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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妇儿工委简报2004年第20期

2017-04-05 14:30:28 来源:开云全站官网app

  部分省区预防和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昆明召开

  2004年7月6日至8日,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机构间湄公河次区域打击拐卖人口项目及英国救助儿童会在昆明联合举办了“部分省区预防和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工作经验交流会”。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全国人大法工委、公安部、民政部、开云注册送 等部门的代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儿基会、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湄公河次区域打拐项目以及英国救助儿童会的项目官员,云南、四川、贵州、广西、新疆、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等十几个省区的有关领导、实际工作者、专家和儿童代表,共134人出席了会议。会议总结交流了我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以下简称反拐)的工作经验,研究分析了反拐面临的严峻形势,探讨明确了反拐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取得如下成果:

  一是总结了我国反拐工作的主要成绩和经验。第一,加大了立法和司法解释力度,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妇女儿童权益法律保障体系,为反拐提供了法律保障;第二,初步建立了以公安、妇联、民政、劳动等机构为主体、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多部门、多层次的反拐协调与合作机制;第三,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积极配合下,公安机关成功破获了一批拐卖妇女儿童案件,抓获一大批犯罪分子,解救数以万计的受害者,包括被跨国、跨境拐卖的妇女儿童;第四,广泛开展反拐法制宣传、树立反拐意识培训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教育,成功实施了预防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和救助受害者的试点项目,培养了一批反拐专门人才,多次举办了反拐工作经验交流会和专题研讨会,初步积累了涉及预防、打击和救助工作的多种成功经验和有效方法;第五,反拐领域中的国际合作也初见成效。

  二是研究分析了当前反拐工作面临的挑战。其一,当前在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迅速进步的同时,地区差异仍呈现扩大趋势,滋生拐卖犯罪的土壤难以在短时间内迅速铲除。在部分地区,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活动仍然猖獗,犯罪组织日趋严密,犯罪手段更加隐蔽、狡猾、残忍。跨国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有发展的趋势,国际合作亟待加强。其二,在社会转型过程中,需不断转变政府职能,也有待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观念。目前的机制还难以及时、有序、有效地解决所有问题,多部门、多层次的反拐协调和合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其三,一些机构和部门还没有充分认识到反拐的必要性和艰巨性,地方保护主义、部门本位主义时有发生,对“买方市场”的打击力度有待加强。其四,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和对受害者的救助、康复和回归工作还显薄弱,广大群众尤其是目标人群的反拐意识和反拐能力仍需提高。其五,反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专门机构和人员匮乏,经费投入不足,技术装备欠缺,总结、推广和普及先进经验工作还有待加强,相关研究与实际工作的需要尚有差距,相关法律规定还有待完善。

  三是就今后反拐工作提出了政策建议。一要继续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相关政策,为反拐工作提供法律和政策保障;二要制定国家级的反拐行动计划或行动纲要,明确有关部门和组织在反拐中的具体职能,制定明确的反拐阶段性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全面地开展全国反拐工作;三要改变以打拐为主的被动战略,确立“加强预防工作,坚决打击犯罪,救助受害者”的积极反拐战略,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四要推广以基层社区组织和广大社会群体的积极参与为基础、多部门(机构)合作为重点的“预防-打击-救助”三位一体反拐工作模式,在加强政府在反拐斗争中主导地位的同时,充分利用民间资源;五要大力加强目标人群(受害者及潜在受害者)自身能力的建设,充分挖掘现有反拐人才和机构的潜力,培养更多专业人才,增设必要的培训和康复机构;六要建立和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的机制,保障反拐工作的经费;七要加强从法学、犯罪学、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心理学、人口学、教育学、妇女学、民俗学和公共行政管理学的角度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成因与发展趋势、反拐的工作模式、目标群体以及国际相关经验等进行多学科的研究,加强有效经验的推广工作。

  开云全站官网app    2004年8月30日印发



责任编辑:刘昱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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