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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政府颁布“十三五” 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2017-03-17 13:38:03 来源:国务院妇儿工委办编

12月23日市政府颁布了《青岛市“十三五”妇女发展规划》和《青岛市“十三五”儿童发展规划》。这是我市颁布实施的第三部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为“十三五”青岛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绘制了一幅崭新的蓝图。

一、我市“十二五”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成效显著

2011年市政府颁布实施《青岛市“十二五”妇女发展规划》和《青岛市“十二五”儿童发展规划》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政府和市妇儿工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创新实施《青岛市妇女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在全国“两纲”重点监测的99项指标中,我市有95项提前达到2020年目标,综合达标率为97%,省级指标全部完成,居于全国、全省先进水平。3月24日,副省长、省妇儿工委主任季缃绮带领山东省“十二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终期监测评估督导组对我市进行了终期监测评估督导,认为青岛市“十二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全部达到省目标要求,规划实施工作有亮点、有特色、有创新,指标完成情况居于全国、全省领先水平。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认真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多次听取实施妇女儿童规划汇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对妇女儿童项目做出重要批示,市政府督查室定期对规划实施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推动女干部配备率、女性失业率等重点难点指标全面落实。在全国率先出台《青岛市关于加大妇女创业就业扶持力度的意见》、《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等30余项惠及妇女儿童发展的政策措施,在全国率先探索实施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城镇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在全国率先实现教育免费政策,义务教育、中职教育和特殊教育全面覆盖。不断加大对妇女儿童事业的投入,我市教育经费投入187.13亿元,医疗卫生经费投入58.43亿元,妇幼保健经费投入1.16亿元,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经费投入8.63亿元,分别是2010年的217.41%、295.99%、251.08%和178.31%。

(二)不断完善六大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了调查研判、监测评估、预警督查、实事推进、性别平等评估、示范带动等“六项机制”,整合各成员单位的力量,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全面实施。建设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研究会、培训基地“三位一体”的指导服务体系,打造广播、电视、晚报、企业、机关、社区立体化的“父母学堂”,全市家庭教育知识社会知晓率达到98%以上,服务家长200万余人次。加大妇女创业就业扶持力度,优先为妇女搭建创新创业创客平台,市小额担保贷款资金中设立女性贷款专项资金和绿色通道,成立全国首个女大学生创业基地,率先实施“创客妇联项目”,培育200多个巾帼创新创业基地,建立100个创客妇女之家,成立全国首个高端家政服务联盟,“爱心大姐”荣获全国首个公益性家庭服务驰名商标。建立城乡一体推进的妇女“两癌”检查救助机制,95万名妇女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免费“两癌”筛查,救助2380名贫困“两癌”妇女,实现了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城市妇女扩面免费检查、“两癌”贫困妇女救助“三个100%”覆盖。

(三)积极回应妇女儿童民生期待。我市坚持问需于民,连续多年开展“青岛市妇女儿童十大发展期待网上调查”,参与网民达7.6万余人,形成了一批有价值的妇女儿童民生项目方案。“十二五”期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中,有15件专门针对妇女儿童,每年财政总投入约8亿元,建设项目总投资达20亿元。我市每年投入5000万元在全国率先将住院分娩补助范围扩大到全市城乡妇女,增加13“零负担”。市财政累计安排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自谋职业扶持金等7.7亿元,扶持创业人员9.68万人,带动就业60多万人,其中女性占25%以上。投入5亿元为农村学校配置专用校车1200辆,开通线路3000余条,惠及12万学生。每年投入1100万元在全省率先为全市小学生提供免费口腔检查,为47万名中小学生实施免费窝沟封闭防龋治疗。投资2260余万元建设青岛市家庭安全应急演练实训基地,每年受益人数可达35万人。

(四)推动“两纲”目标如期全面完成。在全国“两纲”重点监测的99项指标中,我市有95项提前达到2020年目标,综合达标率为97%,省级指标全部完成,居于全国、全省先进水平。全市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所占比例均比上届有所提高,我市第十届、第十一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妇女进“两委”比例达到100%,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全市扶持妇女创业2.55万人,女性新增就业179.2万人,占就业总量的46.5%(国家、省指标均为40%),领先全国全省目标6.5个百分点,职业覆盖面达100%,2015年底我市城镇女性失业率降至48.8%,首次低于男性。投入172亿元新建改建969所幼儿园,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占幼儿园总数比例达72%,处于全国全省领先水平。2015年我市孕产妇死亡率为1.39/10万,达到历史最低水平;婴儿死亡率2.89‰(国家指标为10‰、省指标为7‰)、新生儿死亡率1.8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73‰(国家指标为13‰、省指标为8‰),均居全国发达城市前列,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

