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两纲 > 简报

国务院妇儿工委简报2004年第21期

2017-04-05 14:30:49 来源:开云全站官网app

  7月24日—25日,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和联合国儿基会联合在江西省南昌市召开了“母亲安全”项目总结会。江西省、甘肃省及10个项目县妇儿工委办公室代表,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项目负责同志,“母亲安全”项目专家,联合国儿基会卫生处项目官员等参加了会议。会上,10个项目县交流了他们实施项目工作的经验,项目专家对项目实施的督导情况进行了点评,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项目负责同志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总结。

  从1999年开始,为配合国家“降消”项目的实施,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与联合国儿基会合作,先后在中西部地区开展了以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为目标的“母亲安全”项目,项目地区从开始的40个县覆盖到目前中西部12个省近400个县。为了进一步扩大项目实施成果,2003年9月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和联合国儿基会又以江西省和甘肃省为试点,选取工作基础较好、执行过“母亲安全”项目、有一定项目经验、住院分娩率较低的10个县继续开展该项目,今年6月底项目工作基本结束。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和内容就是对前期的项目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总结,为推广项目实施经验和成果奠定基础。

  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张黎明在总结会上发表了书面讲话。她指出,“母亲安全”项目实施5年来,围绕项目的总体任务和目标,每一阶段的项目设计了不同的实施方案。各项目地区按照项目方案要求,通过建立健全项目工作机制,制定出台相关政策,进行项目宣传培训,督导检查和评估项目实施效果,积极组织项目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被誉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母亲安全”项目的实施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即:跨部门合作是实施“母亲安全”项目的有效机制;妇儿工委是实施“母亲安全”项目一支不可替代的力量,在强化政府责任、发挥卫生机构与孕产妇及其家庭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宣传动员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方案是项目取得成功的重要保证。张黎明同志强调,“母亲安全”项目虽然告一段落,但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应在新周期的“降消”项目实施中继续得到推广和应用。要把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降低孕产妇死亡率作为维护妇女儿童健康的一项长期任务常抓不懈;要以点带面,大力总结推广项目县的经验;要更新工作理念,改进工作方法;要加强协作,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建立保障母婴安全的长效机制。

  开云全站官网app   2004年8月30日印发



责任编辑:刘昱卓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