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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妇儿工委简报2005年第25期

2017-04-05 15:37:07 来源:开云全站官网app

  各省(区、市)积极采取措施将第四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落到实处

  第四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之后,各省(区、市)政府、各级妇儿工委及其成员单位积极行动,认真抓好传达、贯彻和落实工作。各省(区、市)妇儿工委分别向省委、省政府领导和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或省长办公会做了汇报。各省(区、市)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研究了本地贯彻意见,确定了解决妇女儿童发展和妇女儿童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具体措施。各级妇儿工委还通过召开委员会专题会议、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各类妇女干部会议以及其他多种形式,迅速将全国会议精神传达贯彻到基层。全国31个省(区、市)妇儿工委办公室于10月10日前,向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报送了贯彻全国会议精神的报告、简报和信息。

  这次贯彻全国会议精神工作各地普遍抓得紧、落得实、力度大,措施具体。主要归纳为:

  一、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纳入地方 “十一五”规划

  各地在贯彻全国会议精神过程中,普遍把推动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纳入地方“十一五”规划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积极加以落实。北京市发改委编制全市“十一五”规划时,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会议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有关要求,主动征求意见,重点加强对编制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指导,并将妇女儿童规划列入全市专题会议研究。市妇儿工委还分别召开教育、卫生、劳动、法律等重点领域职能部门座谈会,专题研究如何将妇女儿童规划目标纳入各系统、各部门“十一五”规划内容。浙江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年底前专题听取妇儿工委关于本省“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情况的汇报。浙江、福建、湖北、广东、云南、宁夏6省(区、市)政府已基本同意了妇儿工委提出的“将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儿童优先原则、全面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等要求和主要目标写入本地‘十一五’规划,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列入本地‘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专项规划,并将妇女儿童发展主要目标分别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个领域,统筹安排”的建议。目前,北京、上海、海南3省(市)妇儿工委已正式向发改委报送了拟写入本地“十一五”规划中妇女儿童发展内容的具体建议。山东省妇儿工委也完成了拟列入省“十一五”规划专题规划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初稿,并提交有关专家论证。山西省妇儿工委成立了“十一五”时期妇女儿童规划编制组,争取与全省“十一五”规划同步制定、同步颁发、同步实施。其他各省(区、市)的相关建议也在协调落实中。

  二、完善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

  各地在贯彻落实全国会议精神中,注意从源头进一步促进妇女儿童发展、推动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完善。重庆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能加强妇女儿童工作的意见》。吉林、湖北2省妇儿工委提出了修订《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的建议;吉林省建议尽快出台《吉林省生育保险办法》,建议省人大定期视察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情况,并将规划实施情况作为人大每年听取政府部门工作述职的内容之一。湖南省妇儿工委提出争取把两个规划的评估纳入人大执法检查范围,强化依法行政和监督检查的力度。吉林、四川、陕西3省妇儿工委提出进一步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制定下发《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工作的意见》的建议。

  三、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传达贯彻中,各级政府全面加大对妇女儿童事业的投入和支持,解决了一些妇女儿童工作中的老大难问题。重庆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由市政府整合资金来源,加大对农村乡镇卫生机构基本设备配置的投入;实行对农村贫困地区计划生育内贫困产妇的住院分娩救助;加大对失学儿童的救助;建立贫困儿童重大疾病医疗救助专项基金。辽宁省政府决定出资1.6亿元购买6万个公益岗位,优先安置“4050”大龄贫困妇女;省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县级妇幼保健站和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安排免疫疫苗经费570万元,保证全省儿童免疫接种率稳步提高;继续实施“爱心助学工程”,确保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安徽省政府分管领导亲自协调省发改委、省财政、省统计局,增加实施妇女儿童纲要重点难点问题的专项经费100万元,并配合落实好纲要中期评估工作。福建省加大对重点难点项目的工作力度,省财政在年初下拨50万元项目经费的基础上又增加项目经费30万元。湖北省政府决定设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专项基金,省政府每年解决30万元列入预算专款专用。江西省政府决定安排发展妇女儿童事业项目经费每年5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2006年一次性拨款30万元作为纲要中期评估专项经费。重庆市政府也决定为纲要中期评估工作落实专项经费。