“十二五”规划的全面实施,为“十三五”妇女儿童事业持续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奠定了坚实基础。“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对我市妇女儿童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城镇人口进一步上升;人口生育政策调整,全面放开生育二孩,学前教育、妇幼卫生等工作面临新的压力;妇女儿童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不够均衡,妇女儿童民生建设存有薄弱环节; 妇女儿童利益诉求更加复杂多元,对物质文化的需求日益增长。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和有效地应对战略机遇期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的风险和挑战,不断开拓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新境界。

二、“十三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情况

(一)编制过程。编制工作严格按照青岛市重大公共政策科学决策的要求有序进行,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筹备调研阶段,时间从2015年6月至10月。市妇儿工委成立了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起草组和专家组,制定了编制工作方案,召开了编制工作会议,开展了专题调研,形成了80余份调研报告。开展了妇女儿童发展“网上问需”活动,通过互联网、微博、微信、QQ群等多媒体进行了青岛市妇女儿童“十三五”十大民生热点网上调查,6万多名网友参加了活动,并适时向社会和市妇儿工委有关成员单位公布了调查结果。第二阶段是起草修改阶段,时间从2015年11月至2016年5月。市妇儿工委办先后完成了“十三五”两纲初稿、征求意见稿和会签稿,多次召开了征求意见会和分领域协调会,与成员单位协调会商,认真进行了修改完善。第三个阶段是论证评估阶段,时间从2016年6月至10月。引入第三方青岛市工程咨询院进行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报请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预审。分别征求了各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并逐一会签,最终形成了《青岛市妇女发展“十三五”规划(审议稿)》和《青岛市“十三五”儿童发展规划(审议稿)》,报市政府审批颁布。

(二)编制依据。一是围绕《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总体要求,科学定位我市妇女儿童发展目标,部分核心指标高于国家和省指标,力争到“十三五”末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水平继续在全国全省保持领先地位。二是依据《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等法律和山东省、青岛市颁布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等,把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妇女儿童各项权益具体化、目标化,进一步增强了可操作性。三是衔接国务院颁布的《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和省政府颁布的《山东省妇女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框架、主要领域和目标都与国家和全省基本一致,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三)主要内容。“十三五”两纲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前言,主要内容是“十三五”两纲编制的背景和依据;第二部分是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第三部分是总目标;第四部分是组织与实施;第五部分是监测与评估;第四部分是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是“十三五”两纲的主体部分。妇女规划提出了7个发展领域,设置了54项主要目标、75项策略与措施;儿童规划提出了6个发展领域,设置了62项主要目标、71项策略与措施,为“十三五”我市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规划了清晰的战略蓝图。

妇女、儿童与健康领域,注重保障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注重缩小城乡妇女、儿童享有基本公共卫生资源的差距。提出了提高妇女、儿童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出生缺陷发生率、预防和控制影响妇女、儿童健康主要疾病、减少妇女、儿童心理问题等目标和策略措施。

妇女、儿童与教育领域,注重在教育工作中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注重促进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出了保障妇女、儿童平等获得教育资源的权利和享有高质量的教育、促进3岁以下儿童早期综合发展、学前3年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公平教育、儿童综合素质提升等目标和策略措施。

妇女、儿童与法律领域,注重完善法规政策和加大执法力度,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出了加强对地方性法规政策的性别平等审查、儿童优先和儿童最大利益原则、遏制出生性别升高、保障儿童获得出生登记和身份登记、普法教育、保护妇女、儿童人身、财产、土地承包经营等权利和预防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禁止使用童工(未满16周岁)、保障妇女、儿童获得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等目标和策略措施。

妇女、儿童与环境领域,注重营造有利于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提出了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环境与发展、文化与传媒、社会治理与家庭等政策和传媒监管中体现社会性别平等原则、推动形成节约低碳、绿色文明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营造尊重和保护儿童的社会氛围、建立城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提高家长素质和家庭教育水平、提供健康向上的儿童文化产品、培养儿童阅读习惯、增加儿童课外活动设施和场所、保障儿童享有闲暇娱乐权利、减少环境污染对妇女、儿童的危害等目标和策略措施。

妇女与社会保障领域,注重在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前提下,使妇女平等享有社会保障的权利。提出了城乡妇女的生育、医疗、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和社会救助等目标和策略措施。

