三是委员会对办公室的指导,主要是提高办公室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统筹规划、协调推动的能力,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能力,面向社会、宣传动员的能力,整合资源、团结协作的能力。2、履行指导职能的三方面内容。一是在宏观决策上给予指导,宏观指导的重点,应体现在对事关妇女儿童发展的整体利益、全局性事务的统筹运作上,体现在推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政策法规的制定出台上,使妇儿工委能够真正运用法律的、行政的、社会的手段推动妇女儿童工作的开展;二是在关键问题上给予指导,主要是对基层妇儿工委一些难度较大,力度不够的个别问题给予一定的指导和帮助;三是在机制建设上给予指导,主要是通过构建长效运行机制,强化宣传培训机制,实施目标责任机制,完善监测评估机制,激活竞争激励机制等,在规范工作程序上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使妇儿工委工作逐步迈向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3、履行指导职能的五种有效方法。即:通过会议培训进行指导;通过政策文件进行指导;通过调研视察进行指导;通过典型示范进行指导;通过网络通讯进行指导。江苏省从妇儿工委履行指导职能的基本条件、主要内容、具体方法运用等方面提出如何履行指导职能的三点意见。1、履行指导职能应该具备三方面的基本条件。一是必须进行工作理念更新,从战略的高度去把握妇女发展和权益保障工作的要义;二是必须做好业务能力提升,从专业的角度去把握推进妇女发展、保障妇女权益的内涵;三是必须进行机构设置改革,把握政府依法行政、部门依法履职的准则。2、履行指导职能应包含的主要内容。一是执法指导,即对各部门职责履行情况、执行法律状况给予评点或指导,可采取四种做法:①利用实施妇女纲要监测评估组织,定期对成员单位开展实施妇女法的执法评估指导;②根据不同时期妇女发展和权益保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不定期组织妇女法的专题执法评估指导;③在推动人大进行妇女法执法检查前开展相关内容的执法指导;④对制定地方性法规进行社会性别意识倡导,参与涉及妇女发展和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过程,进行源头参与执法指导。二是规划指导,善于抓住制定发展规划的契机,把法律规定具体化为规划目标、任务与措施。①落实妇女法的相关规定,把妇女发展目标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提出对妇女发展和权益保障具有宏观管理和微观指导相结合的目标要求,纳入部门职责。②把妇女发展规划中六大发展领域与妇女法中六大权益保障内容进行高度关联并细化目标,为保障妇女的各项权益夯实基础。③通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报告,推进人大把实施妇女儿童规划情况纳入审查政府工作内容,实现对政府部门实施规划的评估指导。三是政策指导,即把妇女法中的规定具体化为部门性的、领域性的、地方性的各项政策要求,并注重研究法律与政策的结合、法律与政策的关系、法律与政策的转化。特别提出,为确保政策指导需要解决先决性条件,即妇儿工委必须作为政府管理妇女儿童事务的特殊机构,给予其参加政府各部门政策咨询、调研、论证等工作机会;政府及其部门在制定政策过程中要主动征询妇儿工委的意见建议,通过与各部门之间的信息直通,指导和促进政策充分体现性别平等原则、儿童优先原则。四是工作指导,即通过开展富有成效的工作,对各部门和各级妇儿工委在推进妇女发展、保障妇女权益的工作中进行多种形式的指导。主要包括:总结推广经验,研究探索规律,发挥示范作用。3、履行指导职能的具体方法运用。一是文件式指导,一方面通过妇儿工委文件形式提出指导意见,另一方面通过政府及相关部门文件指导基层和部门工作。二是会议式指导,就是通过召开会议的形式提出指导意见。可以是动员会、协调会、调研会、交流会、总结会等,会前准备工作一定要充分,会议的主题一定要鲜明,内容一定要明确。三是评估式指导,就是通过组织检查评估提出指导意见。可以是专题性工作评估,也可以是实施妇女法或妇女纲要的全面性检查评估。要精心组织参与评估检查的人选,特别注重专家组的评估。合理运用检查的方式,及时反馈检查的情况。四是考核式指导,就是通过对部门的考核提出指导意见。可以是针对某项工作的考核,也可以是针对某个阶段工作目标的考核,重要的是要保证考核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实效性。五是激励式指导,就是建立激励表彰机制,对部门和下级单位工作发挥先进推动力的指导作用。

  

  开云全站官网app    2006年6月8日



责任编辑:刘昱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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