  四、狠抓责任、措施落实,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

  辽宁、吉林2省确定了以项目运作为依托,继续实施扶持贫困妇女儿童的发展战略。湖北省省长办公会要求省妇儿工委成员单位整合资源,加大工作力度,增加经费投入,并明确责任和任务。要求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把农村妇女劳动力培训纳入就业培训“阳光工程”,按规定在落实培训补助资金上给予支持;省人口计生委、省卫生厅深入调查研究,强化措施综合治理,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问题;省卫生厅、省妇儿工委办公室、省财政厅联合对29个贫困县孕产妇住院分娩情况进行调研,提出资金补助方案;省扶贫办、民政厅、发改委、卫生厅、妇儿工委办公室将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救助工作纳入社会救助体系,予以优先重点扶持。省妇儿工委办公室对29个贫困县单亲特困母亲家庭住房问题逐户造册登记,由省扶贫办纳入2006年重点扶贫计划予以专项解决。吉林省适时调整了2006年至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标,对一些重点难点指标和完成有困难的指标任务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编制了“十一五”期间全省实施扶持贫困妇女儿童发展重点项目计划书,要求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分工确定扶持妇女儿童发展重点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后抓好具体落实。黑龙江省政府责成妇儿工委将需要政府职能部门落实的工作进行了梳理,由省政府副秘书长牵头协调,政府办公厅督办并抓好落实。建立了省人大定期视察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制度,并将妇女儿童规划实施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和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宁夏自治区妇儿工委决定拿出专项经费,用一年时间在5个自治区级示范县(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跨部门行动计划,以推动当地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五、做好两纲两规中期评估工作

  各地都把做好两纲两规中期评估工作作为贯彻会议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积极加以落实。福建省成立了两纲中期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山东、浙江、海南3省下发了做好两纲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安徽、云南2省妇儿工委与统计局联合拟定了本省两纲中期评估方案。四川省提出将组织联合督导组赴各地开展两纲实施工作督导调研。浙江、福建、云南、西藏、海南5省(区)已举办或计划举办两纲中期评估工作培训班。上海、辽宁2省(市)提出逐步建立、完善妇女劳动就业、教育、卫生等领域分性别统计数据库。吉林、陕西2省提出积极探索、建立性别统计制度。青海省明确提出评估的重点是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视程度、投入力度,实施两纲的工作进度,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的机构、制度、目标责任落实情况,着重评估妇女儿童发展与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否同步。

  六、加强妇儿工委及办公室能力建设

  各地妇儿工委抓住贯彻全国会议精神的契机,积极向政府提出建议,推进省和市县妇儿工委综合能力的提升。一是努力消除妇儿工委办公室无专职人员、无专项经费、无办公场所的“三无”市县,敦促各级政府解决编制、经费和办公场所等问题;二是提出妇儿工委财政拨款要随经济增长而适当增加;三是加强对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专职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四是建立健全妇儿工委办公室各项制度,不断提高办公室的工作效率。海南省提出,坚持以“服务政务、提高素质、落实制度、建设队伍"为办公室能力建设的重点,以“妇女儿童为本、实现率先发展、规范创新高效"为目标,保证妇女儿童工作有效、有序运行。福建省进一步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调整充实了省妇儿工委组成人员,由一位副省长担任主任,增加一位省政府副秘书长为妇儿工委副主任。山西省增补了省农业厅为省妇儿工委成员单位。江西省也增加省委组织部、宣传部为省妇儿工委成员。各级政府积极加大对妇儿工委的支持力度,为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创造条件。重庆市政府决定,为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增加2名专职人员编制,为区县妇儿工委办公室落实1名以上专职人员编制,并在已列支50万元的基础上再为妇儿工委办公室增加工作经费。江西省政府在明确了县以上妇儿工委办公室作为政府管理妇女儿童事务职能定位的基础上,决定给每个设区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增加一名专职人员编制,并将办公室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同时决定将省妇儿工委办公经费由目前每年33万元增加到50万元,并调剂解决办公室工作用车一辆。河南、甘肃2省政府已决定,为省妇儿工委办公室增加工作人员一名。湖北省政府决定,将省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经费从2006年起在原来基础上适当增加,由省财政厅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安徽省决定年底前开展一次县级妇儿工委办公室编制落实情况检查。

  开云全站官网app 编 2005年11月6日



责任编辑:刘昱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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