妇女与经济领域,注重保障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参与经济发展的权利。提出了消除就业性别歧视、提高城镇单位女性从业人数、促进新增女性劳动力就业创业、缩小男女收入差距、提高专业技术技能劳动者女性比例、提高企业女职工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覆盖率、确保农村妇女平等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降低妇女贫困程度等目标和策略措施。

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领域,注重保障妇女平等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决策和管理的权利,提高妇女参政水平。提出了提高女性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大、政协常委中的比例,提出了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比例,高等院校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女性应占有一定比例,村(居)民委员会中应当有女性成员,提高村(社区)党组织成员中女性比例和女性担任党组织书记比例,提高国有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中女性比例等目标和策略措施。

儿童与安全领域,注重保护儿童身心安全,注重加强家庭、学校和幼儿园、公共场所等对儿童的安全保护。提出了普及儿童安全知识、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儿童药品、日用品、玩具、游乐设施安全、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保障留守儿童的人身、心理安全、儿童交通安全、保护儿童免受性侵、保障儿童获得有效监护、每个街道和乡(镇)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人员为儿童安全保护提供服务等目标和策略措施。

儿童与福利领域,注重保护困境儿童的利益,重视建立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服务制度体系。在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和适龄就业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流动和留守儿童、孤残儿童、流浪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等困境儿童权益的目标和策略措施。

三、“十三五”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主要亮点

(一)坚持问题导向,统筹推进妇女儿童发展的关键领域。一是重点解决困境妇女儿童生存发展问题,举措包括:优化重残、贫困妇女儿童医疗救助、加强兜底保障,制定有利于贫困妇女精准扶贫脱贫的措施,为特困妇女提供专业化的精准救助服务,落实就业困难妇女社保补贴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机制,完善孤残、流浪儿童救助制度和服务体系等。二是重点解决妇女就业创业问题,举措包括:围绕智慧青岛建设,推进巾帼“三创”活动全面开展,支持妇女在电子商务等新兴领域创业就业,保障家庭服务业从业女性的就业安全和稳定性,促进女大学生充分创业就业,有序推进外来务工妇女市民化,帮助农村留守妇女和返乡妇女实现就近就地创业就业等。三是重点解决妇女儿童教育公平问题,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等化,发展公益性普惠性幼儿园,保障女性平等接受各阶段教育,优先发展特殊教育等。四是重点推动妇女参与决策与管理,在领导班子换届时严格按中央和省委要求,落实配备女干部和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目标任务,加强女干部选拔使用,推进妇女参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

(二)坚持目标导向,合力破解妇女儿童发展的民生难点。针对生育政策调整对女性发展、养老乃至人口质量可能带来的影响,妇女纲要在诸多领域全力保障。一是在“妇女儿童与健康”领域,提出了13项目标措施,着力健全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为妇女儿童提供均等化的医疗保健服务,同时还在全国率先提出开展妇女产后抑郁症预防、早期发现及干预,降低妇女精神疾病致残率的目标措施。二是在“妇女与经济”领域提出建立妇女就业保障机制、为生育妇女提供返岗培训。三是在“妇女与社会保障”领域提出建立长期照料护理保险制度、加强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建设,科学研判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的未来政策动向,配套完善的生育保障制度。四是在“妇女与环境”领域制订了发展面向家庭的公共服务和公共托幼设施、加强对托幼服务的职业培训和政府监管、探索推行男女共享的带薪育儿假等措施。

(三)坚持创新导向,超前谋划妇女儿童事业。一是加强顶层设计。依据国家和山东省的有关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精神,融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等最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相关内容,强调跨部门合作,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责,建立性别平等评估机制,完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预防儿童性侵、预防校园欺凌、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等联动机制,合力解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二是探索发展新举措。“儿童与安全”是我市“十二五”在全国全省率先设置的领域,“十三五”期间这项工作在全省推广,同时我市又率先将儿童安全知识教育和实训演练、建立儿童伤害综合监测系统和报告制度等、儿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以及儿童营养质量保障等措施纳入其中,着力健全全方位的儿童安全保护体系。在 “妇女与法律”领域,提出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通过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等形式,为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提供专业化服务。在“妇女与环境”领域,我市率先提出加强女职工的人文关怀的理念,倡导建立特殊行业女职工生理周期假期制度和哺乳期女职工弹性工作制度,倡导建立女职工哺乳室,为哺乳期妇女提供必要的帮助。在“儿童与教育”领域,提出加强校园信息化建设,打造智慧校园和现代化学校,完善残疾儿童“康教结合”融合发展等。三是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建立妇女儿童规划编制实施研究专家组,设立规划编制实施专项课题,为规划编制与实施提供智力支持。

国务院妇儿工委办编



责任编辑: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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